散播“封城”谣言,外卖小哥被治安处罚

散播“封城”谣言,外卖小哥被治安处罚

日前,珠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的妨害传染病防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各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及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通报。

查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件

“新冠肺炎”的防疫工作开展以来,珠海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珠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珠海社会秩序稳定。查处了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及其他涉疫情防控治安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防疫期间,各类传言在网络上层出不穷,其中不少是没有经过核实的假消息。日前,一名外卖送餐人员就因散播“中山十四村不准入珠海,珠海封城……部队都过来了”的视频谣言,被珠海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

瞄准涉疫诈骗等违法犯罪

据悉,从1月25日(大年初一)起,为坚决打击在非常时期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珠海市公安局和各辖区分局先后成立了刑事打击专班,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的要求,瞄准盯紧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哄抬物价、干扰疫情防控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开展工作。针对当前涉疫情网络诈骗犯罪社会影响大、区域跨度广、作案隐蔽性强等特点,工作专班充分应用智慧新警务等科技手段,提升快速精准打击能力。

根据当前形势特点,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之间的协同配合、协同作战。珠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下来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公安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惩治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典型案件

案例1:接待13名湖北亲属,7人被确诊

1月20日至23日,居住在珠海香洲区的洪某等5人接待了张某等13名从武汉到珠海过年的亲属。目前洪某等18人中有7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经初查,洪某等人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案例2:房东未报备湖北两男子身份信息被行拘

2月17日11时许,拱北口岸派出所民警对拱北和园大厦某房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房房东李某某(男,53岁,湖南人)未向居委会报备两名男子黄某(湖北武汉人)、王某(湖北荆州人)的身份信息和入住情况,后将房东李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调查,李某某对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3:外卖小哥散播珠海“封城”谣言被查

2月1日,网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络上散播“中山十四村不准入珠海,珠海封城……部队都过来了”的视频谣言。经侦查,民警在中山坦洲镇抓获散播谣言的违法人员游某(男,45岁,系外卖送餐人员),并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案例4:在公共场所拒戴口罩被处罚

2月11日9时许,古某在高新区唐家湾镇那州股份合作有限公司大吵大闹,影响股份公司正常办公秩序,并拒绝佩戴口罩,民警到场后劝阻无效,经审查,依法对古某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5:防疫期间棋牌室聚赌9人被处罚

2月14日15时许,公安机关在金湾广益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该村一无名棋牌室正在营业,该棋牌室经营者黄某为阻碍查处采取锁门方式阻挠民警进行查处。民警在该棋牌室内查获涉嫌赌博人员庞某等8人。公安机关已对该9人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案例6: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被抓获

2月6日,受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3日,李某通过微信群加了一名自称有口罩出售的人,双方洽谈后,李某通过微信支付给对方150元,2月5日对方既不发货也不退款,并拉黑他。接到报案后,珠海公安机关立刻开展调查,第二天中午就在香洲区银桦新村小区内将嫌疑人吴某鑫抓获。目前,已核实吴某鑫在珠海实施的口罩诈骗案件5宗。

案例7:买到47万只假口罩,警方跨省抓捕4人

2月6日,珠海某健康管理公司向香洲警方报案:1月23日珠海某机关委托该公司订购口罩,公司工作人员向山东德州某医药公司总经理李某彬采购医用口罩,李某彬于1月27日、29日快递47万只口罩到珠海该健康管理公司。买方共支付195万余元货款。后发现该批口罩质量低劣。接到报案后,香洲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调查,李某彬销售的口罩系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商品,目前,专案组民警已经在山东德州、河南新乡等地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专案组民警现在还在外省出差办案。

案例8:男子非法收购疑似红腿陆龟被查

2月6日,公安机关森林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一宗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犯罪嫌疑人肖某庭(男,32岁)位于夏湾的住所内查获疑似红腿陆龟(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保护动物)两只。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提醒

警方连发多份通告,呼吁市民谨防受骗

据悉,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珠海公安机关加大了线下、线上宣传力度,连续向社会发布《珠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致全市出租屋主。租住人员和物业管理单位的一封信》《关于地毯式排查登记全市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的通告》,以及提醒市民随身携带身份证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的提示等等。

珠海群众举报打麻将以及出租屋不按规定申报的情况非常踊跃,有效促进了疫情防控工作。

珠海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依然严峻,将紧紧围绕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继续加强涉疫情违法犯罪防范工作,切实维护珠海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我们也在这里向广大市民郑重提醒:一是爱心捐助要认准正规捐赠渠道,不参加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要求提供卡号、支付账号及密码的捐赠行为。二是购买防疫用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轻信个人兜售的行为,在无法确信能否收到所购物品前,切勿将货款直接转入卖方个人账户。三是医疗、交通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号、付款码等信息,更不会索要钱款。四是如果发现身边有借助疫情诈骗的行为或线索,请立即报警。”相关负责人说道。

数据

刑拘21人 治安处罚103人

截至2月17日,珠海市公安局累计侦破涉疫情刑事案件47宗,刑事拘留21人,取保候审2人。侦破了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累计查处涉疫情治安案件81起,治安处罚103人。

在这次疫情阻击战中,珠海公安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外地公安机关协助珠海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通讯员 张军 曾书琼

实习生 洪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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