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发放50%,合理吗?有何依据?

D75963214


工资构成很复杂,比如某销售A,平时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2480,效益工资看拉到的客户和消费情况!而在这次疫情里A可能只能拿到上海市最低工资2480,因为完全没有客户进账!


切头要伐


您好,这个问题是很多因为疫情原因无法正常上班,响应国家号召,在家自我隔离的人都要考虑的问题,我想在“情”和“理”两个方向,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见老百姓对这个“理” 看的很重,那么我们就先从“理”说起:

疫情期间,公司根据国家延长春节假期,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的相关要求,将假期进行了调整,公司也因此停工,人社部明确表示,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比如山西、浙江明确,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您可以自己衡量一下自己的发放的50%工资是否在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上。

再说说于“情”:

疫情当前,对于很多行业而言,都是步履维艰,因为无法开工最终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申请破产的比比皆是,作为公司的员工,应该给公司充分的信任,和公司共渡难关,因为公司倒闭了,您工作的地方就没有了,还何谈工资啊?2020年,对于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个人经营户都是艰难的,今天您与公司共进退,明日公司与您共辉煌!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都是合理的,我作为一个目前没有工作的人来说,我知道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会是多么的来之不易,也非常的羡慕您能有这样的一份工作,所以希望您能够珍惜,也理解您的公司!


康哥vlog


主要看工作岗位与劳动合同,当然关键在于公司的格局。

公司的销售,如果工资是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发放的,那么疫情期间没有销售,自然只能拿到底薪了。

公司的会计,行政,或者研发人员,疫情期间不能正常上班,但是并不属于主动性不上班的,这个时候理应按照劳动合同全额发放工资。

当然,有些公司有全勤奖,或者餐饮补助、交通补助等一些杂七杂八的补贴,疫情期间不发放也是合理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场疫情可以让每个人都看清公司的格局。相信绝大多数公司都多多少少会让人失望,但是这就是打工者的宿命。

努力一点,可以让自己进入更好的公司,进入那些不因不可抗力因素扣减员工工资的公司。再努力一点,自己创业,然后争取成为一家不会因疫情扣减员工工资的公司。


我是一朵筋斗云


企业因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同时也可以给公司生产计划产生很小的影响。

我个人认为公司要求发50%的工资也不单是因为疫情期间公司员工没有上班而导致没有生产效益的原因,公司高层也是有很大的压力,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企业延迟复工没有钱赚,但还有大额的房租,部分订单的违约,部分设备的租金,员工工资都得照发,这钱从何而来,高层也很难。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可以理解为,2月3日-2月9日,不管员工有没有正常工作,企业依然要支付正常工资。

可以协商不如说1.如果不能复工,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让员工在家办公,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资。

2.从2月10日开始,如果还不能正常复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疫情之下,谁都难。经济是一层一层的传递下去的。在公司领导也要为下属考虑,不能复工,没有生活费,还有房贷,车贷,孩子学费,困难时期,每个人都有损失,应该相互体谅,共同克服困难。而不是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别人身上,实现自身损失最小化。


小镇文化人


疫情期间工资发50%已经是非常人道、合理。

按“不可抗因素”来说,应是按照“无薪假”才对✓



蔡江濤


如果是1月份的话按50%发放是绝对不合理的,要是2月份的话其实也不合理,但要是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话还是可以。

不过对于一些私企来说尤其公司规模还不太大的话,自已生死存亡都成问题,更合况工资了。所以这种情况下建议协商解决比较好,除非走仲裁但要是这么做的话,也就意味着要离开该工资了。

我是职场新人秀,接下我会根据这个问题具体分析一下。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50%,这个日期指的是那段时间。

要是春节假期间的话

因为这段时间还不未发生疫情而且1月份工作也是正常出勤的,这段时间的工资理应按全额工资支付,所以这段时间要是以50%发放,是很不合理的。另外这段时间要是有上班行为的话,用人单位还要向其支付2倍或3倍的加班费。

延迟复工或者是在家办公。

在国务院发布通知后,各地也相应出台了针对当地情况的延迟复工政策,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后,也就是说当地有政策,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时间复工;否则按照国务院通知执行,即2月3日起正常上班。

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员工通过在家办公正常提供劳动,完成打卡考勤以及相应的考核指标的话,理应正常发放在此期间的工资。

因隔离无法按时上班,工资照常发放

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意见明确指出: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作报酬;另外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劳动合同到期,也要顺延至医疗期满以及隔离期满才可以。

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

意见明确指出:受疫情影响导致延迟复工或者未返岗的,对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结束: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是需要和员工协商后再定的。也就说在待岗的首月正常发放工资,从次月起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就可以。如果工资发放的50%工资要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职场新人秀


我周至传媒网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2020年02月0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其中第(四)条“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部分,是这样的: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一、先抵扣假期。

二、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一般就是一个月),还是按劳动合同来。

三、一个月之后的,工资变成生活费,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谢谢欢迎指导。




周至自媒体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即便是疫情期间,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并非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其是因为特殊原因造成了其休假,工资不应受到影响。

其次,从事理的角度来看,疫情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租金、物业、人力、库存、资金周转等压力巨大,许多用人单位确实经不起长时间的停工,从这个角度来讲,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综上,个人建议用人单位用足疫情期间低息贷款、减免社保费用等政策,尽量不要大幅度降低员工工资,可考虑在经的员工同意后先发一部分工资,留一部分工资缓几个月发放。


星哥杂谈


工资应该是全额发放的,但是很多公司的工资组成不一样,到手的工资其实是由多个部分组成,例如全勤奖,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建议你问一下人事,过看一下劳动合同看一下你的工资(底薪)是多少,如果跟你这次拿到工资一样就没有疑问了


去追他一击


这要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相关政策处理,而不是任由公司或个人意见行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