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對務工人員實行“綠色健康證”管理的第13號通告

涼州區新冠肺炎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對務工人員實行“綠色健康證”管理的通告

(第13號)

為方便疫情防控期間務工人員順利返崗復工,積極鼓勵區內人員外出務工,簡化程序接納區外人員來涼務工,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務工人員實行“綠色健康證”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積極鼓勵區內人員外出務工

(一)自2月20日起至疫情結束期間,外出務工人員實行“綠色健康證”管理。

(二)“綠色健康證”由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印製,鎮、街道蓋章後核發,建立臺賬,實行一人一證。

(三)核發範圍:1.涼州區戶籍人員、常住人口在區內務工或外出務工的人員;2.本人14天內未外出武威市境,且未接觸重點疫區返回人員、與重點疫區有交集的人員和與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三類重點人員,以及未與這三類人員同行、同住、同戶、同乘的“四同”人員;3.本人近期無發熱等不適症狀。

(四)持“綠色健康證”人員在區內務工的,區內所有檢測點優先放行,區內用工單位憑“綠色健康證”,可直接安排上崗,不執行14天隔離留觀措施。

(五)持“綠色健康證”人員赴區外務工的,區內所有檢測點優先放行。建議區外用工單位在確保做好交通、用工期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直接到崗工作,不執行14天隔離留觀措施。

(六)前期已核發“工作人員出入證”的,在區內務工視同為“綠色健康證”,可不再核發“綠色健康證”,本人有要求的,予以核發。

(七)鼓勵各鎮及街道積極與區外用工單位銜接,通過統一組織包車等方式,對點組織務工人員外出務工,確保外出務工人員有序健康返崗。

二、簡化程序接納區外人員來涼務工

(一)武威市各縣和省內外無疫情縣區(含各省級人民政府劃定的低風險地區)來涼務工人員:1.以包車等點對點方式來涼的,本人持當地村、社區出具的健康證明,用工單位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可直接安排上崗,不執行14天隔離留觀措施;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來涼的,本人持當地村、社區出具的健康證明,由用工單位登記來涼車次、時間等詳細軌跡,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所在社區或村測量體溫後,無異常的可直接安排上崗,不執行14天隔離留觀措施。

(二)重點疫區之外(各省級人民政府劃定的中風險地區)來涼務工人員:用工單位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經審批同意後,本人持當地村、社區出具的健康證明到用工單位報到,建議儘量採取包車等點對點方式來涼,由用工單位在檢疫點接駁後實行隔離留觀措施,同時,市、區疾控中心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無異常症狀者可上崗工作,不執行14天隔離留觀措施。

(三)重點疫區(各省級人民政府劃定的高風險地區)人員不建議近期來涼務工,待疫情結束後再到企上崗。


涼州區新冠肺炎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9日


涼州區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外出務工人員綠色健康證

涼州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對務工人員實行“綠色健康證”管理的第13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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