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與脫貧攻堅齊抓,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十條意見

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10條意見,確保奪取疫情防控阻擊戰和脫貧攻堅決勝戰的全面勝利。

排查疫情影響脫貧風險問題

兜牢因疫返貧致貧保障底線

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各部門加強動態監測、風險排查、預警防範,把解決剩餘貧困問題、鞏固提升脫貧成果、加強產業就業扶貧、強化搬遷貧困群眾後續幫扶、築牢特困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情況,納入脫貧攻堅全面排查整改專項工作重要內容。重點監測排查受疫情影響存在返貧風險的已脫貧人口、存在致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存在脫貧困難的貧困人口。對因疫情影響出現返貧和新發生的貧困人口,按照“缺什麼、補什麼”原則,因戶因人精準施策、及時幫扶,嚴防疫情影響穩定脫貧。

全省要嚴格落實聯防聯控屬地責任,對涉及疫情的貧困人口和邊緣人口,及時落實免費救治措施,確保貧困患者不因醫療費用問題延誤救治,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最大限度防範因疫返貧致貧風險。要全面落實精準扶貧政策措施,築牢貧困群眾穩定脫貧防線。關注受疫情影響的低保戶、特困供養戶、殘疾貧困戶等特殊群體,統籌發揮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綜合保障作用,全面落實低保、醫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兩項補貼”等社會保障政策。保障困難群眾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及時將因疫情感染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正在申請低保、特困供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採取“先行救助”方式直接予以臨時救助。

落實產業扶貧風險化解措施

助力貧困戶返崗穩崗就業

《意見》要求,全省各地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等扶貧經營主體,要在幫助復產復工、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等方面優先落實相關政策,幫助渡過難關。合理安排種養產業發展計劃,增加週期短、見效快的種養殖業生產,確保生產穩定、效益不減。深入推進消費扶貧,大力實施扶貧農產品進機關、學校、醫院、企業、社區等單位食堂和交易市場“六進”活動,加快政府採購貧困地區產品進度,優先採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加強光伏扶貧項目運維管理,保障外送線路正常運行和全額消納電量,視疫情影響情況將省級光伏發電項目度電補貼目錄內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一年省級度電補貼資金提前預撥,幫扶產業發展受疫情影響的受困群眾。靈活調整扶貧小額信貸還款安排,對因疫情影響造成還款困難的貧困戶,金融機構要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產業扶貧信貸主體,各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

全省要密切關注貧困勞動力就業狀況和省內外用工需求,健全以村(組)和搬遷安置點為單元的到戶到人就業臺賬和定期調度管理制度,建立返鄉貧困勞動力滯留省內就業應對機制。充分運用網絡平臺為貧困戶開闢網上招聘綠色通道,根據貧困勞動力就業意願和就業技能,促進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應聘擇崗。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返崗工作的貧困戶員工,協調企業優先保留其原有就業崗位,不予裁員減員;對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協調其與貧困戶員工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優先保留貧困戶員工勞動關係;對積極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企業,優先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優化貧困地區人居環境

健全基層疫情防治體系

《意見》要求,全省銜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聚焦做優發展條件,完善貧困地區“七改三網”基礎設施和“8+4”公共服務配套,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分類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根據疫情影響,統籌制定和調整完善扶貧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確保資金項目安排與有效應對疫情、決戰脫貧攻堅相適應。全面落實扶貧項目運維管護機制,進一步完善貧困村村莊整治、基礎設施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配套項目,突出加強後期管理維護,村級扶貧項目原則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級管護,確保持續發揮扶貧功效。

江西要以疫情防治為切入點,強化鄉村衛生醫療機構和隊伍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服務條件,推行鄉村醫生“鄉聘村用”,保障鄉村醫生合理待遇,全面提升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基層疾病診治、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隊伍建設,調配加強貧困地區鄉村疫情防控力量。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鄉村醫生疫情防控工作培訓,提升業務技能,增強診治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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