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条”措施来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城厢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紧迫问题,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九条服务措施:


一、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服务。对由区一级审批的,要简化文件审查,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做到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对非要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由省、市一级审批的,要积极主动协助企业向上级申报审批事项,了解审批进度,确保尽快获批。


二、延长行政许可期限


  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可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


三、延长健康证明使用期限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5日后有效期届满,由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领取新证的,可延期使用至本次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60日。


四、简化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


  在疫情防范期间,简化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对原料供应商为同一供应商,个别批次食品原料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可认同上一批次的合格证明,免于检验。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时,如生产经营者已落实履行“一证通”工作,且追溯凭证信息与货物相符的,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免于处罚。


五、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转产扩产


  实施“一厂一策”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实行专人对接、专人服务,积极协助抓好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资质和质量管理,帮助企业快速通过有关审批,确保防控物资质量安全。


六、指导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将流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规范食堂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用餐安全。


七、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对疫情防控期间尚未开工使用或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特种设备,可申请延期检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电梯维保单位征得使用管理单位同意,可适当调整电梯维保周期,实施按需维保,鼓励通过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立即检验的,第一时间安排检验,确保安全复产。


八、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靠前指导、主动作为,开展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和动产抵押融资需求调查,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专项金融产品和便捷通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综合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助企融资解困。对材料齐全的企业,要做到随到随办、即时审核、即时办理,同时推行邮寄服务,实现“一趟不用跑”。


九、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


  以涉企收费投诉举报为切入点,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违法行为。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复工复产成本。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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