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後希望員工和企業共渡難關工資自降3個月,大家想法如何?

—厚德載物—


老闆高管平時拿的多,可以降一點,普通員工就不要降了,能活著來上班就是對企業最大的貢獻了。


用戶桃花島島主黃藥師


員工是這麼想的。

一、如果企業平時做到這些:

1.對員工關懷有加。

2.工作公平對待。

3.員工犯錯對事不對人。

4.領導的管理方式讓人信服。

5.企業發展勢頭良好。

6.員工關係融洽。

在這種企業,公司就算說工資緩發半年來共度難關,大多數員工也會理解,也會支持,畢竟從公司的各方各面已經取得員工的信任,員工相信企業不會虧待自己,願意與企業共患難。

二、如果企業平時是這樣做的:

1.平時領導肆意踐踏制度,但要求員工必須遵守。

2.對於員工工作有一點錯誤就拼命批評,否定員工能力。

3.公佈制度朝令夕改。

4.變相懲罰員工,各種剋扣工資。

5.公司內各種勾心鬥角,領導各種欺壓員工。

這種公司,如果企業說要自降工資,與企業共同度過難過,如果不是個人必須需要這份工作,我相信很多員工都會選擇離職,並通過法律途徑要回自己合法所得。

所以,是否能夠共患難,取決於自己種下的什麼因,就會得到什麼樣的果。


老袁說職場


自降工資3個月和企業共渡難關,個人覺得這個想法有點不太可行。

可能如果多增加一些工作,加班加點來幫企業渡過這次的難關,大家還可以接受。但是自降3個月工資,如果只是小小幅度的降薪那大部分人應該是勉強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大幅度的降薪,而且需要3個月,這對於大部分的員工來說是比較難以接受和同意的。

降多員工不同意

  • 如果有部分員工願意自降工資,但是他也不希望降的幅度太大。降的太多就影響日常生活的開銷,本來可能就靠這點工資來養家餬口,要付房租,付房貸、車貸,日常開銷等。現在要降工資,而且連續降3個月,對員工會造成一定的影響,有時候會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解決自己的生活開銷問題。

  • 大部分人的付出都是講回報的,如果這次降工資了,員工都同意降3個月,但是會不會後續企業還是沒有好轉,還是面臨關門倒閉的話,那員工的付出還不是又要付諸東流了。不知道企業的運營情況、財務狀況,也會導致員工們按照自己的思想思維來定義公司的情況,從而不願意降薪來委曲求全。
  • 很小部分的人可能會覺得,企業賺錢營利的時候都沒有想到要給員工多點福利,為什麼有困難的時候就要讓員工考慮到企業的處境,讓員工降薪。所以這也是員工不同意降薪的一部分原因。

降少企業沒意義

對於企業來說,如果員工只是願意降一點點的工資來和企業一起度過難關,那麼降的幅度很小,對於企業的幫助是微乎其微的。

  • 企業在這次疫情發生後,如果需要大幅度讓員工降薪,其實有時也是變向裁員吧。公司經營困難如果短期內得不到解決,那麼就只能先裁員來減少開支。

  • 工資自降3個月和企業一起共渡難關,如果是沒有經濟壓力,且和公司一起奮鬥成長多年的人來說,那自然是願意的。而這類的人當然是選擇降薪留守在自己的崗位上。

能做到且願意的自降工資3個月的員工那自然就留了下來,而不願意的降薪的員工,這時候應該就會另謀高就了。如果是直接表明裁員,還要支付相關賠償,但這些自動離職的員工對於企業來說不用賠付相關的費用,對於企業何嘗不是好的舉措。


以上是棟哥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棟哥說職場


大家好,我是娜曦君,很高興能夠回答你”復工後希望員工和企業共渡難關,工資自降3個月,大家想法如何?”這個問題!

疫情給大家造成的影響確實很大,有些企業確實出現了問題.你提出來這個問題,要看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員工的曾受能力,需要好好的溝通.

1.如果企業確實達到,不減少開支,就不能生存的局面.就要和職工說清楚,溝通好.我想,只要去溝通,換位思考,員工們也會理解的,畢竟我們面臨的是疫情,這個不可控制因素.企業好了,職工才更好.大家向前看,長遠打算.

2.工資的降幅要考慮到員工得曾受能力,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只是要求職工奉獻,不考慮承受能力,也會導致不好的結果的,勞動法這關你也過不去的.要和職工說清楚,困難是暫時的,減少的工資,效益好會返回職工的.

總之,企業要做好職工的心裡工作,才能讓大家從心裡支持理解企業難處,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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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曦君


不可能,老闆賺錢怎麼不想著給員工分點。老闆與難了,讓員工共擔。這是不公平的。必經員工不是股份制。老闆賺錢想不起員工,老闆不賺錢了,想起員工了。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當時賺錢的時候,你應該想到遲早會有一天會有一天不賺錢。員工遇到難了,讓老闆多出3個月工資,你出嗎?在加上這次疫情,員工和老闆同時受難。不應該是員工來承擔。不是股份制的老闆,不應該同情!


刺客19971214


這個問題我有點納悶了!也想不通??

要員工和企業共度難關,這方面無可厚非的事情。那麼為什麼要降員工的工資呢???為什麼???難道是因為疫情而耽誤生產了嗎???如果是因為這個,那麼員工沒及時上班,那員工的損失又有誰來補償呢???

如果說是因為疫情病毒,而企業為疫情災難而捐款了!那麼這是一個企業家的個人為國家做貢獻之主,那麼要員工來為企業分擔這筆捐款,這性質方面是不是就變味了呢???

如果說在疫情過後,如企業有困難了!希望員工能和企業一起共度難關,這種情況要看企業是不是人性化管理,如果一個企業管理是人性化的,處處都以員工去想,如有那個員工有困難了!而企業公司及時為員工排除困難,那麼我想誰也不願意離開這樣的企業公司的,都會和企業共度難關。

同樣,如果企業管理沒人性化,一切都是為個人私慾,不過問員工,如員工家庭有困難了!企業不過問反而在辭退員工。那麼我想這樣的企業一但遇上困境,我想會有很多人都會辭職走人。原因不說都也明白


潘世衛


在這個舂節黃金季節,疫情的確給企業和員工的發展和生活常來很多不便。企業不能正常生產,員工人能正常上班,企業把不能長久存放的東西銷出去造成損失也很大,比如生鮮類等,還有租金,一定量的人員工資,各項雜費等都需支付。物流不能運行,缺的貨進不來,存下的貨銷不出去,造成企業現金流不足,無法運行等等。員工不能上班,吃喝還得開資,房貸,車貸,信用還款,小額借貸等還需支付,如若還不上,信用就出現了問題,在這個信用的時代,一時失信,一輩子汙點。面對企業與員工的這些艱難處境。

題主所提復工後希望員工和企業共渡難關,工資自降三個月,#山楂又紅了#認為共渡難關是必須的,但降三月工資不可取,企業有困難,共渡生死也是每個員工的職責,但員工也得生存,本來有些員工就指望這幾個工資,一天不上班他的生活就出現了負債,有些員工感冒了也強忍著去上班。為什麼呢,家境貧困,為了生活,這樣的員工比比皆是。那該怎麼幫企業過渡難關呢?

實行自救,內外兼攻,企業利用外部力量,社會力量,那一環節有問題,派出專業人士進行溝通求得幫助,同時發動員工,有力出力,有錢出錢,要對員工制定出一定的回報機制,比如,資金短缺,可向員工在法律範圍集資,讓有能力拿出錢的員工參與貢獻他的力量。沒有出資能力的安心工作。這樣既保證了企業的正常運行,也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大家讓為呢?

我是#山楂又紅了#,每天都會為大家分享創業的一些所見所聞,喜歡我請轉發,點關注。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互動,交流。讓我們一起學習,共同進步。


山楂又紅了


你這是坑爹的主意。停工多久你知道嗎?有多少家在停工期間是怎麼過的你清楚嗎?你說降低三個月,三個月後你能把工人工資提高嗎?你是億萬富豪。你先把所有人養三個月,你能做到嗎?說話要用腦子,也要考試後果。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爸媽沒教你媽?


用戶8924667781851


首先,我覺得企業不會因為疫情復工後而降低員工工資的。首先我們相關只能部分也有相應法律打規,哪個企業老闆也不會拿這個事來開玩笑。真正要這麼也會先和員工商定好企業度過難關的補償政策(前提已經徵得員工同意)。

關於保護員工薪資的條款附上:

未經與員工協商一致降低工資待遇的,員工可以以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主張解除勞動合同,並索要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大叔韓東


個人認為不可強迫。

老闆之所以選擇創業,是因為老闆有夢想,有追求,在追求夢想過程中遭遇的風險,也是老闆必須面對的。而員工之所以成為員工,就是因為他們害怕承擔風險。

現在老闆在不可抗拒因素下,提出自降工資三個月,完全是風險轉嫁行為,是霸王行為!要知道,疫情後的市場,百廢待興,機會遍地,不需要去理會這樣的霸王條款。大家怎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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