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急辞扣30%的工资。然而我有事急辞却扣我50%。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现实太过虚幻


老朱研究劳动法有十几年了,担任了数家公司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顾问,指导百余名劳动者打赢了劳动官司,也编写过一本大型工具书——《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一本通》,毫不谦虚地讲,对劳动法应该算是比较精通的。

01 老规矩,先说答案:

公司的制度违法,扣除50%也违法,题主须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2 什么叫急辞?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并没有“急辞”的说法,急辞是日常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

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单方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三种规定:

❶ 提前3天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❷ 提前30天

试用期满,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❸ 即时解除(通常所说的急辞)

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03 劳动者急辞的法律后果

在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未遵守提前3天或提前30天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选择急辞急离,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只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法条的可操作性比较差,用人单位很难针对劳动者来主张赔偿责任。

04 公司违法在哪里?

公司依据违法、无效的规章制度来扣罚题主的工资,是违法的

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急辞扣30%的工资,这个规定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罚款权,来源于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当时基本都是国营或集体所有制企业。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即《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所废止,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针对公民实施的罚款,是指国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该公民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法律授予的职权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对公民实施罚款。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无权对员工直接进行罚款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即员工因为工作失误或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可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但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每个月最多只能扣除工资总额的20%、扣除后的金额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即便是题主因为急辞急离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原计划的项目未能如期完工等),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扣除题主的工资。

05 题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谈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大咖都会照搬法律,什么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再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老朱讲话比较直接,前面两个渠道都是徒劳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公司能和你协商,就不会扣你的工资了,除非你愿意让步,比如说愿意被公司扣30%或40%的工资;第二,指望劳动监察大队,那你就太天真了,劳动监察大队在很多地方都是聋子的耳朵。

因此,要想尽快拿回自己被多扣的工资,题主唯有一条路,就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当然,如果要提起劳动仲裁,题主还需要整理好相关的证据,劳动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如果题主不知道需要哪些证据,或者不知道如何整理证据,可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06 一点建议

虽然老朱说公司这样扣除50%的工资不对,但题主也有不对的地方。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公司的老板,你的员工说走就拍屁股走人,工作也不交接,你会如何处理?

所以楼主还是应该尽量能够遵守法律规定,如果要离职,尽可能能够提前通知公司,即便是确实有特殊情况,也应该跟老板解释清楚,尽最大努力站好最后一班岗。

毕竟今后说不定你还有和公司打交道的机会。

希望老朱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老朱谈劳动用工


您好,首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急辞工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扣除你的工资,就算你急辞工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也没有权力从你离职工资当中扣除。

劳动合同法里也从来就没有“急辞工”这个概念。具体请看以下回答: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而如果员工想提前走人,必须要经过公司的同意才行。否则属于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

二、很多公司为了避免员工提前离职的情况,所以就指定了急辞工要扣工资的惯例。很多聪明的公司也不说是扣工资,就说是因为员工急辞工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所承担的赔偿。

三、但我国和工资相关的法律有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公司必须要足额的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员工离职工资也属于劳动报酬,在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的前提下,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去扣除员工的离职工资。

四、那么很多人会问,那员工急辞工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当然不是,法律赋予了公司对应的权力,公司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一样需要经过劳动仲裁、起诉等方式。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很难有证据证明员工急辞工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所以,即便你是急辞工,公司也没有权力从你工资当中直接扣除。

反过来说急辞工的确对会对公司造成影响,作为员工要尽量避免这种行为,这也是维护自己在职场里的声誉。


打听生活


你好,你急辞工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扣30%的工资,而是扣了你50%的工资,这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你至少可以问公司追回被多扣的20%工资。你可以先行问公司要这部分被多扣的工资,公司不给的话,你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你需要权衡利弊再做这个决定。

为了方便你理解这个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对急辞工进行相应的介绍,这对一部分急辞工的员工来说都是有用的。

什么是急辞工?

顾名思义就是员工没有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和公司辞职的制度规定辞职,而是立马提出辞职立马办理辞职手续的一种离职行为。其实在劳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专门的介绍和规定,这个“急辞工”也仅仅是通俗的叫法而已。急辞工的本质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是公司规定对员工可以进行扣罚的主要法律依据。

对于员工急辞工行为,公司一般都会做出明确的扣罚规定,用以规范员工辞职和补偿公司损失。但员工急辞工具体需要赔偿公司多少损失没有定论,所以你们公司规定的员工急辞工扣30%工资是不合理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是你们公司不仅扣了你的急辞工工资,还扣了50%,超出了公司的规定,我在想是不是你当初辞职的时候对公司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啊?不然没有道理多扣工资的。

急辞工可以扣的钱有哪些,有多少?

上面说了,员工急辞工是违法的行为,所以只能以赔偿公司部分损失为条件获得急辞工。但公司扣钱必须要有相应的扣款项目和明细金额,是不能随便规定一个数或者一个比例的。就拿你们公司规定的急辞工扣30%工资来说,具体扣的是哪些项目的费用,每个扣款项目要扣多少钱,这个都是要根据成本计算出来的,所以笼统的规定一个扣罚比例是说不清的,也就没有道理可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如下四类损失:

  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具体到你的情况,就需要你们公司计算清楚当初招收你花费了多少钱,然后按照这个费用进行相应的扣除。如果你是普通员工的话,这个费用其实非常少的,公司仅可以扣很少的钱。
  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里的培训费用一般是指外派出去专门学习的费用,是公司出钱的,内部培训不算的。如果你是普通员工,这一块的费用是没有的,公司不能扣这个钱。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个需要公司根据你当时急辞工对生产活动、经营和相关工作造成的影响来计算损失了,然后再决定扣多少钱。这一步是最难的,关键是不好量化损失,而且这一步是扣钱的大头,公司扣30%可能也主要是基于这个方面扣的。
  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一块对于一般员工也是不会涉及到的,合同里面也不会有这类约定。所以这个项目也是不用扣钱的。
综合上述内容,我可以确定的给你说,公司能够对你急辞工扣钱的只有当初花费的招聘费用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两个项目。如果你急辞工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几乎没有什么影响,那么公司绝对不能扣你太多的钱,我觉得30%都是多扣的。但如果你急辞工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那么说实话扣你50%的工资也不为过。但说是这样说,具体扣多少钱是要经过计算的,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通过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真的因为你急辞工给公司造成了比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那么我劝你不要维权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拿出损失的证据出来,必然对你不利,维权也就没用的。所以,你必须问清楚公司为什么多扣了你20%的工资,起码要知道原因。

如果你的工作即便急辞工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产生什么影响,更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20%的扣款工资。但做这一步你也要进行权衡,因为扣的那20%具体有多少钱呢?如果只有几百块钱,你维权必然是损失更大。因为你来回的车费、维权耽搁的时间都不止那点钱,公司如果再拖你,那就根本无望了。所以,你这种维权是“烧钱”的行为,我不建议你做无谓的争取。

如果你只想讨一个公道,不在乎钱的事,也耗得起,那么你尽管放胆的干吧。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Sir聊HR


首先,有急事急辞职很多人都会遇到,但是用人单位不管是扣除30%还是扣除50%工资都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提出离职需要经过上级批准,妥善交接好工作,待交接完毕,用人单位应尽快结算剩余工资;

其次,如果真有急事需要辞职,可以事先争取领导同意,先办理急事,等处理完再回来处理交接手续,这样单位也不会以任何理由扣除您的工资了,因为公司也得持续经营,新老交接完全有必要;

最后,如果被扣除50%工资,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由相关部门责令单位处理扣款返还问题;

如果您有更多社保及职场问题,请关注我哟!


职说社保


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1、关于辞职。需要区分情形。劳动者单纯不想做的,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天。如果单位存在过错,则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关于辞职能否扣工资。同样需要区分情形。如果是基于第一种情形,那么,一般仅在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前提下,才需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由单位举证。特殊情形,比如约定服务期,会有费用返还问题,比如竞业限制违法的,有违约责任。

3、关于争议的解决。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时效为一年,自离职之日起算。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因为题中并未阐述单位扣钱的具体理由,建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如需详询,欢迎联系。

以上,供参考。




没事学点法


没有扣工资这一说法的,只有三种情况可以从工资里代扣,一是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公物的,可以按没每月20%的工资扣除,二是有专项培训协议的,未完成履约的,按实际费用和未履约比例一次性扣除,三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按实际责任一次性扣除。

除了,这三种情况,其他概不可以。


花散人


仲裁或者起诉


刘强律师


没用的,中国劳动法保护有钱,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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