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七八个人殴打并被迫下跪,我该“报仇”吗?

月光如血凉似冰



被七、八个人殴打并被迫下跪,这应该是一个已经发生了的饱受屈辱的事实,像“窦娥”一样冤屈的人发出革命斗争的呼声:我该报仇吗?“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当然,必须绝地反击,立即依法报警维权!

伟大领袖毛主席曾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因此,旗帜鲜明、义正辞严,依法报警,依法维权,有理、有利、有节,干净、利落惩处施暴狂徒。

既然报警处置,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那么,七、八名施暴狂徒涉嫌什么样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呢?


一、可能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殴打他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

实践中,因生活琐事、纠纷等缘由殴打他人也就是说暴力攻击他人身体,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就是“殴打他人”。

这个“殴打他人”违法行为,只要违法行为人实施了打人行为,不论实际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使只是拳打脚踢甚至于只是打一耳光,也可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一对一”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适用“一般”处罚,最轻只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人以上包括二人“结伙”殴打他人,依法适用“加重”处罚,七、八个人打一个人当然适用“加重”处罚,依法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如果七、八个人打一个人,“人多力量大”,下手没轻没重,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一级或者二级的伤害。

经法定程序鉴定之后,这七、八个人的打人行为就涉嫌共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造成重伤的伤害后果,依法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打人的这几个人,如果出于“流氓”动机,通俗的说就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行为的,如果“情节恶劣”的,就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随意”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情形有以下:

1、造成一人轻伤;

2、引起被打的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

3、三次或者三次以上随意打人;

4、持凶器随意打人;

5、随意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等;

6、在公共场所随意打人造成秩序严重混乱。

具有以上情形,就是“情节恶劣”达到犯罪程度的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这七、八个人多次实施单独每一次都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打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依法实施“加重处罚”,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并处罚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5A精神家园


“被七丶八个人围殴,该报仇吗?”

依我之见一一必须首先搞清楚与“七八个人围殴”的法律性质,才能判断你是否应当去“报仇”。

为什么说必须搞清“围殴”的性质呢?下面拟从刑事法理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如果被殴打者是在中丶小学的在校学生,平常学习认真努力丶遵校规班纪丶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从来不惹生非,属于“好学生”。而现实生活中,确实中小学有一邦不学习丶为非作歹丶勾结校外违法犯罪人员经常在校园内外,破坏学校内正常秩序丶实施殴打丶侮辱丶抢劫丶猥亵等严重的犯罪活动。对这些严重的暴力犯罪一一

1,学校无能无力保护自己的学校,无力保护可怜的丶懦弱的丶遵纪守法的师生:

2,政府中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机关多次出警仍然无力从根本解决“流氓罪”(原刑法)中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者严重破坏学校犯罪的行为,无力从根本上依法保护校园的师生安全;

在此情此形下,如果校园又再次出现“七丶八个(社会流氓)围殴在校园外正常学习丶活动的的善良无幸无丝毫过错误的师生的话。

依我之见:该被围殴的师生,应当当场行使《刑法》第二十条三款之规定的“无限正当防卫权”,使用无限防卫手段,如奋力反击正在使用暴力危害师生生命安全的暴徒,直至他们停止危及师生生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否则,被危害生命安全的师生有权持续反击,甚至最终剥夺不法侵害生命都是法律赋予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师生们的正常权利。同时,在行使无限防卫权时要特别注意判断对方“围殴”行为是否有剥夺师生的生命故意,判断对方围殴行为是否是正在进行。只要符合上述两点就可以行使对围殴暴徒的无限防卫权。

可能有人会说“七丶八人围殴你,法律就只是寻衅滋事,你怎么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打使人家?”

依我之见:寻衅滋事犯罪中随意欧打他人就包含随意无节制殴打他人,甚至剥夺了善良守法公民生命,法律定性时对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论处的规定。所以,寻衅滋事犯罪中就包括了殴打他人按故意杀人论的意涵。当然,前提必须是被围殴的师生遵纪守法丶无任何过错。

二,如果“被七丶八个人围殴”是事出有因:

比如被“围欧者”系另一黑恶势力或团伙成员,为争夺地盘,双方相约在某时某地聚众斗殴,而寻致在聚众斗殴中,出现了“七丶八个人围殴一人”的情形,依法无论是七丶八个围殴是违法的,而本案例所述“被围殴”的这一个所谓的“受害人”也属于违法的。在此情形下,如果本案例所述的“被围殴”的所谓“受害人”打算另找时间和地点,再次去挑战“报仇”于对方,这种“报仇”行为依法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聚众斗殴”或“故意伤害”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这种“报仇”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肯定会受到刑法的严厉惩罚。


唐先明75443043


他们七八个人凭什么抠打你❓你惹上什么人了吗❓你现在己经被打了,你再找人报仇那就是互相对打就是斗抠打群架了,这样性质就变了,社会影响也不好,所以我觉得不应该私人去报仇,报警请警察处理吧❗这是唯一的方法❗

人活着,不仅仅有私仇,还有责任,你有父母,有妻儿老小,还要尽孝尽责,所以,你一定要内心强大起来,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努力奋斗,多赚钱,要上对得起父母,下对得起妻子儿女,做好自己的本份就好,对那些喜欢打架斗抠的流氓混混不屑一顾,不要与他们为伍,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我说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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