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父妾私通杀妻,丧尽天良;上告到皇帝方得昭雪,有天无日


男子与父妾私通杀妻,丧尽天良;上告到皇帝方得昭雪,有天无日


德清县有一位少妇,误嫁了一个无行的丈夫。丈夫在外轻薄放荡,在家竟与父亲的小老婆长期私通,还让少妇像待婆婆一样侍候那个女人。少妇深知他们的所作所为,很以为羞耻。有一天那个小老婆让少妇做鞋子,鞋子做成送去后,小老婆左看右看,说:“稍微有点歪,怎么办?”少妇说:“鞋子不正一点无妨,只要走得正就可以了。”那小老婆一听大发牌气,认为少妇揭她的隐私。夜里,她与少妇的丈夫密谋,让少妇喝醉酒后杀死了她,然后以暴病身亡向娘家人报丧。少妇娘家很穷,人也很懦弱,不敢出来说话。过了年把时间,人言啧啧,都认为少妇死得冤,所以娘家オ赴县城控告。棺木入土已久,挖开坟墓验骨,验尸官报告没有伤。所以冤案没有昭雪。后来县官换了人,娘家又告状,仍不能翻案。再往府、省控告,都是老样子。最后状纸一直递到了刑部,刑部大臣在上面作了批语上奏皇帝。

当时浙江学政更换人选,某公奉命任此职。上任前他向皇帝辞行,皇帝亲自把这个案子交给了他。此公一到浙江,马上着手此案调査,但没有一点头绪,验骨也没有发现伤痕。学政大人知道少妇有冤,不弄清此案,下不能告慰死者,上不能回复王命。所以他假托生病,星夜微服到邻省,寻找一位老法医。他以重金聘来老法医,不让他见任何人,防止有人贿赂他。

到了验骨这一天,原告、被告都来了,四周围被围观者围得水泄不通。老法医检验结束后说:“的确没有伤痕,但脖子下面的一根骨头已被换去了。死者年龄二十多岁,她的项骨应该有多少份量。现在这根骨头是一个四十多岁人的,重量不相当。”一过秤,果然是这样。于是传讯了第一个验骨的法医。一审问才知道首次告发时就偷换下来了。追回原骨后,发现上面有很明显的竹木伤痕。

无行丈夫到此已无法掩饰,只得承认是乘少妇喝醉酒,然后用笆斗扣在她头上猛压脖子至死。少妇冤案昭雪,奸夫淫妇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选自《我佛山人笔记》)

我佛山人,本名吴沃尧,字小允,又字茧人,后改趼人,自署我佛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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