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察:线上线下齐发力,防疫办案“两同步”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工作,日照检察机关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线上”开庭、远程提讯、出台方案等多种新举措,确保日常办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东港区人民检察院


战“疫”进行时|日照检察:线上线下齐发力,防疫办案“两同步”


2月12日14:30,东港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在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庭。庭审中,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分别通过手机终端参加庭审,包括核实身份、告知权利义务、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全过程,法庭笔录也通过远程共享由被告人确认签字。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战“疫”进行时|日照检察:线上线下齐发力,防疫办案“两同步”

为保障疫情期间案件的顺利办理,2月18日,岚山区检察院公诉部门与法院审判部门密切协作,紧密配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共对三起案件实现了异地互联网参与庭审。开庭前,公诉人上传了证据材料,做好准备工作。庭审中,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分别通过电脑、手机无缝视频对接,在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庭质证后,进行了法庭辩论。三起案件的庭审工作圆满完成,有效避免了人群聚集,确保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莒县人民检察院


战“疫”进行时|日照检察:线上线下齐发力,防疫办案“两同步”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无法赶到莒县检察院与办案人员沟通意见,于是办案人员通过接听电话、收取邮件等方式,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又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受理的卢某某受贿案,因其辩护人远在上海,无法及时赶到莒县对认罪认罚进行见证并签字。经与辩护人进行电话沟通,辩护人同意承办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和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并出具相关函件邮寄至莒县检察院,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签字。鉴于此,承办人在向看守所递交了手续后,采取“零接触”的方式,书面对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认罪认罚,并将此情况提前与法院做了沟通交流。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战“疫”进行时|日照检察:线上线下齐发力,防疫办案“两同步”

2月19日上午,五莲县检察院干警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对一起公诉案件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提讯。通过科技助力,避免直接接触可能造成的传染风险,确保特殊时期检察工作高效规范开展,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战“疫”进行时|日照检察:线上线下齐发力,防疫办案“两同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做好疫情期间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开发区检察院出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疫情期间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案》,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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