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復)工最新消息來啦 避免“一刀切”

2月16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積極推動建設項目開(復)工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嚴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推進建設項目有序開(復)工,充分發揮有效投資在穩增長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紮實抓好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對申請開(復)工但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切實做到達標一個,復工一個。因疫情防控導致的建設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中不可抗力情形,建設單位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順延,防止後期搶工期、趕進度造成安全生產風險。

積極推動項目有序復工。各級住建部門要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實際,按照分區分類防控要求,制定項目復工計劃,有針對性、差異化地指導企業做好復工,避免“一刀切”。簡化復工複核程序,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復工中的困難和問題。指導企業科學編制復工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遞增人員、遞增施工量等,確保項目有序安全復工。各級住建部門要督促重點民生工程、國有投資工程等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抓緊落實人員、資金、設備、建築用材等條件,加快推動項目實質性復工開工。對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復工項目,業主要按月撥付工程款,解決施工單位資金困難。

全力做好項目開工建設審批服務。各地要依託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疫情防控期間對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郵寄辦”等“不見面審批”模式。施工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按照法定條件作出書面承諾,審批機關直接作出許可。對滿足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產條件申請開工的項目,現場踏勘可以採取視頻方式,審核辦理時限不超過24小時。

做好項目開(復)工保障工作。各級住建部門要指導項目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與當地疫情防控等部門做好對接,確保項目有充足的防疫物資保障。主動收集掌握建築工地開(復)工用工需求計劃,組織用工企業和當地勞務輸出機構做好用人工作對接,協調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勞務人員返場復工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商品混凝土、鋼筋等主要建材供應調度機制,保障項目建築材料有序、足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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