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时最终被晒死,家属将相关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么看?

法治中国报道


老人摔倒后,现在谁敢扶?事发现场无人,万一扶了,老人或家属诬陷扶人者怎么办?你们家属难道不会诬陷好心人吗?从现在的情况看,你们家属都将不相关的单位告上了法庭,那如果有好心人扶起你们家老人,你们一定也会将好心人告上法庭。南京的彭宇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好人得不到好报,现在巳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自己摔倒要告别人家的台阶;救人者救人,被救者家属将救人者告上法庭;老人摔倒无人扶,学生扶老人被家属诬陷告上法庭;甚至有的好心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自杀,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太多了,举不胜举。太平点吧,你家老人摔到致死,幸好没人扶,否则,社会上又多出一个以恩报冤的事例。不要怪别人,要怪就怪你们自己,不该让老人出门,不该让老人摔死无处伸冤。现在谁活着都不容易,不知哪一天,因做好事而被他人或他的家属诬陷。好自为之吧,千万不要再去讹别人的钱了。


郭龍根


看到这条消息,首先是伤心难过,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这样没了,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我就试着发表下个人看法,首先,这个年龄的老人还出去拾荒,必然是生活拮据所致,从有人上蹿下跳打官司能看出来,他并不是没有子女,那么就是子女对老人的关怀缺失,最起码也是经济关怀缺失。而老人不幸丧命后,这种子女又想打官司获取赔偿,难道老人的买命钱,花的那么心安吗?其次,当年南京法院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已经展现出他对当今社会的毒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谁也不敢赌你救助的这个人会不会给你上演一出东郭先生和狼的桥段。宁可自己内心稍受自我谴责,也不敢将一家老小的幸福生活拱手交给别人吧。愿逝者安息吧,每个人都会老去,请多关爱老人,每个人都有家庭,请务必对施以援手的人善良。我们的社会病了,但我依然相信它终将会走向健康。



Ai车族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

但事情发展到今天这已经变成了一个典型的博弈论模型,路人只有两个选择,帮助或者置之不理,结果也变成了两个,被讹诈或者被感谢,然而被讹诈的成本太高,被感谢的收益却可以忽略不计,如果选择置之不理,理论收益是零,如果选择帮助,理论收益是负数,即使被感谢的可能性占比非常高,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会选择置之不理。比如你去做一张测试卷,5道选择题,答错扣50分,答对加1分,不答不得分,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答题人交白卷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并不是因为人性的怯懦,问题在于这个逻辑模型是有问题的,答错的代价太大而让人害怕去做选择。如果样本足够大,我相信绝大多数路人会选择对老人置之不理。造成这个局面不能简单归罪于某一部分路人,任何一个人在不知道答案的情况下都不会采取行动,因为大家都知道有一个结果是要付出几十万的代价。造成这种局面有一部分原因要归咎于媒体,但最大地原因还是要归于那些创造了这种模型的人,第一个挑战道德基础获利的人借助媒体的力量和人高效的学习能力推倒了整个道德基础。要打破这种困境需要丰富模型内的选择空间或者改变各行为的理论收益,比如置之不理一样要罚款1000,或者主动帮助老人则相关机构直接奖励1000鼓励金,或者施助者被讹诈后可申请由政府提供法律援助,或者规定受助者讹诈失败一样要承担20万罚款,等等等等,总之绝不能依靠道德良知底线这种无法定义的概念来维持安定,我相信老人的家属继续上诉仍是徒劳,这件事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承担方,即使这6小时中的某一个路人坦白承认自己当时没有提供帮助,也仅仅是受到舆论的谴责而已,不应该承担老人死亡这么大的责任。


fzanks


法理上没毛病,国人都怕事,怕被讹上,而且这还是一个老头,键盘侠们不要喷,如果不认识或者非亲非故,谁敢去扶?看下自己的存款够不够赔付先,因为国内因为此类时事件导致施救人被病患家属或者病患老人讹诈的案例太多了,社会风气被那些讹诈过主动去施救的人搞坏了。

人情上面,责任主要归家属所有,大热天午时老人去捡瓶子,我觉得老人在家里肯定过的不如意,家属有什么脸面和理由去告另外四方?

还有期间有小伙子路过,看了下没有上前查看,也没有报警,一条人命就这样过去了,不知道小伙子怎么想的,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的良心不会痛么?


LOOK就这样


中国人的维权,很多已经到了癞皮狗的状态了。最关键的是他们还屡屡得逞。所以这种人越来越多。我觉得本案,应该追究家人监护不力之责,毕竟老人不是你家私产,而是国家公民。


雨夜哨兵


这种家属不怕遭报应吗!这样都能起诉四家公司,幸好没人扶,要不然非得讹的人家倾家荡产!逝者安息吧,希望下辈子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秋日私语U


说实话,这种家属,要真的就了,那倒霉了,四家公司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能能把人告了,你说说你要救他,你真的说不清楚,就像那回的那个人,就一个人被人赖上了,结果自己还自杀了


李教官5


在世时无人问津沦落到去捡垃圾,死了讹钱倒挺上心的!就你这家风需得判你个讹诈罪才是应该的!


得失皆淡然


我会毫不犹豫地去护起老人,有一次送女儿上学,有个人被车撞到,车跑了,我马上拨打12O,车到了,我才走。女儿迟到和老师解释一下就好了。做人都应该以善良为本。


用户苦菜花苦苦苦


原告作为家人,应该是该老人的第一监护人,承担首要责任。家人不检讨自已,反而借此把责任强加给无关人员,真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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