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手按《圣经》,而不是美国宪法呢?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开了先例,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手按圣经宣誓,从此成为美国总统的惯例。但这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并没有法律规定美国总统必须手按圣经宣誓,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中,这个惯例也并不是没有被打破,比如说在1901年,老罗斯福总统就职时就没有手按圣经宣誓。

为什么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手按《圣经》,而不是美国宪法呢?

那么有人问了,既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总统一定要手按圣经宣誓,可为什么大多数总统都会手按圣经宣誓?

这就是华盛顿本人的开创性,由于华盛顿的威望实在是太高了,亲手缔造了美利坚合众国,成为后世总统的楷模,因此华盛顿定下的很多规矩和习惯,自然也是被后世所效仿。比如说华盛顿拒绝出任第三任总统,由此成为美国的政治传统,直到小罗斯福时期被打破,但是此前的历任总统,大多数都在恪守国父的定下的规矩。

在美国老百姓的心目中,华盛顿属于神一般的人物,拥有崇高的地位,如果有人坏了华盛顿的规矩,他就得证明自己比华盛顿还要牛逼,或者能够和华盛顿齐名。

放眼望去,能够跟华盛顿比肩的,大概有杰斐逊、林肯、老罗斯福、小罗斯福和肯尼迪这5位总统,但即便是这5位非常牛的总统,也不敢坏太多的规矩。

那么为什么华盛顿要手按圣经呢?

有人说华盛顿是信仰基督教的,美国社会的主流也是信仰基督教的,因此华盛顿是为了体现这种宗教信仰。

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深挖下历史细节,就会发现没有这么简单。华盛顿并不算是百分之百的基督徒,在真实的历史中,华盛顿是个自然神论者,是共济会成员,其实美国国父圈里,大多数都是自然神论者,比如说那位大名鼎鼎的富兰克林。我个人倾向认为,华盛顿之所以手按圣经宣誓,是为了给美国的建立找一种合法性,同时也是为联邦政府找一种合法性,因为在1789年的美国,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为什么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手按《圣经》,而不是美国宪法呢?

在美国建国后,当时国际上主流的看法是北美发动了叛乱,而不是所谓的独立战争,这只是美国精英自己的说法,英国人和法国人都不认可。更关键的在于,也并不是所有的美国人都认同独立战争的合法性,在美国刚建国的那段特殊时期里,北美有大量英王的支持者,即使到了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时,依然有不少美国人认为自己是英国人,可见当时美国政府的威信并不怎么牢靠。

华盛顿当然很清楚这一点,因此把上帝他老人家搬出来,宣称“上帝建立美国”,权力来自于上帝,这就有了根本上的合法性,毕竟美国社会的主流信仰是基督教,如果建立美国是上帝的意志,独立战争就绝不是叛乱,而是货真价实的革命,并且是奉了上帝的旨意进行革命,那么谁敢不服?对于联邦政府的权威来说,这也是大有好处的,因为权力是上帝赋予的,同理美国宪法也可以使上帝的意志,因此美国联邦政府的合法性也就坐实了,可以稳定人心。

再有一点,那就是对于后世企图颠覆美国宪法的人,把路给堵死了,假如某个总统想要把国父们的政治架构给否定了,他也要证明自己是奉了上帝的意志。但问题在于,如果他不是基督教信奉者,按照美国的政治传统,他就不可能当选美国总统,假如他是基督教信奉者,如果要推翻美国宪法,那就更为麻烦。

为什么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手按《圣经》,而不是美国宪法呢?

国父们之所以能奉上帝的意志,因为他们是国父,是千年一遇的人物,那么这个企图推翻美国宪法的总统,他如何证明自己也是千年一遇的人物?假如他不是千年一遇的人物,上帝凭什么给他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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