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總統就職宣誓手按《聖經》,而不是美國憲法呢?

美國首任總統華盛頓開了先例,1789年4月30日,華盛頓手按聖經宣誓,從此成為美國總統的慣例。但這只是一個象徵性的儀式,並沒有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必須手按聖經宣誓,在美國200多年的歷史中,這個慣例也並不是沒有被打破,比如說在1901年,老羅斯福總統就職時就沒有手按聖經宣誓。

為什麼美國總統就職宣誓手按《聖經》,而不是美國憲法呢?

那麼有人問了,既然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總統一定要手按聖經宣誓,可為什麼大多數總統都會手按聖經宣誓?

這就是華盛頓本人的開創性,由於華盛頓的威望實在是太高了,親手締造了美利堅合眾國,成為後世總統的楷模,因此華盛頓定下的很多規矩和習慣,自然也是被後世所效仿。比如說華盛頓拒絕出任第三任總統,由此成為美國的政治傳統,直到小羅斯福時期被打破,但是此前的歷任總統,大多數都在恪守國父的定下的規矩。

在美國老百姓的心目中,華盛頓屬於神一般的人物,擁有崇高的地位,如果有人壞了華盛頓的規矩,他就得證明自己比華盛頓還要牛逼,或者能夠和華盛頓齊名。

放眼望去,能夠跟華盛頓比肩的,大概有傑斐遜、林肯、老羅斯福、小羅斯福和肯尼迪這5位總統,但即便是這5位非常牛的總統,也不敢壞太多的規矩。

那麼為什麼華盛頓要手按聖經呢?

有人說華盛頓是信仰基督教的,美國社會的主流也是信仰基督教的,因此華盛頓是為了體現這種宗教信仰。

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深挖下歷史細節,就會發現沒有這麼簡單。華盛頓並不算是百分之百的基督徒,在真實的歷史中,華盛頓是個自然神論者,是共濟會成員,其實美國國父圈裡,大多數都是自然神論者,比如說那位大名鼎鼎的富蘭克林。我個人傾向認為,華盛頓之所以手按聖經宣誓,是為了給美國的建立找一種合法性,同時也是為聯邦政府找一種合法性,因為在1789年的美國,很多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

為什麼美國總統就職宣誓手按《聖經》,而不是美國憲法呢?

在美國建國後,當時國際上主流的看法是北美髮動了叛亂,而不是所謂的獨立戰爭,這只是美國精英自己的說法,英國人和法國人都不認可。更關鍵的在於,也並不是所有的美國人都認同獨立戰爭的合法性,在美國剛建國的那段特殊時期裡,北美有大量英王的支持者,即使到了1787年制憲會議召開時,依然有不少美國人認為自己是英國人,可見當時美國政府的威信並不怎麼牢靠。

華盛頓當然很清楚這一點,因此把上帝他老人家搬出來,宣稱“上帝建立美國”,權力來自於上帝,這就有了根本上的合法性,畢竟美國社會的主流信仰是基督教,如果建立美國是上帝的意志,獨立戰爭就絕不是叛亂,而是貨真價實的革命,並且是奉了上帝的旨意進行革命,那麼誰敢不服?對於聯邦政府的權威來說,這也是大有好處的,因為權力是上帝賦予的,同理美國憲法也可以使上帝的意志,因此美國聯邦政府的合法性也就坐實了,可以穩定人心。

再有一點,那就是對於後世企圖顛覆美國憲法的人,把路給堵死了,假如某個總統想要把國父們的政治架構給否定了,他也要證明自己是奉了上帝的意志。但問題在於,如果他不是基督教信奉者,按照美國的政治傳統,他就不可能當選美國總統,假如他是基督教信奉者,如果要推翻美國憲法,那就更為麻煩。

為什麼美國總統就職宣誓手按《聖經》,而不是美國憲法呢?

國父們之所以能奉上帝的意志,因為他們是國父,是千年一遇的人物,那麼這個企圖推翻美國憲法的總統,他如何證明自己也是千年一遇的人物?假如他不是千年一遇的人物,上帝憑什麼給他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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