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支持中小企業又推16條“硬核”舉措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20條政策,2月20日,青島市財政局會同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等部門出臺了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16條實施意見。該《意見》包括加大財稅支持力度、進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加大穩崗就業支持力度三大方面16條“硬核”舉措,是對“青島18條”的補充完善,進一步構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18+N”政策體系。

在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實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用足用好中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開通疫情防控物資採購綠色通道、全面貫徹稅收優惠措施6條舉措。

其中,對國家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1月25日後新增的享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企業貸款,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對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1月1日後新增的專項貸款(銀行機構對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發放的專門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市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上述企業不重複享受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在疫情期間,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單戶企業貸款餘額不超過1000萬元),確認為不良部分的,風險補償資金按照貸款本金的30%給予補償;對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成效明顯的金融機構,市財政參照省政策標準給予獎勵。符合條件的創業主體可申請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中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使用期限,確有需要的,單筆業務可延長至15天。

在進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方面,《意見》提出降低中小企業租用國有房產租金、減免政府主導創建的創業載體房租、補貼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載體房租、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降低企業物流成本5條舉措。其中,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收取1-3個月的租金。對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由市、區(市)財政給予最長3個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每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最高補貼50萬元。

在加大穩崗就業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緩交社會保險費、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階段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實施中小企業職業介紹補貼、加強職業技能培訓5條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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