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而是要自己去个体办理退休,该怎么办?

手机用户58838416218


楼主您好,公司已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而是要自己去个体户办理,退休怎么办?作为一个工作单位的员工来讲,那么工作单位是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来正常的办理退休。原因是很简单的,单位这个员工是你们企业单位的员工,所以说企业单位具有这样的义务来为自己的员工正常的办理退休,因为本身社保关系包括个人档案这一块都是保留在工作单位的。

所以对于社保部门来讲,那么也只能够通过工作单位来申请办理退休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否则的话自己是无法来正常办理退休的。如果按着工作单位的说法,自己去社保部门自行申请办理退休,那么前提条件就是自己的社保关系不在原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自行去申请办理,退休了。

但是如果说社保关系,包括个人档案均是保留在原工作单位的话,那么很明显是不能够个人去办理退休的,因为你的工作关系包括劳动合同都是在工作单位,只能够以工作单位的方式去给你申请办理退休作为社保部门来讲才会受理这样的,退休申请的,否则的话你是无法来办理退休的,但是由于企业单位没有及时的来给你办理退休而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懂社保


我是单位行政人员,1月刚办了退休!这话我的解释应该是最真实的!在我做行政人员的十多年时间里面,有四五个同事从我手上办理了退休的人员,他们都是年龄到了主动给我提出来让我去把社保给他们下了,我带着他们去社保局社在街道办事处的便民窗口去办理,其实办退休是很简单的事情,单位行政人员根本就帮不上任何忙,无非就是带着你把地方找到,资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两年内的用工合同、独子证)都需要你自己准备!


妙玉88


不得不说这样的单位太过分了。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动终止是不假,但是员工是在你的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的,你有义务为员工办理退休,而不是拒绝员工让其以个体的名义办理退休,这件事的成因我们需要分析一下:

单位为什么不给员工办理退休

虽然单位有义务给员工办理退休,但是单位不办理,很大程度上都是单位为了图省事,因为员工退休的时候手续是很麻烦的,比如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当凭借有关部门的凭证累积到实际的社保缴费年限中去。

并且办理退休需要职工的档案,如果单位有存放档案的资格,那么员工办理退休需要用档案的时候比较方便,如果单位不具备存档的资格,还需要开具调函去调档(借档),然后才能办理退休等一系列麻烦事。

单位缴费的社保可以以个体的形式办理退休吗?

答案是不能,非单位交社保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直接去社保局缴纳社保,一种是个体户直接用自己的户缴纳社保,所以这两类是需要自己办理退休的。

自由职业者本来就无固定工作,所以退休时只能自己办理,因为对接的是社保局或者职介以及人才中心,而单位职工缴费时是和单位共同承担的,缴费时也会显示工作单位的名称,所以你到达退休年龄不能用个体身份办理退休。一是因为到达退休年龄时不能继续在倒户参保,二是有单位的缴费记录不能用个体办理退休。

员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这样

杏豆总是主张和平解决问题,所以这种情况下建议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实在协商无果的就可以撕破脸皮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及时制止企业这种行为,让他乖乖给你办理退休。

否则给单位惯成了毛病,以后都以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让其自己办理退休,那员工得多为难!诸如像调档这种事只有单位有资格调取,个人是无法进行调档的,所以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退休的。

感谢阅读,我是杏豆,企业培训师,劳动纠纷咨询师,社保专家,专注职场干货分享,感谢阅读、点赞与评论,欢迎关注向我提问!@笔记簿杏豆


笔记簿杏豆


这单位也太不负责任了。

先说说为什么单位不给您办理退休,而要你自己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吧,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您就知道其中的猫腻了。

我以北京为例吧:(各地略有不同,具体以所在地的政策为准)

如果您是某企业职工,退休后,虽然归由社保基金发放养老金了,但是,还有些其它事宜。

如独生子女费。现在这个年龄退休的人,大多数的人赶上了计划生育政策,多数是一个孩子,而根据北京地区的政策,在独生子女退休的职工时男性满60、女满55岁时,要支付独生子女费1000元。

再如采暖费。北京地区的采暖费标准不太相同,最低标准为800元。

等等这样的事很多。

而如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办退休,这些费用您直接去找街道社保所领取了,和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更为主要的是,办理退休挺麻烦的,尤其是有视同工龄的职工,档案齐全还好。如不齐全则费时费力,很多员工可能工作过几家单位,此时办理退休的企业也要跟着一次次地折腾,而且退休的职工还可能会不满意。

才有,由于你工作的可能不是一家单位,那么还会涉及到你的缴费年限是否达到最低要求等问题。

遇到这样的用人单位,建议您也不用客气,用人单位即然想要和您一刀两断,您就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


老王观职场


单位不办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怕办理过程麻烦。这不是主要的。

二、如单位办理退休,退休后单位将一直为退休职工交大额医保,虽每月几块,一年百块左右,但有些单位仍不愿意缴。

三、从单位退,藕断丝连,从某种意义上讲,退休人员仍是单位的“职工”,和单位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些企业,年头岁尾还得慰问退休职工,有些退休职工也以是从单位光荣退休为由,有亊儿还搭上单位,以“老革命”自居!

而个人办理退休,单位则不存在上面这些麻烦!

正是基于以上这些原因,很多企业不希望由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以免给以后找麻烦!

那么,单位这种作法是否合法呢?

如果合同期到退休年龄未到,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在合同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可以要求单位办理退休,这是单位的义务与责任,但如果单位要推缷这个责仼,在签合同时就考虑到这一点。不过既然混到退休年龄,大多应该已符合劳动合同法签无固定期限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了,如果单位拒不办理,可向劳动监察机构信访投诉!

相信绝大多数企业还是仁义的,不会以逃避责任的方式对待企业的老员工,题主提到的情况应该是少数,主要集中在私企。也希望一些私企,特别是一些小私企,对职工多些人文关怀,守法经营,别成天算计自己的职工,这类企业注定难以做大做强!





亚丁三郎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我说点不一样的。

公司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因为我就是给大家办退休的,对这方面还是比较了解一些。

退休的人必须要提前半年写退休申请,当然我说的是自由职业者的退休,如果晚来了就会影响到你的退休金领取。

那么为什么公司不直接为员工办理退休呢,而是要让员工到当地的人社部门去自己办理,其实这并不是公司不愿意为大家办理退休,因为一般的公司或者说私营企业,它是没有为大家办理退休的资质的,这样的公司还是好的,有的公司比如女的50岁就让解除合同,或者说重新调换新的工作岗位,这在工作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

因有些公司没有资质为大家办退休,那么只能到当地的人社部门去自己办理,其实这也不费什么事儿,临近退休时需要提前写退休申请,然后到养老机构打出你的缴费明细,如果是外地的,需要把外地的养老保险转回当地,当你满足退休的条件后,工作人员自然会给你办理退休,至于怎么办,那就是退休工作人员的事了,这个大家不必操心。

对于单位来说,还有那些国企,员工退休了单位就可以直接办理退休,不管是在单位办理退休还是个人办理退休,他们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最后祝你退休后生活愉快!


乡村小二哥


你应该去社保局跑一趟,可能还要跑多趟,可不能稀里糊涂的让单位帮你把退休办好了。

你要去社保局看一下你目前账户上交费实际年数和月数,有没有你实际在这个单位工作,而他没和你交社保的,交费基数说否合理,你每月8000的工资,他是否安8000多基数交,别说私企,有很多北方国企,实际上都存在没帮职工交社保的现象,特别还有很多已经破产倒闭的,在这方面,南方城市都做的非常好。

我是80年参加工作的,03年企业破产倒闭的,但企业倒闭前把该交的社保全部补上了,而社保局也把视同交费年限把钱打入个人帐户了,这二点很重要,无锡的企业和社保做的都非常好,同样,企业破产也很顺利。

我从03年下岗开始就进入私企工作,但无锡地区私企也做的非常好,工资再低,社保绝对保障,当然不是无锡老板有多好,而是社保局工作到位,每年都把社保帐单寄给你看,让你清楚一年个人交了多少,单位交了多少,交费基数是多少,有没有欠费,哪个企业被举报没为职工交社保,就重罚。

所以,我看你还真的应该自己跑一趟!



清逸231799974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国家有明确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

  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121号)

  吉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吉劳函字[1995]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二、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三、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其工资。

  四、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规定了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三种紧急情形,其中一种为“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因此,仲裁委员会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退职)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三个月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适用劳办发[1994]391号文件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

  【法规标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劳办发[1995]121号

  【发布日期】1995.05.15

  【实施日期】199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如有疑问,欢迎加私了解。


人社宝


这实际上确实也是一个问题。

《社会保险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用人单位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毕竟目前我们的参保缴费情况还是非常复杂的。目前,我们国家参保缴费的人员有1/4是灵活就业人员,他们没有用人单位,一般应当由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一条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即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用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也有劳动关系,变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不能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去书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如果我们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这条规定,社保退休手续属于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之一,所以用人单位是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保退休手续的。实际上这也是约定俗成的事情。

单位不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有一种可能是想规避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像山东省独生子女补贴按照社区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多社会平均工资的30%确定,2019年青岛市高达2万多元。有的地区是规定,如果是失业或者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由政府解决。所以,用人单位不想给办退休手续。

不过,不管怎样想偷奸耍滑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维权,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否则因晚办理退休手续造成的损失应当有用人单位承担。


暖心人社


这个问题很简单:

主要是根据社保费是公司统一交还是个人自交判断(各人情况不一,有的公司社保费转发给员工,由员工个人自交),如果以公司名义统一交纳社保费,员工退休一律由公司按时为其办理退休及领取退休金手续(不必写什么退休申请),若公司不办,当事人不要拖延,应立即向当动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肯定会胜诉;如个人自交,肯定是个人直接去人社局办理,公司可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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