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检察机关联动 28小时提起公诉涉疫案件

2月19日,由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卞某诈骗案提起公诉,该案从受案到提起公诉仅用了28小时。

泯灭良心,疫情期间以卖口罩骗取钱财

2020年2月初,被告人卞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口罩之机,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号口罩的信息,并通过微信多次收取多名被害人货款合计231,167元之后失联。卞某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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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快,第一检察部第一时间介入

卞某诈骗案是鹤岗地区第一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三级检察院联动。案发后,市院第一检察部给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市院党组成员、臧晓明副检察长作出重要指示,刘欣杰主任第一时间提前介入,通过电话、微信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对案件定性和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并指导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立刻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事实证据。市院第一检察部同时根据案件案情进展情况与省院第一检察部进行沟通报备,省院随时给予指导。

三级检察机关联动 28小时提起公诉涉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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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捕、快诉,加快案件办理

市院第一检察部指导南山区检察院启动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既保证案件快速办理的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具结书。市院第一检察部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庭审程序、判决方式等程序性问题。根据案件情况、涉案数额等对南山院提出量刑意见给予指导。南山院从2月18日11时受理案件到2月19日15时提起公诉,仅用时28小时。彰显了三级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办理案件的速度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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