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首例: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搓麻将”,妨害公务被判刑

乌当首例: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搓麻将”,妨害公务被判刑

2月21日上午,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的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乌当辖区内审判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被告人韦某、陈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韦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 2月12日21时37分许,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百宜派出所值班民警肖某某接到该辖区村民电话报警,于是带领警务助理刘某、郭某、张某驾车赶前往百宜镇罗广村出警。当民警在罗广村寻找报警人时,发现有人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聚集在村民林某某家中打麻将,便到林某某家中制止。民警肖某某亮明身份并当即告诫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人员聚集,同时对被告人韦某某、陈某某与林某某等聚集人员进行登记。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韦某带着村民到林某某家中围堵执勤民警,打砸麻将及麻将机,并对民警及警务助理进行辱骂,被告人韦某某则拉扯辅警张某并威胁说:“我认得你,可以随时去找你,我不砍你,我不是人。”随后又将辅警郭某推出门外,被告人陈某某扯掉辅警郭某的口罩及执法记录仪。随后,民警肖某某等人发现警务车辆被村民车辆堵截,准备走路前往处理报警之事,但被告人韦某某、韦某、陈某某等人不准民警离开,提出要与民警一同找报警人核实是不是专门来抓他们打麻将的。当民警与被告人韦某某、韦某、陈某某到达报警人黄某某家中时,白家院组组长也到场劝说后村民才将围堵警务车的车辆挪开,民警肖某某及3名警务助理才得以离开。被告人韦某某、韦某、陈某某等人使用暴力威胁、辱骂、围堵民警肖某某等4人及警务车辆长达1小时左右。

乌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陈某某、韦某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期间,多人聚集且不拒配合执法人员的防疫措施,而以推攘、威胁、辱骂、围堵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措施,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证据均无异议,并真诚认罪悔罪,3名被告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仅没有为国家为社会分忧,反而还在添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3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俱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该案自案发到审判仅9天时间,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案件从严从快的审理原则,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良好秩序。(乌当区法院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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