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栏目来了~
今天继续为民营企业“打预防针”
讲述一个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例,
帮助民营企业了解如何
依法依规管理企业税务。

某冶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某冶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在明知没有实际交易往来的情况下,
支付“开票费”给他人后,
取得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等
4家企业共6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30623.38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
2019年7月17日以该公司涉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判决
被告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并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法律风险提示
企业税务管理不善,
容易出现逃税、虚开发票
或者取得虚开发票的情况,
可能构成逃税罪,
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等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依法经营要谨记
人行正道、业走正路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企业照章纳税是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心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
税务管理要重视
中小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通常将工作重点放在成本核算和资金运用上,对企业税务管理不够重视。
企业应当充分认识税务管理在降低企业成本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将税务管理列入财务岗位职责,提高税务管理水平,规避税务风险,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专业会计、税务机构进行指导。
税务知识多学习
企业经营者要加强对税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做到依法依规纳税,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减税降费“福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ND
监制:周文英
校审:欧阳晶
文字: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
主管主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新法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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