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地有人找我借錢,數目不大,已經借出去2萬多了,一分未收回,人也得罪了,怎麼辦?

沉澱姐姐


誰讓你炫富來啊(︶︿︶)=凸,要不人家咋都找你借錢不找別人啊,你有錢別叫別人知道啊,知道也得說錢投資了拿不出來,再說你的這種狐朋狗友借錢不還你還借給他他嘛?這種朋友有必要交往嗎?全當扔給狗了以後也不要聯繫了,杜絕借錢從我做起!


任是無情也動情


如果沒有借條或者欠條

如果把錢借出去的時候,沒有讓對方出具借條或者欠條等債權憑證,要對方還錢的時候對方不承認借了錢或者直接拒絕還錢的話,我們應該怎麼辦?“誰主張誰舉證”,即使要把借錢不還的人告上法庭,也需要拿出證據證明他的的確確借了錢。因為沒有出具借條或者欠條,無法直接證明二人之間存在借錢的事實,這個時候我們需要找到當時的轉賬記錄和借錢的聊天記錄,並且這二者在時間上要有對應。如果是借的是現金的話(沒有到銀行去現取),那就比較麻煩了,很難證明二人之間存在借錢的事實。只能自認倒黴了。

如果有借條或者欠條等債權憑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出具借條或欠條等債權憑證時,應當明確債權人是誰,也就是需要寫明是誰把錢借出去的,並且寫明到底是誰借錢的錢。最好寫清楚還款日期。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想要對方還錢的話,需要提前通知對方,在合理期限內再要求對方還錢。如果對方在法庭上表示沒有借錢,或者借了錢但是已經還了的話,他需要拿出充足的證據,因為“誰主張。誰舉證”對被告也同樣適用。

總結:2萬多塊錢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沒有債權憑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而對方又不肯還錢的話,也就只能自認倒黴,吃一塹長一智吧。如果有債權憑證,那麼也要注意需要在對方明確表示不還錢之後三年之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然三年一過,對方很有可能以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法院也幫不了你了。

僅供參考,如果有不同的見解,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關注南山法律人,每天與您一起討論生活中的法律問題

部分圖片源自網絡,侵刪


南山法律人


就直接點,別怕得罪人,要學會拒絕!如果礙於情面難受的是你自己!


開心小老弟


看得出題主是個不懂得拒絕的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自己確實需要收回錢,借錢的人應該趕緊籌措資金還款,而不是覺得自己玻璃心受到傷害。誰都有難處,但別拿自己的難處去為難別人。

題主作為債權人,完全有權利要求還錢,但要給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法不強人所難,注意分寸就好。

不清楚借錢的人跟題主是何關係,也不清楚你們雙方之間經濟情況如何,通常我對諮詢欠錢不還怎麼辦的答覆就一句話,無還款誠意的,直接起訴。

更多答覆可以參考本人寫的關於借錢不還的小文章,今天比較懶,不想寫了。


沒事學點法


首先不要炫富,再就是不要隨便借錢,如果有人找你借錢你就說你正在籌錢,準備投資正差錢,要來借錢的人跟你借點,[呲牙][呲牙][呲牙]


執著你的執著4388


這其實很簡單,人和人之間有很多感情,這並不代表認識或者關係好,就可以為所欲為,以上作者提出的問題過於看中交際,記住有些時候不能果斷拒絕,或者拖泥帶水,反而會降低地位。讓別人得到,卻又不記著你好,這是心裡素質。


M陳曉東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640, "thumb_url": "2c98d0006c1f02bd90150\

小逯生活


你怎麼這麼好說話,你也借我點唄


率真王曉欣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640, "thumb_url": "2c726000f52285aaf8591\

木蘭剃頭匠


借錢給別人就是給自己找仇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