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山湖區:疫情期間,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緩存安全生產措施費

2月21日,記者從觀山湖區住建局獲悉,該局印發了《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支持企業緩存安全生產措施費相關工作的通知》,就企業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繳存安全生產措施費的簡短流程暫行要求進行了說明。根據《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緩存安全生產措施費。

該《通知》旨在進一步落實《觀山湖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切實做到特事特辦,幫助企業儘快復工復產。

根據《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間,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企業在確保項目建設過程中足額投入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費用的前提下,可向區住建局提出緩存安全生產措施費的申請。接到申請後,區住建局將在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後,申報企業即可直接登錄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需要注意的是,獲批緩存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企業需在自辦結施工許可證之日起的3個月內足額繳存安全生產措施費。

此外,企業申報材料包括安全生產措施費緩存申請、申報企業的承諾書(加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公章及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辦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7:00。

(陳楊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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