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縣人民政府1號令發佈

宜君縣人民政府1號令發佈

為加快我縣生態文明建設步伐,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確保全縣森林資源安全和林區生態穩定,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縣政府決定發佈森林防火戒嚴令。

一、戒嚴期限:2020年2月20日至4月30日。

二、戒嚴區域:全縣範圍內的所有林區、林地。

三、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林區實施下列行為:

(一)燒荒、燒地畔、燒秸稈、焚燒垃圾、毀林開墾、爆破作業等生產性用火;

(二)野炊、吸菸、燒火取暖、祭祀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等非生產性用火;

(三)採用任何非法手段捕殺野生動物;

(四)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山入林;

(五)其它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四、全縣廣大幹部群眾如發現違法用火行為和火情後,應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警電話:0919—5281705。

五、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首長負責制要求,夯實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責任,備足滅火器具和設備,制訂周密有效的工作預案,確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六、發生火災後,各鄉鎮政府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情,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就近就地迅速組織人員力量進行科學撲救,堅決遏制住火災蔓延勢頭。

七、公安機關、林業部門要嚴格執法,對違反規定擅自在林區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災的個人和單位,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一律進行嚴厲打擊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長:曹全虎

2020年2月1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