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疫情期間拖延工資合法嗎?

相思是回憶得痛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否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構成不及時支付,勞動者可據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補發工資。但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及時支付工資的不屬於無故拖欠。這次疫情就是不可抗力,因財務人員隔離、單位沒有復工等原因不能及時發工資的,不構成無故拖欠。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單位可在疫情原因消除後及時支付即可。當然單位應該及時通知員工。


守護燈塔心


如今,疫情期間,春節假期延長,各地紛紛出臺延遲復工政策。延長假期工資以及推遲復工期間的工資計算成為人力資源們關注的重點。那麼,疫情期間,延長假期工資咋算?推遲復工期間有工資嗎?

企業應當按照當地政府規定時間復工,當地未出臺特殊政策的,按照國務院通知執行,即2月3 日起正常上班。2月3日-9日期間是延遲復工期間。

1、1月31日-2月2日期間視為正常出勤,支付正常工資,在這期間正常復工上班的,應當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採用標準工時的,應當支付200%的加班工資,採用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150%的加班工資,採用不定時工時,不支付加班工資)。

2、2月3日-2月9日屬於地方復工期間,各地方政府把這幾天視為什麼性質的假期,就按照什麼假期來計算。下面以山東青島為例:

根據當地人社部發文得知:

2月3日—9日(正月初十至十六)為山東省延遲復工期間。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20〕3號)第三條第(三)項之規定:

1.延遲復工企業的職工,企業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2.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職工提供勞動的,企業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期間為休息日的,如企業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勞動報酬。

2月10日之後(正月十七之後)為措施解除復工後。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20〕3號)第三條第(二)、(三)項之規定:

1.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未返工時間較長的,該期間的工資發放由企業和職工協商處理。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安排職工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基本生活費。


a楓楓


如果你所在公司因疫情影響還未復工,那麼公司拖延發工資不屬於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但應該在復工第一天即發放員工的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第四條, 《規定》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而本次因疫情防控而無法復工屬於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所以不算是未及時發放工資。

如果公司復工後還未發放工資則可能屬於無故拖欠工資,則屬於違法行為了。


陳育勞動法律師


"疫情期間工資不可以延遲發放,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實在不行。可以考慮法律途徑。祝你好運。


一粒0微塵


本次疫情是屬於不可抗力,各地政府都要求企業不得復工,因此公司財務沒辦法復工如何發工資?從這個角度出發,各地是允許工資延期發放直到復工之後,希望員工體諒公司,公司也要人性化處理,我們追求的是和諧勞動關係。我是勞動法律師,兼職勞動仲裁員,希望能幫到你。


晉科律師談法


不合法。工資還是要發的。疫情國難,不是個人的錯。公司發不了工資,只能說明公司撐不下去了。



西涼鐵騎龍哥


大企業不應該,小企業內收入估計發不出來吧,要不就破產了


小趙談電影


顯然是不合法的,各地政府已經相應出臺規定,疫情期間,企業不得拖欠員工工資。不過考慮到企業成本,也規定了企業可以按照當地最低標準發薪。

另外,公司拖延工資,也要考慮是什麼原因。

財務人員未到崗造成的?

還是企業資金困難,暫時延遲?

再或者是企業故意拖欠。

不同原因不同解決辦法。

若非有意,可以適當考慮公司的困難,相信疫情過去,總會好的。


不熊不中


我個人認為疫情特殊時期公司拖延工資不應當,公司有公司的難處,員工也有員工的苦。比如自己小孩3月份就要開學了,用錢的地方也很多,手頭也不是很寬裕。所以企業還是要儘可能得去考慮員工,畢竟員工才是企業生存之根本。犯法與否還是要根據國家法律為依據。


鹹魚翻身啊明仔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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