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种情形,单位已缴社保却被视为“未缴纳”,员工可要求补偿

社保在我们的人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可以说是保障着我们的方方面面。社保缴纳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是许多上班族的动力,当我们与单位签订建立劳动关系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的社保由公司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缴纳的比例比员工要高。

以下这种情形,单位已缴社保却被视为“未缴纳”,员工可要求补偿

社会上有很多代缴社保的机构,出于某些目的,很多公司会选择这种第三方机构帮员工缴纳社保,但是这其中不论是对单位还是对员工都存在一定风险。我们来看一则案例就明白了:

小王在当地入职一家公司,每个月的工资都有扣除社保那一部分,但是前些日子小王生病了,需要住院,要用医疗保险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社保关系不在当地,而是在外地。这一下可给小王带来了诸多不便,小王十分纳闷又生气,回到公司查询了这件事,才得知公司一直委托的社保代缴公司帮员工缴纳的社保,而代缴公司还在外地。

小王认为,社保关系不在本地不但给医疗保险报销带来影响,还会对养老保险产生影响,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且不合法;小王的公司认为已经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了,并无违法。

以下这种情形,单位已缴社保却被视为“未缴纳”,员工可要求补偿

小王不服,辞职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以公司未依法帮其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公司补齐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法院支持了小王的诉求,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帮小王缴纳社保的公司主体并不是和小王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所以被告被视为未依法参与社保缴纳,需要补齐;小王因此辞职,所以单位还需支付小王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面临这种异地缴纳社保的情况,确实有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入职时最好了解清楚相关情况。而用人单位委托代缴社保则存在诉讼和赔偿风险。


以下这种情形,单位已缴社保却被视为“未缴纳”,员工可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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