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法院:堅持疫情防控與執行工作兩不誤

2月19日,綏陽法院充分利用網絡查控成功扣劃執行案款5.8萬元,快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塗某友經陸某禮牽線在劉某鋮處購買了總價5萬多元的柴油,塗某友在支付了1.3萬元給劉某鋮後就一直拖欠貨款,後雙方經過協商,塗某友答應於2019年5月31日前還清所有欠款和補償款,陸某禮作為擔保人在欠條上簽字確認。到期後,塗某友未還清欠款,劉某鋮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後,判決限被告塗某友一月內支付劉某鋮柴油款和補償款合計5萬元,並從2019年6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陸某禮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判決生效後,塗某友和陸某禮一直未履行,劉某鋮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綏陽法院:堅持疫情防控與執行工作兩不誤

網上扣劃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期間,執行人員通過短信、微信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到被執行人陸某禮的銀行賬戶上有了存款,遂立即採取凍結措施併成功扣劃了執行款,足不出戶使案件得以快速執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與執行工作兩不誤,綏陽法院嚴格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在執行工作中儘量減少與當事人接觸,最大限度地採取短信、微信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通過電話、短信、微信方式進行詢問、調查、約談當事人,依託最高法院“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管理平臺進行事項委託等措施全面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有序推進執行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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