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疫期退票明細不透明 疑似扣費不合理

在線投訴:我是悉尼留學生,於十一月份購買了往返機票回國,回國後因疫情影響,澳航取消了我的航班。我申請退票,在符合國家全額退票政策的條件下,攜程以我去程機票已經使用為理由,以全價扣除,使得退還金額只有882。

  但是在我購票的時候,是可以分別看到去程和返程機票的價格的,兩張機票在賣給我的時候價格是比較平均的,絕對不是現在這個九比一的比例。 而且我曾經嘗試改簽過去程機票,當時改簽是要我先買新的去程機票,再抵扣原機票可退金額。

“攜程”疫期退票明細不透明 疑似扣費不合理

  當時原機票算上各種退票費還可以退兩千多。但是現在同樣是退返程機票就只能退882,我認為這個金額是不合理的。

  我的訴求是希望攜程全價退票。我在2.1日提交退票申請,經過多次和攜程客服的溝通,他們告知我退票金額的計算方法是訂單總價-去程票面-去程稅金,我認為極其不合理。組合購票的所謂的優惠全部放在了我未使用的機票上,而去程機票是以全價扣除的。

  首先,這不符合我購票的時候平臺告知我的機票價值,其次,作為消費者,每次買機票的時候都告訴我一張機票金額包括機票票面,稅費和燃油附加費,以及隱藏的機場建設費。但是退給我的時候,拒絕提供上訴明細,以減法的形式退款,導致我的退款和我當時購買的回程票面嚴重不符。

  我認為多次溝通未果是由於該平臺對這次退票的處理方式存在欺瞞行為,我希望可以得到攜程給予的賠償。訂單號:1153992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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