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河源,回深圳復工被深圳居住地要求自我隔離無法復工合法嗎?

用戶1800264523320


個人認為,為了疫情的可控性,使疫情對生活進度影響的降低,自我醫學隔離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法律方面,沒有強制性要求自我隔離。

我也是在深圳工作,談下個人返深的經歷,我是廣東的,沒去過疫情區,也沒接觸過患者,但回到深圳。深圳政府和當地社區會要求公司,提倡員工,返回深圳後,先自我隔離,以及網絡填報三十天內的行程和個人信息。每到一個小區,或園區,或廠區,或超市,或某些單位的關卡都需要填飽個人信息以及體溫,這是為了當某員工出現問題,可追溯其活動的範圍,為防疫提供幫助。


小羊的牧歌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

但是病毒傳染性太強了,深圳市是一線城市,人員流動大人口密,政府必須要嚴控才能對所有人的安全負責。

把現在的人群分為四種人A、B、C、D。

A是有武漢接觸史的

A在旅途中遇到過素未平生絕不認識的B,A不知道B的存在,B也不知道A的存在。

A到達目的地後接觸了C,無論接觸了多少個C,這些C都能夠找到。官方已經對他們隔離了。

D是居家沒有外出的安全市民。

現在最大的隱患是B,根本找不到,沒有人知道誰是B誰是新的2B。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是B還是新2B。D只要出門,就有碰到B的可能性,自己也就是新的2B了。

因此現在每個人相互隔離的目的就是用時間來篩出B,以及新的2B群體!!!疫情才能早日結束。


慕子姑娘


配合政府工作是必須的,疫情期間不為過啊,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出具證明,證明你沒有去過疫情嚴重災區,政府人員這樣做也是出於對當地市民的一種關心和責任。現在在網上或者在10086都可以查詢自己14天內去過哪些地方,如果覺得不合理自己也可以嘗試著在網上下載自己最近14天的出行記錄給相關人員看。以上乃是本人觀點,不喜勿噴。


此豬不怕開水燙


目前這個情況來看,自我隔離14天於自於他人都是最好的防護,因為社區不知道你在家接觸了什麼人,新冠狀病毒潛伏期長,傳染性又強


遠邦保險


關鍵時期要理解,目的是不要給人傳染到肺炎,萬一傳染到很難說結果如何了!我想,錢再多又有什麼用呢?


窮則思變8271


疫情當前[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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