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微信朋友圈“賣”口罩實施詐騙 男子獲刑五年


四川:微信朋友圈“賣”口罩實施詐騙 男子獲刑五年

  2月19日,四川首例涉防疫物資詐騙案在資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庭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6.01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何某2月1日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的醫用口罩出售信息。被害人李某以每個2.3元的單價向何某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10萬個,支付貨款23萬元。何某收款後不再與李某聯繫。2月11日,何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追回贓款14.99萬元,扣押用贓款購買的手機、手包及黃金飾品等物。審判過程中,被告人退出贓款2萬元,李某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綜合考慮何某有犯罪前科、疫情防控期間實施詐騙的從重處罰情節和坦白、退賠部分損失、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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