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论文用代表作制可以吗?只要公开发表,提交学术委会员评价,任期三篇即可通过?

罗地友声


先表明观点,在现行体制下,这种做法有可能,但是没有意义。在这个这个规则下,数量变得没有意义,最后比拼的还是论文的档次,论文的影响因子。

我所在的大学就是代表作制,但是要求文科在国内发表的论文必须有一类期刊,或者有SSCI一区二区的文章,或者A&HCI的文章,而理工类也必须影响因子需要够分量。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学科,你提交的三篇代表作就不可能是随便的三篇,而必须是能够发在顶刊的文章。学校的学术委员会不会因为你没有竞争对手而放低对论文档次的要求,也不会放低对影响因子的要求。

所以,问题不是说可不可以,可以当然可以。当时,这种规则下,数量失去了意义,质量决定结果。


半岛外语


题主的“提问语”,似乎或多或少让人有一些费解?第一个问号:“大学老师论文用代表作制可以吗?” 可以什么?——你是指论文能否通过?通过的目的,是想评定职称晋升吗?因“大学老师”这范畴包括:实习教师(刚毕业第一年,无职称可言);助教、讲师、副教授、正教授。在校任职期间,评定职称是必不可少的。原话,大学老师论文用“代表作制”?先“拆分”一下,你是指某老师的“论文代表作”吗?发表论文一般有两种方式:1.在社会各专业期刊上得以“公开”发表(包括所在院校”学报”刊物);2.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内部”发布。而正式发表的论文,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尽管“得以”发表,但只属于一般性“普通”论文;如被评上“优秀论文”(颁发论文证书!),这才属于“代表作”吧?自说自话,个人认为自己的几篇论文里有一篇是有“代表性”最好的!显然,是不算数的。再拆分“制”,是制度吧。“代表作制”这词汇可真拗口!有这一制度吗?

第二个问号,“交学术委员会评价,'任期'三篇即可通过?”,你是指“论文被通过了!” 与否?是吧?这个委员会应该是“ '高校'本校学术委员会”。须知,还有更高一级的,如教育部学术委员会(必须报批!);评定两院院士(注:不属于职称评定!),更得报批及上报国务院相关部委。再说“任期”(任上),你是指某老师在原有的职称(职务),任“教职”期间公开发表三篇论文能否通过吗?通过什么?通过的“目的”也是指评定晋升职称吧!否则,仅是论文被“通过”,而忽略、不管其他意义?这是不可能的吧。

笔者在2019年,1月3日、1月23日、1月27日、2月21日、6月13日、7月15日,对有关论文、著作;刊物发表论文、职称评定等,均已做过回答。谨情题主与读者搜寻《可月的主页》一 一 参阅。


可月


一直是这样。为了避免熟人影响,三篇代表作一般提交外省专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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