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這10個法律問題您必須知道!

這是一場全民戰“疫”,

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擔當!

有些事,你一定要做!

比如,少出門,戴口罩,

勤洗手,多通風,

科學保護自己。


有些事,萬萬不可以!

一切給疫情防控添亂的行為,

不單單是良心會痛的問題,

而是可能構成違法犯罪,

面臨法律的嚴懲。


疫情防控中的10個法律問題

緩報、瞞報、漏報疫情,承擔什麼責任?

解答

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相關工作人員在代表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職權時,有緩報、瞞報、漏報等嚴重不負責任行為,導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

依照《刑法》第409條的規定,以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定罪處罰。

感染新型過狀病毒者拒絕強制隔離的,怎麼處理?

解答

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製售假冒偽劣口罩和防護服的,該當何罪?

解答

依照《刑法》第145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高價銷售口罩的行為觸犯刑法嗎?

解答

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在疫情防控過程中編造和傳播謠言行為,如何處理?

解答

依照《刑法》第291條之一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

上班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算工傷嗎?

解答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因密切接觸感染者被隔離不能上班,企業能辭退嗎?

解答

勞動者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離者,企業需給予必要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應支付必要的勞動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給予必要的假期,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勞動合同,此期間的工資報酬應按勞動合同來支付。

企業停產停工了,工資怎麼算??

解答

企業因疫情原因停產停工,按人社部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按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不配合政府疫情防治部門及工作人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怎麼處理?

解答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釆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者使用過後的口罩等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危險物資應怎圖麼處理?

解答

《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場所和物品,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衛生要求,進行嚴格消毒處理;拒絕消毒處理的,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強制消毒處理。”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突發傳染病傳播等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的規定,以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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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當前,這10個法律問題您必須知道!


審核丨郭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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