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起,漯河企業復工復產無需審批、備案

大河財立方消息2月22日,記者獲悉,漯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在全市實行工業企業復工復產承諾制的通知。

自2月22起,全市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由審批備案制改為企業承諾制,全面取消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實際的復工條件和要求,企業復工復產無需審批、備案。各縣區不得擅自下發通知或變相推遲企業復工復產時間。

詳情如下:

關於在全市實行工業企業復工復產

承諾制的通知

各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西城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防控要求,根據河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文件規定,為推動我市工業企業全面復工復產,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實行企業復工復產承諾制。自2月22起,全市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由審批備案制改為企業承諾制,全面取消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實際的復工條件和要求,企業復工復產無需審批、備案。各縣區不得擅自下發通知或變相推遲企業復工復產時間。

二、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復工復產企業要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嚴格執行《漯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 等 8 個防控指南的通知》(漯疫防指辦〔2020〕 26 號)文件中的《企業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和《企業職工個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企業向所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遞交承諾書後,即可復工復產。

三、切實履行屬地監督檢查職責。各縣區、功能區要嚴格落實分級分區、屬地管理職責,加強對企業承諾內容的監督檢查,主動服務,對存在問題的要及時指出糾正,全面推動我市工業企業復工復產。

漯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1日

責編: 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nd

2月22日起,漯河企业复工复产无需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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