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案件上訴期快到期咋辦?別急!看這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13條規定:“因採取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訴訟、行政複議、仲裁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適用有關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規定,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如果不能正常進行的訴訟等活動,主張權利時效中止,訴訟程序中止。如果你正好趕上疫情期間的上訴期、舉證期等訴訟期限,該期限中止,等到疫情解除後繼續計算,所以,不用擔心超過期限而喪失程序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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