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

南充全市法院执行干警

在抓好自身防控

协助政府开展摸排调查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精干力量

有力有序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截至2月18日,全市法院运用网络线上查控 1299 件,金额1875.5万元,通过电话等形式和解共执结175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2987.6 万元。其中,网上办理委托执行 127 件,解除查封和续查封 118 件。


划重点

01

南充中院:

“四个优先”促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学有序推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切实保障执行干警、执行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市中院要求各法院每天报告工作及执行人员健康状况,每天收集各法院情况,进行线上指导,确保全法院执行工作正常运行和执行干警无一病毒感染。


全市法院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及“移动执行”、微信、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办公办案。集中开展委托执行工作,对本辖区的通过集中汇总由顺庆区法院统一办理 ,尽量减少跨区域执行,避免交叉感染,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疫情期间,涉执案件做到“四个优先”


优先执行重点案件。申请人为有关疫情防控的单位和个人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立即执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以最快速度实现申请人权益,保障其全力投入防控工作。


优先保障防控需求。有关疫情防控的单位和个人为被执行人的,对已查封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允许被执行企业生产使用。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资金、专门账号和专用物资,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优先支持复工复产。被执行企业申请临时解除或变更强制执行措施、修复信用的,依法支持其申请,为其恢复生产、获得信贷创造条件,但强制措施不影响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和防疫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防疫工作的除外。


优先审查保全异议。对有关疫情防控单位和个人作为被保全人的,法院暂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动态查封;相关疫情防控单位和个人提出保全异议、置换申请的,法院应立即审查,确需听证的,通过移动微法院组织召开听证。对有关疫情防控的单位和个人的诉讼保全原则上暂停执行,但保全的实施不影响有关疫情防控的单位和个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和防疫工作的除外。

划重点

02

顺庆法院:

11天执结新收案件52件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近日,在执行一拖欠外地民企款项的经济纠纷案件中,顺庆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等措施,迅速将拖欠的款项129万元执行到位,让其及时发放员工工资、购买生产资料,保障其在疫情期间尽快复工复产,正常运营。


2019年,成都某公司与南充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南充公司向成都公司支付拖欠的款项,但南充公司并未履行,成都遂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申请后,执行法官杨俊遂即展开执行行动,并通过网络查控等措施,将拖欠的款项129万元执行到位,支付给了成都公司,保障了其正常运营,也保障了该公司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得以按时发放。


从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该院网上查控银行存款1378万元,执行结案52件,其中和解15件。

划重点

03

嘉陵法院:

“非接触式”发放 当事人在家领案款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何某某等人申请执行重庆某公司劳动争议50余案,嘉陵区法院于春节前夕划拨了被执行人的应收工程款360余万元。


为使申请人能迅速领取到案款,执行干警联系何某某等50多名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并通过集中转账的方式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账户。


截止2月19日,嘉陵区法院通过简化领款手续、银行转账的方式共向60名申请人发放案款1150余万元。

划重点

04

高坪法院:

线上协作 两起涉民工工资案件顺利执结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2016年8月,王某和张某组织两个劳务班组为郑某承建的江陵镇元宝山村新农村建设二标段工程提供劳务。项目完工后,郑某于2019年3月分别与王某、张某结算,并出具欠条。在欠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郑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张某分别到法院起诉。经审理后,高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王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郑某拒不履行义务。


高坪区法院立案受理王某、张某申请执行郑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及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义务,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在指定期限内,郑某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经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亦未能查找到郑某有可供执行财产。


疫情期间,执行法官一方面与郑某电话联系,耐心地进行法律释明,另一方面通过查阅诉讼卷宗,还原庭审现场,并根据经验判定该项目有剩余工程款未拨付完毕。随后,执行法官当即与江陵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了解到该项目马上要拨付一笔工程款,并已委托江陵镇财政所予以代付。


掌握情况后,执行法官与该项目分管镇领导取得对接,双方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抗疫应急工作要求,通过传真送达和签收协助执行的法律文书。最终,在江陵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双方通过线上协作,在48小时内完成了两起涉农民工欠薪纠纷案件的顺利执行。

划重点

05

仪陇法院:

线上执行常态化


疫情在前,南充法院执行干警这么做……


近日,仪陇县法院执行法官何刚利用电话、短信组织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快速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月5日,何刚无意中得知自己承办的一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因疫情滞留家中,经电话沟通,刘某承认自己身在家中的事实,但称自己因生意亏损这几年债台高筑,又没有其它财产,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后,平时生意上的伙伴对其更加疏远,生意更加惨淡,根本没有能力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何刚一边听刘某的诉苦一边思考对策,很快便找准了刘某案件的症结所在,关切地问刘某,如果法院解除了对你的限高失信,你准备怎样履行法律义务?刘某表示可以分期偿还,再也不躲避执行。听着刘某的承诺,何刚选择信任刘某。随后, 何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申请人王某同意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


为感谢何刚做通王某同意法院解除刘某的限高失信,使其疫情结束后更加有利于自己的经营,刘某主动交出法院早已查封的车辆用于偿还王某的部分债务,何刚趁机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查封车辆达成了司法拍卖保底价的和解协议,为下一步顺利处置该车辆打下了良好基础。


疫情防控期间,仪陇县法院利用电话、网络等助力执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有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


在这场战“疫”中

南充法院人正在用独特的的方式

以司法作为助力 守护防控“战场”

齐心协力 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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