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抗疫情】棗莊市律師協會出臺《指引》指導棗莊市律師行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

【共抗疫情】棗莊市律師協會出臺《指引》指導棗莊市律師行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

棗莊市律師行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指引

(本指引於2020年2月20日經棗莊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市律師行業實際,棗莊市律師協會特制定本指引。

一、嚴格復工程序

(一)復工時間。各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輕重緩急的要求,確定復工計劃和復工日期。在保證工作的基礎上,2月底前儘量減少律師事務所上班人員,建議分批覆工,儘量安排遠程居家辦公。各律師事務所復工時間,需向市律師協會和屬地司法行政機關報備。

(二)復工條件。各律師事務所要嚴格落實本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必須成立和充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律師事務所主任為各律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第一責任人。並隨時根據情況的變化和防疫工作新的要求,完善現有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好防疫工作機制,確保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加強健康管理

(一)建立外出人員行蹤檢測和健康監測機制。復工前,應對律師事務所外出人員再次進行摸查,徹底查清人員的外出情況、返回情況、接受隔離情況、密切接觸情況和健康狀況。

律師事務所對出現以下情況的人員,應督促其自覺隔離:

1.本律所工作人員、直系親屬及與本人有密切接觸的武漢來棗人員;

2.本律所工作人員、直系親屬及與本人有密切接觸的除武漢市外從湖北其他地區來棗人員;

3.本律所工作人員、直系親屬及與本人有密切接觸的除湖北外從全國其他省(市、自治區)來棗人員;

以上的密切接觸包括共同就餐,共同乘坐交通工具,來家或回訪,以及其他可能出現密切接觸的情況。

返回人員身體健康,但未按要求隔離或者隔離時間不夠的,應勸止其進入辦公場所,並要求其繼續隔離。

(二)建立體溫監測和健康監測制度。各律師事務所應在辦公場地入口處設置體溫監測,配備專人每日監測來往人員體溫。被檢測人員出現發熱(37.2℃及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屬本所人員的,應勸止其上班;屬當事人等其他人員的,應勸止其進入。以上人員應勸其儘早到定點醫院排查和隔離治療,前往時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

三、確保辦公方式安全

(一)倡導網絡辦公。各律師事務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積極推廣網絡辦公、遠程辦公、居家辦公模式,提倡採取“網上辦、電話辦、郵件辦、郵遞辦”等方式開展律師業務,有效避免人員聚集,防止交叉傳染,保障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以及當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做好個人防護。對於確實需要當面辦理事宜,雙方人員需按照防疫要求,做好體溫監測,佩戴口罩,保持有效距離。如當事人未佩戴口罩,應嚴禁其進入辦公場所,或律師事務所為當事人提供口罩後方可進入。同時,要快辦速辦,儘量減少接觸時間。業務辦理結束後,應對會見場所、傢俱及物品進行消毒。

(三)減少集中會議。各律師事務所應當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儘量使用視頻、電話會議等方式。參加會議時,一定佩戴口罩,進入會議室前洗手消毒。開會人員間隔1米以上。控制會議時間,並確保會議期間開窗通風。會議結束後需對會議使用的場地、傢俱等進行消毒。

四、確保辦公場所清潔、衛生

(一)保持環境清潔。定期定時使用專用消毒液對空調風口、辦公室、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衛生間、打卡器等公共部位以及個人使用的鍵盤、鼠標、打印機、電話、複印機等辦公設備進行消毒。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在每日工作結束後使用空氣消毒機或紫外線燈對辦公場所空氣進行消毒。

(二)保持場所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建議每日通風3次,每次20至30分鐘,通風時注意保暖。應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進行通風換氣、消毒及使用,保證室內空氣清新。

(三)配備足夠的衛生設施。配備充足的垃圾桶、洗手設備以及消毒紙巾、洗手液等,設置全密閉式廢棄口罩專門回收桶,醒目標註“廢棄口罩專用”。

五、加強個人防護

(一)減少面對面交流,人與人之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

(二)與人交流和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

(三)採用正確方法勤洗手;

(四)均衡飲食,適量運動,作息規律,增強體質,提高免疫力;

(五)加強疫情防控健康教育。

棗莊市律師協會

2020年2月21日

【共抗疫情】棗莊市律師協會出臺《指引》指導棗莊市律師行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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