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40歲了再婚還該不該生孩子?

嗯嗯然


這是一個不能一概而論的問題。具體的情況貝體對待。條件具備,兩廂情願完全可以生!為什麼不行那?但如果條件不具備,或是某方懷有一己私利,並非雙方的真實願望,那就不要生。因為生了孩孑帶來的不是幸福和甜蜜,而是痛苦和淚水那為什麼要生那?


黃犢


我是再婚的,55歲,妻子41歲,去年結婚,今年五月份生了個小棉襖,產婦恢復的很好,孩子也十分健康。當時也沒考慮那麼多,順其自然的,有了就生。原因是我的大女兒遠嫁,一年都看不到一兩回,我需要一個正常的,有溫度的家庭,現在終於擁有了,雖然辛苦點,但是我很開心。



江月一葦


十多年前有個一起上班的,她45歲時再生了個。她婚外情離婚了,45歲時嫁過一個生了個兒子,後來的男人打她,沒多久那個男人也病死了。男人死後她又找到一個同居,不知道有沒有打結婚證。這個女人胸很大,可能胸大的女人容易嫁些。慾望上可能也會強些


悠哉悠哉58955952


女人40歲再婚,完全可以再生孩子的。

但是生與不生,取決於你和丈夫結合之前,你們雙方有沒有孩子。

1.如果再婚之前,你們雙方都沒有孩子。那生孩子就是必須的,畢竟女人一生不容易,想為人母的體驗,隨著年齡的增大會越來越強。生孩子會穩固這個家庭,給雙方帶來責任感。

2.一方有孩子,一方沒有孩子。也要考慮生一個,男的女的都需要看到自己的孩子。

我有一個朋友,結婚以後,因為老公的原因一直沒有懷孕。本來是下定決心好好過日子的,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在快40歲的時候,她做出了一個勇敢的決定。

離婚,再婚。她想得很明白,如果沒有孩子,這是她一生的缺憾。她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現在已經懷上了孩子,感覺她整個人都不一樣了,發自內心的很想祝福她。

3.雙方都有孩子的情況下。生不生孩子可以互相商量,如果都是喜歡孩子的人,生一個,各自前邊的孩子會平衡一點。

如果都不太喜歡孩子,不生也完全可以,必須把對方的孩子視如己出。也能很幸福的。

在這裡就要提到了對婚前對方孩子的態度。

40歲再婚,一般都會有孩子的問題。無論是一方帶了孩子,還是雙方都有孩子。

經常這段婚姻,都會被熊孩子鬧得雞飛狗跳。

本來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大家處理不好,就會變成家庭矛盾。

婚前要商量好,互相接受對方的孩子,或者一方帶的孩子。

如果處理的好了,白白的撿一個孩子,享受天倫之樂。

如果處理不好,徒增煩惱,婚姻生活都會變得一地雞毛,還不如單著好呢。

總之,能不能處理好關係?生與不生這個孩子?取決於你們是什麼樣的人。

願每個人都能享受天倫之樂!!!





建在手


題主你好!關於你40歲再婚該不該要孩子,我的建議是,關鍵問題是你們夫妻想不想要孩子,主要還是看你們自己的情況和態度。

想要孩子,40歲的年齡生孩子還可以,身體也可以承受,只要不是第一次生孩子,危險性不是很高。現在人們的平均壽命比以前延長很多,這個年齡要孩子也不晚。二婚要是能有個共同的孩子就會更加的完美,孩子也能給這個家帶來更多的歡笑和快樂。畢竟孩子是感情的紐帶,愛情的結晶。有了共同的孩子能夠更加的促進兩個的感情,更可以在兩個人在老年以後安心的保障,假如有一個人先離開,留下的一個人有一個兩人共同的孩子,可以讓自己的晚年過得更加的安心。

不想要孩子,要是兩個人不想要孩子或者沒有能力要孩子,完全可以不要孩子,好好的過二人世界,兩個人恩恩愛愛,情意綿綿,沒有負擔,沒有壓力,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養兩個人的感情上,總結第一次婚姻不足的地方,用心經營和珍惜你們的第二次婚姻,讓你們的婚姻和和美美,甜甜蜜蜜。

總結,我比較偏向於支持你們能有一個你們共同的孩子!



海風聽濤


40歲再婚,生不生孩子要看具體情況。主要因素要考慮兩個,一個是自己的身體狀況,一個是家中已有孩子的安排。


一、身體狀況

從生育方面來講,四十歲的年齡已經很大了,可以說是個高齡產婦。這個年紀選擇懷孕生子,身體能不能經受得住這樣的折騰還是個未知數。即使能順利生下來,往後也很容易得各種婦科病。如果要生育的話,需要提前到醫院做好體檢工作,當身體確實沒什麼大問題還是可以懷孕生子的。

二、家中已有孩子的妥善安排

再婚家庭中如果家中沒有孩子,只要雙方同意,可以考慮生一個。但一般來說,四十歲的人不管是男女都已有孩子。再婚家庭中如果有小孩,想要再生的就需要夫妻間妥善處理好這些孩子,要用怎樣的一種方式去對待他們。而且還要徵得孩子的同意才能再生。如果孩子不同意而再生,大孩子很容易發脾氣,有可能還會孽待自己或者剛出去的弟弟妹妹,整個家庭將會因此而變得雞犬不寧。

三、講個例子

我家附近有一對夫妻先前只生了一個女兒就沒能再生了,女兒十幾歲的時候他們徵得女兒的同意,去領養了一個男孩回來,但沒多久女方就因病去世了。過了些年,男方給孩子們找來個後媽。

原本這個後媽是想要生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的,好讓她在這個家庭裡有個立足之地。不過經過他們夫妻的溝通,最終決定不再生小孩,要將更多的父愛母愛給予這兩個孩子,特別是領養回來的那個男孩。現在他們一家人過得非常的溫馨。


南風暖你心


我雖然

我說的是大部分再婚家庭,夫妻雙方和雙方孩子很會做人很明事理的例外,再婚沒有共同的孩子,婚姻長久不了,會為了對方的孩子多很多矛盾,沒有共同的血脈,家庭沒有共同的紐帶,如果有個孩子,這孩子不單是夫妻彼此共同的孩子,跟夫妻任何一方的孩子都有血脈關聯,起碼對方的孩子是你們共同孩子的哥或姐,等你老了不在了,對方的孩子在這個家還有一個親人,有血脈關係的親人,如果沒有這個孩子,等你老了,伴侶不在了,你跟這個家的孩子也沒任何關係了。當然,不能生的另當別論。



程菲單身很久了


人們常說,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女人不論多大歲數,只要結婚了,有生育能力,就應該生一個屬於自己和丈夫的小寶寶,這樣家庭才能美滿幸福。

有老婆是個人家,有孩子才更紅火。





玉玉兔


40歲的女人再婚,我認為她尚具有生育能力,至於該不該生孩子。

要看再婚雙方協商的意願來作決定,生與不生孩子,也不是一概而論的。

我地有一男的是二婚,與前妻有一個女兒,幾年前他娶了一位頭婚女孩,她表示已經有個孩子,就當自己親生孩子撫養。

自願放棄婚後生孩子意願,一家三人生活幸福美滿。

如果雙方都有孩子,生與不生都可以,但我個人認為,為了儘量減少二婚後夫妻矛盾,增強和鞏固夫妻感情著想。

建議在經濟和身體條件允許範圍內,還是生一個共同的寶寶為好,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

不當請批評指教。





靠山4


我們女人不管再婚不再婚針對於“生孩子”都沒有該或者不該之說。

生孩子主要涉及到孩子的“生 ”和“養”的問題。

一、關於生的問題

1)考慮自己的年齡和身體狀況是否允許生孩子?

提到生孩子,40歲的確有些高齡了,這個時候如果你要生肯定也是要先去醫院做充分的檢查,醫生說可以生才可以,如果身體條件不允許,哪怕你再想生也會有很大風險。

之前看一篇報導,有位女性自己是先天性心臟病患者,醫生強烈建議不允許生小孩,不然很可能會母子喪命。

這位母親還是堅持己見,懷孕了。孩子28周的時候便因為心臟承受不了而緊急剖腹,孩子倖存下來了,但是大人卻搶救無效喪命了。所以,身體狀況不允許還是不建議生。

2)身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你該考慮你再婚的對象是否給予了你足夠的安全感或者你是否做好了懷孕所要經歷的一系列身體及心理的變化,在你懷孕的時候你的對象是否能全心全意在你需要的時候陪伴你,如果不能,如果整個孕期你都要獨自去承擔孕期的痛苦,那建議還是不要。

二、關於孩子生下來贍養的問題

1)生孩子不是簡單的生下來就不需要管了,生下來之後女人需要哺乳、帶孩子等,後續還有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教育的問題。這就涉及到你們是否有一定的物質條件去承擔這個孩子給家庭帶來的負重。如果孩子的到來對於你們來說完全沒有負擔,反而是增進婚姻幸福的結晶,那可以考慮生一個孩子。

2)如果雙方都有孩子並且都需要你們倆來贍養的情況下,生孩子最好是徵求大孩子的意見,和他打招呼,這樣小寶寶生下來也會得到大孩子的理解。因為現在真的很多小孩子被哥哥姐姐虐待的情況。

相信你考慮清楚“生孩子”關於“生”和“養”的問題之後,你的答案也就出來了。遇見真愛很不容易,再婚也需要足夠的勇氣,生孩子更需要堅強,願你餘生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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