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律师不会给当事人胜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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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缺少独立依法履职的法律保障。律师的名誉和

业务及收入与法官对其喜恶有致命的关联。

二、现在的法律规定不允许搞风险代理。限制了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律师代理案件的竞争优势。

三、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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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是保家仙!

律师属于一个法律工作者,他的工作就是利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自己的当事人在法律层面给予帮助,在法庭上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以谋求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虽说律师在法律方面是专业的,但你要知道,对方也是有律师的。而最终宣判的是法庭,法庭采信双方律师某些观点,最终根据法律,来进行裁定。这其中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了,法官利用了哪部法律?采信了多少?一件事情证据链的完整程度,等等等等。如今的司法制度越来越健全,即使是官方的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法院也不是完全采纳和支持,公诉案件被诉方胜诉的也比比皆是。最终判案的是法院,律师会给你保你胜诉的承诺吗?

为什么说胜诉有着不确定性的?我们来看一起官司。在某地,一个从没买过彩票的人,心血来潮想买注彩票儿,但他不懂彩票的投注方式。就和老板说你帮我选一注吧!老板给他打出一组彩票儿后,说到,这是我精心选出的一组号码,我很看好这个号。买彩票儿的也就随口说,辛苦啦!等我中奖分你一半儿。当天晚上开奖后,这张彩票中奖600余万元。第二天他到福彩中心兑奖领取了奖金。天降横财,想起这组号是老板帮忙选的。于是带上10万元现金,到彩票站对老板表示感谢。

然而,老板看到这个人真的来送钱。于是当场翻脸,要求和中奖者平分奖金。在中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才把厂老板将其诉诸法律告上法庭。在一审的时候,彩票站老板递交了购买彩票当天的录像视频,也递交了这个人去送10万元现金时双方的对话录像视频作为证据,同时几个当时在场的老彩民出庭作证。彩票站老板的代理律师表示,这是口头协议,受《合同法》保护。有明确的语言,我中奖后分你一半儿。在送钱发生争执时,双方也确认了买彩票儿时事情。后来,法庭认为,通过视频,证人,和被告人的庭审调查。这张彩票儿真的不是机选,是老板不忙的时候,一个号码一个号码推算出来的。同事,也能够证明当时买彩票儿的承诺分人一半儿。一审判决根据《合同法》双方合同生效,判定中奖者按合同执行。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的时候,中奖者律师表示,一审时对方提出的证据事实清楚,但不应按《合同法》进行审理裁决。当时所说的中奖分一半儿,应该按赠与法进行审理。因为他的当事人当时说的是“我”中奖分你一半,这首先确定了彩票儿的所有人是我。那么承诺的意思也就变成了,我中奖以后赠与你一半儿。那么按照赠与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虽提出承诺,但在被赠与财物未发生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反悔,解除赠与协议。并且,法庭通过走访大量彩民和民众,绝大多数人均表示,这就是一个玩笑,在彩民购买彩票儿时经常开这样的玩笑。同时法庭又结合彩票法,按照谁持有谁所有的规则,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判定奖金归中奖者所有。

通过以上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律师辩护的时候采用的法律不同,律师的从业经验情况不同,法官所能采纳的观点不同,那个律师又敢保证你一定能打赢官司呢?


平泉信息港


律师为什么不给当事人胜诉承诺?

其实道理很简单的,不外乎下面三个原因:

第一,《律师法》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律师给当事人承诺胜诉的结果。

因为这涉及到不正当竞争,试想如果一个律师拍着胸脯给当事人打包票,“这个官司肯定能赢交给我就行了”。而其他的律师都不敢去承诺案件的结果。

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只有这种敢承诺案件结果的人,有案件办其他不愿意承诺胜诉结果的,就失去了市场竞争力。

但是那些承诺了胜诉结果的律师,最终是否真正能拿到胜诉的结果,实际上,最后也不一定。

如果最终能胜诉还好,如果不能胜诉,那不是有欺骗当事人的嫌疑吗?

第二,任何案件,没有到最后一刻,结果都有变化的可能。

而案件的最终决定权并不完全掌握在律师的手中,而是掌握在法官的手中。所以大多数律师,即便心心里确信案件有99%甚至100%的把握能胜诉,他也不敢拍着胸脯向当事人承诺,案件必然胜诉。

把这种律师恰恰是一种比较理智的律师,而不是那种为了获得案源而不择手段,只能保证开头却不能保证结尾的人。

恰恰是这种人,才值得我们给予更多的信任。

第三,如果承诺了胜诉结果,今后很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试想如果律师承诺了胜诉结果而结果并不理想,没有完全达到当事人的预期,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当事人要么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理论,要求律师给一个说法,要么找律师要求退律师费。

当然还有一种最严重的可能,那就是当事人会要求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因为你当初承诺了,保证能胜诉,后来没有达到胜诉的结果,这二点之间的差距就是律师事务所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根据过错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赔偿这部分损失。

这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后果,而本身这个后果是不需要律师事务所承担的。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邹玉杰律师


不是律师。

对这个问题简单谈点看法。

为什么律师不能给当事人胜诉承诺?

原因有很多。

第一、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律师不得给当事人诉讼结果的承诺。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此也有明确要求。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第二、律师作为诉讼中的一个因子,对诉讼结果有重要影响,却不是唯一因子。案子本身,证据情况,对方抗辩情况,法官的因素等都会对诉讼结果有影响。有很多案子,缺少关键证据,律师本事再大也无能为力。例如,某甲诉某乙借贷纠纷,有借条,但是没有付款凭据,无法证明款项确实借给被告了,找再高明的律师也无能为力。

第三、经常有当事人对律师缺乏信任,在交流案情的时候有所保留,影响了律师的发挥。如一名当事人亲属找到律师,在介绍案情的时候说,他儿子在街上乘人不备抢走一件小商品,没有使用暴力。律师说,抢夺罪有量刑起点限制,抢夺价值不超过一千元的物品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实际上,犯罪嫌疑人是携带管制刀具抢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最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本案就是当事人隐瞒了重要细节误导律师做出错误的判断。

第四、关于诉讼的输赢,本身歧义太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某甲诉某乙赔偿一百万元。法院判赔一万元。律师说,恭喜,咱们赢了。原告纳闷,赢了?律师说,法院判对方赔咱们钱了,当然是咱们赢了。

以本案为例,什么是赢?

甲说,法院判对方赔一百万就是赢。

乙说,法院判赔,无论多少就是赢。

丙说,法院判赔五十万以上就是赢。

丁说,拿到手里一百万才算赢。

戊说,无论赔多少,这个案子折腾好几年,又劳神又生气,判多少也不算赢。

己说,客观上对原告有利就是赢。本案按道理应当甲赔偿乙,他恶人先告状还想乙赔偿他,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不用赔对方就算赢了。

看,各种说法都有道理,到底哪种是赢?

实际上,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字面的输赢并不是最重要的。能够得到对本方有利的结果,包括经济上和精神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能竭尽全力,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一,老奸臣滑,二,现实使然。社会上所有的行业,对顾客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时,都有一个承诺或者一个说法,人们在生活中支付了费用或作出投资都有一个预期的结果。唯独律师这个行业没有,摡念不清,既然律师接案了,也审核了相关的证据,事实以及法律依据,都无法判断结果,给当事人作出一只保证,那么只能说明律师的工作是一份无普的工作,一方面从律师的利益来看,无承诺等于无需承担责任,已经将自已放在只胜不败的位置上来代理案件,是最为合算的事情。另一方面取决于案件最终的结果,是输是赢,决定权不在律师,律师只是做些邦助的工作。但不要小看律师的作用,“无普"是最可怕的东西,可以令当事人“万事胜意",也可以使当事人一败涂地。随着司法公正,法律明确,人的行为文明,社会诚信逐渐良好起来,律师也应该给当事人予以承诺,敢于承诺,必须承诺,这才是工作,一个做事的样子。


超级华南虎


律师不可能对当事人是否胜诉作出承诺。如果有,说明这个律师准备坑你!

不要说律师,就是法官也不可能跟当事人说一定胜诉一定败诉。一是说了违法,而是法官办案也是要合议的,至少三个人,要多数人意见一致才能通过,如果复杂的,还要上审委会。总之,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

现在有些律师为了接案子,可能会个别作出承诺,但这肯定是违反律师法的,如果有人去司法局举报,是要被批评的。

有时候也不全怪律师承诺,有些当事人喜欢追问律师,胜诉率多少,律师为了应付,可能会无意地作出某些承诺。



略懂法律


律师打官司首先是钱,输赢无所谓,付了律师费就行,有的官司非常明显是赢但律师都不会承诺,收钱了出庭了,事就完了,就象有些医生一样,永远不会承诺这病是否能治好,只要你还有钱,都有治。


心跳至今活着


在律师应遵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中,特别强调一点,律师不得为当事人胜诉打包票。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约束呢?原因如下:

一. 任何案件,仅凭当事人一方陈述,难以获得案件事实的全貌。而获得案件事实全貌时,只能通过庭审中的法庭调查,显然,这已经是代理过程中的事了。故,任何律师仅凭当事人单方陈述和获取的单方证据,就对胜诉打包票,是不客观的。

二.不同案件,复杂程度不同,也是不应该打包票的。如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不同的法律人以不同的角度审视,可能会有不同的认定结果。法院做出的判决有时候都会被上一级法院改判,律师更不应该仅凭自己的见解就为当事人打包票,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负责任的体现,也是影响律师声誉的事情。

三. 抛开案件本身及不同认识的层面,很多案件难免会因各种无法言说的原因出乎意料。律师打包票,更容易引发矛盾,影响律师形象。

四.避免不正当竞争和腐蚀司法体制。有些律师打包票,不是因为案件事实有理,而是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取,有的是通过打包票以获取案件代理,结果是腐败了司法制度,损坏了律师形象,影响了司法群体。

律师代理案件,当事人需要的应该是勤勉尽职,而不是打包票。

越是拍胸脯打包票,当事人就越应该敬而远之,提高警惕了,避免上当受骗。


甘茂亡秦且之齐


作为一名执业近十年的律师来讲,摆在首位的还是保护自己,哪怕你觉得胜诉率再高,毕竟判决书不是你执笔,什么结果都有可能,对当事人做了承诺,只要1%没做到,小则退费,白做几年,重则去律师协会投诉你,挨个处罚。本人曾经有个案子,堪称经典,充分运用了诉讼技巧和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50多万的损失,结果该当事人说我二审没做事,联系地址竟然都要他们当事人自己填,剩下的部分律师费不付了,我当场只差吐血了,还好,做律师这么多年,见的人多,心里承受力还可以。


长沙张梅律师团队


懂行的人都知道,如果一个案子律师基本上没怎么看案卷,就敢拍着胸脯表示一定能胜诉,或者表示自己有很硬的关系,那么我劝您赶紧走吧,这是遇到了大忽悠,这绝对不是正儿八经的律师。

首先律师是有执业规定的。这个规定主要指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不正当竞争等手段承揽业务。相关的就规定律师不得直接向当事人承诺胜诉。如果一旦发现律协是有权利对律师进行惩戒的。

其次是因为一个案件会有各种情况影响,胜诉绝对是不那么确定的。一个案子尤其是民事案件可以说法律限定的并不那么死,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判案的人也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的。律师并不能够保证自己的观点一定和法官一致,所以也就对胜诉结果其实无法预测。




其三真正好的律师是通过严谨的职业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来为当事人服务的。靠承诺胜诉率来拉拢业务的律师,其实是走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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