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當前“雲”公訴,守護正義不掉線,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遠程出庭支持公訴


戰“疫”當前“雲”公訴,守護正義不掉線,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遠程出庭支持公訴

呼和浩特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罪案件

2月21日上午,新城區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由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靜犯妨害公務罪一案。本案由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修仕軍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出庭支持公訴,新城區人民法院院長蘇虎生獨任審理。

這是全市檢察機關首次通過網絡遠程視頻支持公訴的案件。全程“無接觸”開庭,既保證特殊時期檢察業務工作依法高效便捷進行,又確保案件被告人和辦案人員防疫安全,切實做到疫情防控與檢察業務工作同步推進。


戰“疫”當前“雲”公訴,守護正義不掉線,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遠程出庭支持公訴

戰“疫”當前“雲”公訴,守護正義不掉線,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遠程出庭支持公訴

新城區人民法院對本次庭審進行全程網絡直播。

全案回顧

2020年2月5日15時許,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紅山口村北村口的疫情防控卡點,犯罪嫌疑人張某靜與其男友武某某駕車欲進入該村,與在卡口執行防控任務的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及肢體衝突。隨後,負責該村的派出所民警張某某趕到現場,用執法記錄儀記錄現場情況。犯罪嫌疑人張某靜言語辱罵、挑釁、威脅民警,將民警手中的執法記錄儀卡扣打掉,又兩次腳踢民警的腿部,被其男友武某某制止。

案件發生後,新城區人民檢察院及時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在依法準確把握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積極主動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熟悉、瞭解案情,指導偵查人員補充完善證據。

24小時內批准逮捕

2月13日,公安機關以張某靜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請批准逮捕。

2月14日,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從快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靜以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

本案涉及疫情防控,受到新聞媒體、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我院公眾平臺案件發佈閱讀量超過1.3萬,最高人民檢察院抖音賬號對本案持續跟進。批准逮捕決定作出後,我院承辦部門跟蹤公安機關偵查進展,加強捕後指導,督促儘快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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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內提起公訴

2月18日,公安機關將本案移送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迅速閱卷、梳理證據,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協調看守所提訊犯罪嫌疑人,進行法治教育,詳細告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安排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從快審查的同時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張某靜的訴訟權利。犯罪嫌疑人張某靜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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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我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靜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向新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新城區人民法院採納了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當庭作出判決,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靜有期徒刑八個月。

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本案的快捕、快訴、快判,對擾亂社會防疫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起到震懾作用。新城區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強化與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溝通聯絡,積極探索現代科技與檢察業務的深度融合,搭建起遠程辦案的綠色通道。繼續嚴格依法從快辦案,嚴厲打擊涉疫犯罪,在特殊時期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加強人權保障,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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