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一體推進三項改革 大幅提升監督效能


德宏:一體推進三項改革 大幅提升監督效能

去年來,德宏州紀委監委始終堅持提高政治站位,咬定工作目標,持續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國家監察體制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有效整合監督力量,推進紀法銜接,法法貫通,著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監督成效持續顯現。

強化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完善對下級紀委的“兩為主一報告”工作機制。制定“三定”方案,優化機構設置,推動職能、人員、工作深度融合,實現“形”的重塑、“神”的重鑄。制定出臺使用搜查措施工作辦法、涉案財物管理等制度規定22項,促進執紀法銜接,法法貫通。

認真貫徹中央、省委部署,制定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完善派駐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州紀委監委調整優化派駐機構設置,統一設立20個派駐紀檢監察組,賦予監察職能,監督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72家單位及5家州管企業。同步推進州屬院校紀檢體制改革,明確州屬院校紀委接受院校黨委和州紀委的雙重領導,派駐監督體系日益完善。

為充分發揮派駐機構“探頭”作用,州紀委監委制定《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履職考核工作方案》,通過工作清單化、督導常態化、管理規範化、考核標準化,強化對各派駐機構的監督管理考核,督促履職盡責,最大化發揮各派駐機構“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打通監督執紀的‘最後一公里’,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全面賦予鄉鎮(街道)監察權,向全州56個鄉鎮(街道、農場)派出監察室,規範指導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能,使全體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處於嚴密監督之下。派出監察室與鄉鎮(街道、農場)紀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塊牌子的制度,依法履行對鄉鎮(街道)管轄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等6項工作職責。堅持級別管轄和屬地管轄相結合原則,界定了六類監察對象;堅持身份和職責相結合的原則,精準定位監察對象,既緊盯身份屬性明確的常態監察對象,又關注依照法律受委託從事公務的動態監察對象。

改革的目的是促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保駕護航。2019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819件次,同比上升37.18%;立案396件489人,上升28.99%;採取留置措施26人,上升23.81%;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31人,上升29.04%;移送司法機關28人,上升21.74%,嚴肅查處了一批對修復重構政治生態有震懾效果、有促進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追逃工作取得突破,緝捕歸案1名外逃22年的涉嫌職務犯罪人員。(魯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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