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突然被裁,公司只肯补偿半个月怎么办,能去仲裁吗?

是我大雄太飘


你好,我是明哥,我来回答下你这个问题吧!

首先劳动法是必须遵守的,公司主动裁员是要给劳动者赔偿的,至少是N+1个月的工资,其中1是一个月的代通知金,N是工作年限,如果入职满六个月,N按1算,入职不足六个月但是转正了,N按0.5计算。以此类推。

你应该已经过转正期限了,如果没过,公司可以合法裁掉你而得不到赔偿

如果你没有过错,但是被裁则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但是现在因为有疫情这个特殊外因下,双倍赔偿应该不会被支持的。

仲裁虽然是给劳动者说理的主要途径,但是现在申请仲裁的人过多,仲裁部门压力很大,过程是个相对漫长的时间,疫情严控下耗时会更长。
所以先和公司协商是最快的解决办法,如果对方条件不是特别离谱,可以考虑同意协商的结果,遇到此类事情个人肯定会出现损失的,无论是金钱的成本还是时间的成本,亦或耗费的精力。维权的目的在于用最小的代价主张尽可能多的权利,迅速的解决身上的麻烦事。然后把时间和精力集中用于找个更好的工作机会,对于劳动者才是王道,

维权不易,找工作第一!

我是有多次维权经历的明哥,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软件说明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来进行分析。疫情期间突然被裁,您是过错方,导致的过失性解除吗?还是非过失性解除呢?不同的解除方式,支付的补偿金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为您一一解析。

企业解除的情形:

一、过失性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迫使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几种情形,是过失性解除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因以上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的,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当然企业要有充足的证据来举证,比如在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拿出合法的录用条件进行举证,如果没有录用条件,只是凭空说话,没有充足的证据来举证,那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二、非过失性解除的情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的情形

0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0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扔不能胜任的

0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对变更的内容达成协议的

3、企业依据破产法进行重整的,生产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宣告破产,提前解散等需要裁剪人员的

以上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终止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尸或者部分丧尸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如果劳动者有以上几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工作,如果劳动者不想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按照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

结论

公司支付给您半个月补偿,如果你工作了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补偿是合理的。如果您工作六个月以上的,按照您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如果不是因为您的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您是被违法解除合同的,企业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2倍,就是赔偿金。

并且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您还可以领取失业金。青岛这边的失业金从2020年2月1日起调整为1719元。农村户口工作满一年领一个月失业金,城镇户口满1年领三个月,如果工作的年限长,失业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通过以上分析,如果企业少支付给您补偿金,少支付的部分,您先跟公司协商,能协商的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往往因为对劳动法了解的不全面,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群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拿起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聊社保


可以的,甚至于举报到劳动局!非常时期安全第一,再坚持一下!啥都没有生命重要,即便再需一个14天,我们也要坚持住!

防疫:响应钟南山,再撑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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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南山院士说,从1月23日封城开始到2月6日(正月十三)为第一个14天。

从2月7日(正月十四)开始再过14天,要到2月20日(正月二十七),如果没新增上升,疫情才算是控制了。一个14天不能解决问题,请大家配合,做好第2个14天的防护,很重要。

看过今天确诊病例破3万、新增病例仍然3千以上的情况,我们还需要做好第二个14天的防疫工作。

对每个人来说,工作,生意都可以再来,但生命和家人只有一次,希望每个人配合国家的工作再坚持14天!

行百里者半九十。第二个14天很重要,很重要,让我们再坚持14天。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场瘟疫狙击战的战士。加油,每个人!



经济信息速递


疫情期间被裁?公司只补偿半个月?要仲裁?看到题主的这个问题,非常同理你的心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如今全国上下都在为疫情事件操心操力,职场人士如能力范围有限,那就各自保护好自己,踏踏实实上班,不去添乱,安分守己,也算为国家做贡献吧。既然题主在非常时期被公司裁掉,这里面或许问题出在公司或许出在你自己身上,所以我们要理智分析,不妄加判断。

1、公司为了缩减成本,使出裁员歪招。今年的疫情事件,很多学校都延长了假期,等待开学通知。同样的,有些单位也在等待复工,就算复工了也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做好防护措施。在这样的情形下,公司的利润来源肯定受阻,严重的,比如这段时间报道的北京有家大型卡拉OK厅都因此倒闭了。经济实力不够雄厚的小公司入不敷出,生存下去可能堪忧,所以不得已利用裁员来缓解压力。

2、员工蹭疫情期间,不作为,消极怠工。

越是在非常时期,越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国家如此,何况企业呢?企业的成败牵动着每个员工的饭碗。但是总有个别员工思想觉悟有限,蹭这个时候无所事事,消极怠工。所谓忙时扑鱼、闲时织网。换作你是老板,眼里能容忍这样的情况?

出现了问题我们就要解决,怨天尤人,哭天喊地是无济于事的。以下是解决办法:

•如果公司单方面裁掉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是试用期员工,补偿你半个月也是可以的。当然,按照法律条例,如果你认为公司亏待你了,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如果是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还能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已经算是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也没有必要去仲裁。

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然,如果双方都无明显过错,题主还想在公司继续就职,那就表明自己的态度,主动找领导沟通,看能不能挽回被裁的决定,而不是一来就想着用极端的方式来处理。毕竟职场的圈子有时就那么大,不排除今后还有缘聚到一起合作呢!所以能沟通化解的尽量不要扩大影响范围,大家都不容易,都是为了生存。

无论外部环境怎么变化,作为职场人士,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去做职场的南郭先生。我们应该随时保持自省,谦虚上进,不断学习提升自己。如果你是那个有核心竞争力的人,平时和领导同事都相处融洽,真要面临裁员时,难道公司会舍你而去?

以上回答供参考!



蓝色宝宝best


很高兴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
我认为是可以的!首先,公司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需要提前通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
  所以你可以得到2个月工资的补偿,正常上班的工资也必须另外支付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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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人不知的漯河事儿


当然可以,前提是你能工作时间是多长,就是你的入职时间,到公司出辞退书的时间。

但同时你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会体现出你的入职时间和签约薪酬的金额。

2.工资流水的证据,你可以打印出近12个的工资收入,包含基本工资、补助、绩效等收入金额,因为赔偿金额是按照平均12个月的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

3.保留好公司复工时间的证据,因为公司可能会根据这一点来说明你可能旷工的情况,因为很多地方的复工时间不同。且地方的交通工具开放的时间不一定,你不能及时的到达工作地点。但现在很多企业是远程办公。所以你一定要保留好公司人事通知的证据。

4.公司在发出解聘通知的时候,是否有文字记录,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在解聘员工的时候是需要提前进行通知的。

5.最重要的一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候是要进行赔偿金和违约金的。

公司赔付金额如下: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赔付,工作一年的是一个月,不足一年但超过半年的按照一个月赔付。

还有就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是需要赔付赔偿金的。

希望以上的几点建议能给你帮助。疫情期间调整好心态,不要因为辞退而产生焦虑心态。


奔跑在人生的道路上


首先我在广州,我在医疗器械工作已经有9年,如果我被裁是要补偿9个月的工资,那个老板那么傻?如果只补给我半个月,我会问清楚解雇原因,(先录音保存证据)然后电话联系劳动局,让劳动局出面看情况,估计会查公司帐目,按劳动法去进行赔偿。但国家现在针对疫情对企业对员工的补贴很好的吖,你可以先跟公司商量,最好能先减薪与公司共渡难关,这样也许一举两得!这只是我个人意见!


Luckey88


那么咋样个解决呢?一,自己要树立信心,有此店不留人,自有留爷处,山不转水转。不要采取“守柱待兔”的寓人法则,另谋高就亦不是难为之事!只要有个人能力!到后来你经历过拼搏后,一样的成为老板,返回来调理他人,如何?

前面答主已经为你出了洛干点子,在此也不一一赘述了,都是不孬的正确办法,希望你参照采纳。投诉,举报,协议,勾通都是可行的。

在这次疫情过去后,阳光就在前面。当地政府部门一定会考虑农民弟兄务工的事情,举行各种招聘会的,这几天还要“宅”在家里的。还是那句实话,大锅里有饭,小锅里满。少給国家添堵吧!


石头人zxs


如果自身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肯定是可以提出仲裁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仲裁。一是突然被裁。劳动法规定,裁员劳务要提前通知。其二补偿不合理,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供参考


做有温度的事情


你好,我是阿林,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疫情期间被裁,公司只补偿半个月,这个问题仲裁是可以的。个人分析以下几种情况。
一、看你在公司服务的工作年限。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话,就是N+1。N【就是你的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1,就是未提前通知金加一个月】通知也要书面通知或者邮件微信,口头上通知是无效的。


二、如果你的工作年限没有满6个月,那么补偿半个月是合理的。满6个月没满一年。那也是补偿一个月。
三、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那就是双倍工资赔偿。
四、如果这个疫情对公司没有经济上的损害。而你在工作上面又没有任何差错的话。这个属于非法裁员。同样可以申请双倍赔偿。【但这个可能要律师出面判定仲裁,时间方面可能拉的比较长】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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