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為“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發展” 提供法律服務十項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現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務企業、服務群眾具體措施如下:

南京市司法局為“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發展” 提供法律服務十項措施

一、開通疫情防控法律諮詢專線。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開通5號服務企業專線,解答企業有關防控疫情法律知識的諮詢。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法律服務機構,結合企業復工防疫工作,以及群眾關心的防疫熱點、難點問題所涉及的法律法規,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諮詢。

二、建立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制度。對防疫期間無法提供經濟困難證明的法律援助申請人,在其他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先行受理。積極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於確實不能通過網絡提交申請的,提供預約服務。對因疫情隔離、留觀不能及時到崗復工引發與企業勞務糾紛的農民工法律援助申請,特事特辦,快速受理。

三、放寬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審查標準。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對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申請支付勞動報酬、確認勞動關係、工傷賠償等維權申請,將經濟困難審查標準放寬至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對於疫情防控工作一線的軍人、醫務人員、人民警察、社區工作者、志願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免予經濟狀況審查。

四、提供醫護人員免費法律服務。對我市受指派赴湖北疫區執行支援防控任務的醫護人員,疫情防控期間因履行職務被確診受到病毒感染的醫護人員,以及因表現突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的醫護人員本人所涉及訴訟法律事務,自本措施制定之日起5年內提供免費律師服務。對上述醫護人員,自本措施制定之日起5年內,根據個人申請,免費辦理民事類公證。

五、為受損企業減免律師服務費。對我市因受疫情影響,導致資金鍊斷裂瀕臨破產的小微企業,市律師協會組織專項法律服務團提供免費法律體檢,幫助研判風險,制定處置方案;涉外企業不能按照原約定履行國際貿易合同、國際工程合同等導致的法律糾紛,市律師協會組織律師幫助研究應對措施。倡導承辦律師事務所根據企業實際困難按照自行訂立的服務收費標準給予30%-50%的減免。

六、加強政策法律意見建議供給。做好疫情防控重大決策法律審查工作,建立疫情防控文件審查“直通車”機制,對疫情防控涉及群眾生命健康、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文件和政策措施,做到“應審盡審”。根據疫情防控、返工返崗、復工復產等不同階段的情況,積極應對、提前研判,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梳理,及時提出法律意見建議。

七、開設公證事項辦理“綠色通道”。公證機構對企業因疫情影響,所申辦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的公證事項設立“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優先出證。依法、快速為企業辦理與疫情相關的不可抗力事件公證,幫助企業因無法履行合同而減輕或免於承擔違約責任。積極為企業辦理因疫情遭受經濟和財產損失的保全證據公證,為企業後續維權提供保障。

八、提供便捷司法鑑定服務。對企業和勞動者申請的司法鑑定進行預約受理、優先答詢,對復產復工企業委託的司法鑑定優先受理,最大限度縮短鑑定意見出具時間,為司法機關依法快速審理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涉及的合同糾紛、勞動者權益保護等訴訟案件,提供客觀公正的司法鑑定意見。

九、著力化解企業矛盾糾紛。依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重點關注因交通管制、防疫誤工等引發的合同糾紛、勞資糾紛等涉企矛盾調解,堅持早發現、早處置,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加強中小微企業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主動為其提供法律風險提示和糾紛預防建議。

十、持續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開展以案釋法,及時推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做好政策解讀。懸掛、張貼疫情防控橫幅、海報,編寫、發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問答和宣傳手冊,重點做好勞動保障、衛生防疫、合同履行等領域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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