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有權干涉女兒的婚姻嗎?為什麼?

劉禹祺---


怎么說了,其實若這個母親有遠見,識大體,是個智者又傾心愛護自個孩子,她若不待見對方,是因為她能穿過外在已探知其內在是什麼,她反對肯定有原因,所以說母親有沒權,有沒能力干涉還是要看做媽的水準,若鼠目貪財好吃懶做自個的人生都拎不清,那就閉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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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天底下有哪個母親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嫁的好過得好呢?出於好的初衷,若女兒確實缺少擇偶方面很重要的經驗,而母親確實經驗多,母親明明有好的經驗,那為何不讓幫助你呢?她告訴你或者勸導你,都是在干涉,其實都行使了權利,母親只是為了女兒找到一個真正的好歸宿,行使一點這樣的告知甚至勸導的權利,有何不可呢?!但是干涉也不是肆意干涉,母親也要拿好乾涉的這桿秤,不小心可能就會過猶不及,適得其反!


我有以下幾點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母親有天然的保護自己孩子的慾望和權利!

戀愛和婚姻,近乎是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婚姻對人的要求會更高,而且,對於還未進入婚姻的人來講,婚姻裡面的很多東西都是無法體會到的,只憑空想象婚後的場景是根本行不通的,母親作為過來人,一定程度上是有自己的經驗的,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婚後過得好,就覺得一定要干涉,這時候的母親行使的說到底是保護自己孩子的權利,母親的初衷是好的,她不希望你結婚後受委屈!




母親的干涉不能過激!

很多時候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母親反應過激,往往會造成女兒跟自己對著幹,你不讓我結婚,我還就偏偏結婚給你看!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人都希望被肯定,作為母親不能反應過激,女兒會心想自己的母親為什麼會如此不顧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呢?!最後,越是反對越是要結婚,為了維護自己的愛情,更為了爭口氣,甚至跟家裡人斷絕來往!

事實上,母親的做法不太高明,正確的做法是,母親不要說太多話,要說就說“希望女兒過得好,如果他欺負你你就回來,家是你永遠溫暖的港灣,媽不反對你跟他在一起,但是你要答應媽媽一個條件,你先跟他戀愛兩年再說,對他的人和家庭多瞭解,且絕不能有婚前性行為,如果他經受住了兩年的考驗,我會把你放心的交到他手中,我也老了,不知道哪一天人說沒就沒了,但是我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受苦,這樣我會死不瞑目的!” 戀愛兩年,如果不合適,等不到母親反對就早分了!



母親不能太過看中自己的家庭地位而橫加干涉!

有的母親,比較注重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擇偶時如果沒有經過她的同意,不管對象是好是壞,她都一律反對的,母親心想: 你個小屁孩長本事了,媽的意見連問都不問,還把我這個媽放在眼裡嗎?!如果母親有這樣的表現,反而可能錯失了機會,萬一這個女婿真的不錯呢?千金難買後悔藥啊!



母親不能太過片面的看問題!

毫無疑問母親是過來人經驗會更多,越來越多的母親開始更加重視門當戶對,三觀合,人品好,性格契合……但有時候有的母親不一樣,要看八字,要看屬相,甚至看星座,更有甚者,覺得女婿眼睛小可能太花心,身子瘦弱可能壽命不長,個子矮可能被別人說三道四瞧不起,人說話太老實可能以後要受欺負……然後就覺得不太好,讓女兒不要嫁! 我們看一個人,要全面的看,不能片面的看,更不能太迷信的看,要不然即便女兒嫁出去了,各方面的問題該有的還是避免不了!


綜上所述,母親確實是有權利干涉女兒婚姻的,那是做母親的天性使然的權利,那是保護自己孩子的權利,那是擔心女兒缺少經驗的加以指導的權利,如果能幫助女兒找到好的歸宿也會由衷的高興;但是干涉也確實是有條件的,權利不是無限的!


侯哥取經


母親有權利干涉女兒的婚姻嗎?答案是否定的,當然沒有。我們國家的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主,婚姻自由。所以父母是沒有權利干涉女兒的婚姻的。

但是父母是生你養你的人,父母把你從小供養到這麼大,給了你多年的教育培養和陪伴,母親在你的成長過程中是付出最多的一個人。所以說父母的恩情都是很大的。

而且是母親給予了你生命,可以說母親是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是惟一一個把你當作心肝寶貝的人,是最為你著想的人。

所以當你面對婚姻大事的時候,面對婚姻抉擇的時候,你的母親是有發言權的,她是有權利對你提出些建議的。你的母親給予你的建議一定是最為了你著想的啊!

面對母親給出的和你的想法不同的建議,希望你能冷靜思考和分析,而不是一味的抗拒你母親的善意,畢竟你母親的年齡比你大了很多,她比你有更多的更豐富的生活閱歷,所以她能看見更多的你所看不到的問題,考慮的問題也會比你更長遠更周全。

如果是母親的考慮不符合你的想法,或者是母親的想法,真的有些過時落後,

那麼也可以好好的跟母親溝通,取得母親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冷淡拒絕和不予理會,而且取得了母親的祝福的婚姻會更長久更幸福,千萬不要傷了母親的心。


熱巖之土


任何人無權干涉他人婚姻,《婚姻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王觀天下XW


關於干涉孩子婚姻問題,我認為應該是這樣。

從法律層面來說,父母當然沒有權利干涉子女婚姻的權利。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在社會生活中,不僅有法律,還有更多的方面。例如,倫理、人情、風俗、習慣等等。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幾乎沒有哪一個父母,不干涉子女的婚姻。這是事實。

父母幫助子女尋找配偶,這是父母培育子女成長過程中的一件大事。天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一個很好的歸宿,有幸福的婚姻家庭。當然,個別有其他目的的父母除外。如果我們把這種情況叫做干涉的話,那麼,我們可以從干涉的動機和結果兩個方面來分析。

說到動機。父母有良好的動機,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干涉的結果如何?這就不好說了。是不是一定有好的效果?達到動機和結果的統一。用白話來說,好心能夠辦好事兒更好。有時候,好心也可能辦壞事兒,耽誤了子女的一生。

從大概率來說,父母出於好心的干涉,一般是有好結果的。因為父母畢竟年紀長些,社會經驗多些。看人看事兒就相對準確一些,能夠為子女出謀劃策,幫助子女進行挑選。而年輕人往往缺乏社會經驗,或憑一時激情,做出的決定比較草率。這時,父母的干預就很重要。

但是事情往往有兩方面。年長者雖然社會經驗比較多,但思想可能保守。有時對於新生事物接納不了,看不到社會的發展變化,給出的一些意見,未必完全符合現實社會。無法滿足子女的意願,反而耽誤了子女好的婚姻。

那麼究竟應該怎麼辦才好?我認為,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可以給予積極的良好的建議,但不是決定性的。作為子女來說,要認真聽從父母的建議,認真加以考量。最終的決定權,應當放在子女這裡。因為婚姻畢竟是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別人的事情。做父母的應當學會放手。

實際上,婚姻的最終結果究竟如何?幸福美滿還是相反?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未知的。因為任何事物,任何人,都是在不斷髮展變化的,而不是一成不變的。婚姻的選擇靠自己,婚姻的經營也靠自己。幸福婚姻的享受,不幸福婚姻的後果,都要自己來承擔。

借用一句理論上的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父母的意見,子女的決定,哪個更正確? 都要放在婚姻生活中加以考察。假如真的選擇不正確,只能在婚姻的過程中進行不斷的調整。 不能怨天尤人,更不能怨父母。


渴望幸福的人


關於婚姻自由權我的看法是從法律和社會倫理道德兩個層面來看,下面我將分別來討論:第一是從法律角度來闡述我國憲法、婚姻法明確規定了關於婚姻自由權,⒈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種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9條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現行《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第3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可見,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規定並受法律所保護的一種權利。任何人,包括當事人父母,都不得侵 犯這種權利;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使用暴力,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⒉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權利一樣,不是絕對自由,而是相對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婚姻法明確規定了結婚的條件與程序、離婚的條件與程序,這些規定劃清了婚姻問題上合法與違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規定,即為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不符合法律規定,即為違法行為,不受法理保護。因此,婚姻自由的權利,既不允許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許當事人濫用。

第二個是社會倫理道德方面的約束,作為父母擔心子女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不成熟而會被騙,被欺負而自己做主,以自己的樸素價值觀,過度保護子女的角度大肆干預子女婚姻自由權,其實這是不可取的,一個人的人生幸福來自多元化。尤其是現在這個物慾橫飛的社會不能過度去保護讓一個成年人沒有自己的樸素認知,沒有自己的思想權,其實是在加害子女。

綜上觀點我認為取其中,父母給出建議。具體採納權歸子女,至於以後的人生道路怎麼樣也是自己的選擇,希望有此心加以干涉自己子女婚姻自由的父母到此止步,把選擇權交回給成年的子女。


三江潮


和誰處對象是你的權利,給出對你的建議和忠告是母親權利同時也是你最該聽取和考慮斟酌的肺腑之言。戀愛是你倆人的事,成家就不僅僅是你倆人的事了,不管是親情和財力都和男女雙方兩個家庭密不可分,總之,成家不單單有情愛就能生存下去,要克服面對有情人就腦殘的弊端,少點任性多點理智,祝青年男女都有美好的未來。


用戶愛玩老人


母親無權干涉女兒的婚姻,在我們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婚姻自由,其中就包括了其他人的非法干涉。中國的父母很多的想法為,你是我生的就得聽我的!女兒成年後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因人生經驗豐富,更多的是應該給予建議!




浮生寂滅


什麼叫干涉婚姻,天下最親的是母親,無論出於何種目的不同意你的婚姻,都是出於為孩子好,有多少人年輕時一時衝動為了愛情放棄一切和自己愛的人結婚。父母當時是死活不同意,說過很多過激的狠話絕情的話,那是為了阻止你們結婚不得已而為之,一旦你們堅持結婚後,過一段時間,無論哪個父母都會選擇原諒孩子的,因為對孩子愛會戰勝一切的,只要孩子們幸福父母都會慢慢接受現實的。


但是,有不少孩子是後來後悔又沒地方訴苦的啊,比方說我家小姑子,遠嫁300裡,當時婆婆就擔心以後有諸多的不方便。結果就是和預料一樣,唉😔女人就是沒有辦法啊[捂臉]在自己家生活二十多年又要換個陌生環境,接受和融入另一個陌生的人和家庭,兩邊都要牽掛[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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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娟的菸酒店時光


按照法律層面來講,母親當然沒有干涉女兒婚姻自由的權利。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我們可以來分析一下,母親為什麼要干涉女兒的婚姻?她一定是希望女兒未來能有幸福的生活吧?

不可否認,女兒已經成年了,有自己選擇男朋友的標準,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類型的男生,但是,以她的生活閱歷和人生經驗,她能確定自己看人的眼光比媽媽要強嗎?

在我老家有個女生,是當時為數不多的文化人,三十年前的農村,小學沒讀完的孩子有很多。而她是師範專業畢業生,已經留在鎮裡做正式有編制的老師。

憑她的條件,可以說分分鐘秒殺同齡姑娘一大截,在當地找個各方面條件都很好的男朋友非常容易。

但是,她在選擇伴侶這件事上,卻沒有聽從父母的建議,嫁給了一個父母不看好的人。

父母不看好是有原因的,這個男生雖然長相帥氣,風流倜儻,但是他脾氣暴躁,衝動易怒。父母擔心女兒嫁給他後,日子不會好過。

但是這個男生很會說話,用一番甜言蜜語把女生哄的團團轉,最後相信他能帶給自己幸福。依然決然地跟他結婚了。

結婚後,兩人也過了幾年幸福的日子,但是人的本性會慢慢的顯露出來,男人衝動易怒的個性讓他們的生活不在平靜。家裡時常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女人在一次次的忍耐中,看清了這個男人骨子裡對女性的不尊重。她再也不對這個男人懷有希望,選擇了離婚。

雖然她勇敢的選擇離婚及時止損是對的,但是如果當年她能聽進去父母的建議,何苦要走上這一番彎路?讓自己遭受這一路挫折?

你當然可以說出你選擇一個男人的千萬個理由,但也請你慎重地考慮一下母親的忠告,她干涉你婚姻的目的是什麼?

沒有一個母親會見不得女兒好,你選擇的男人如果沒有很嚴重的缺點,她是不會極力干涉的。

所以請理解你的母親,不要輕易給母親戴上一頂“干涉”女兒婚姻的大帽子。

最後,送給你一段話:

父母知道奮鬥的艱難,人生的不容易,能將自己受過的苦,換成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以及優良的思考習慣,傳承給孩子,讓她們能少走彎路。

希望你能理解自己的母親。即使她說的觀點並不正確,你也可以跟她敞開心扉地溝通,把彼此心中的想法、顧慮都一一化解。讓她不再擔心。

即使你最後沒有聽從母親的建議,堅持自己的選擇,也讓母親理解你堅持的道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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