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业,消防谁管,卫生谁扫,水电供应有问题谁修?

用户5809713896425


不好意思!个人见解,让大家见笑了!

首先主题所说的取消了物业小区的一切由哪管里。不是业主非要取消物业公司,只是要我们所花的钱要对的上对应的服务。现在的物业公司把小区的卫生外包了;电梯维修外包了;小区绿化外包了;小区水电问题由水电的部门管理了;小区的地下车库管理外包了!还有多少没有外包呢?那么我们要物业做什么?!保修和物业,物业只是答复已经报修了,其他的就是等!!比如说:公共区域卫生,既然外包了,怎么能保证外包公司做到位了呢?这就要我们花钱请的物业公司来监督吧!可是没人管!!类似的情况都有!

那么我们还需要物业公司干什么?只是收取物业费吗?给各位业主添堵吗?!

个人建议,有考虑不全之处,请各位海涵!


心愿62609066


取消物业:水由自来水公司管理,电由电业局管理,煤气由燃气公司管理这些都是顺利成章的事因为消费者都花了钱,没有心要在买二次服务。卫生费统一交给市政环卫处,由环卫处负责小区的卫生及绿化工作。电梯交给厂家,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使用者交拿电梯管理费,电梯费可采取公交车的刷卡模式。综上所述物业没有存在的必要,早晚必定取消。


用户9137417489410


建议取消物业管理,一单元一代表小区自制,水电气费自行缴纳,维修由水电气公司负责维修,维修器件费用由水电气公司承担,保修期过后,户内损坏的由业主承担,电梯损坏保修期内厂家承担,过期后由有单元业主分担费用,卫生由环卫负责,业主按月缴纳卫生费,其他公共设施维修分摊相应业主,小区单元门凭卡进单元,全监控无死角,小区业主自觉遵守秩序,通过监控和举报,通过监控和举报对违反者做出处罚。


ahfy55847470


我认为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来统一管理是最好的办法。

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收物业费的问题,这也是个最棘手问题,也是社区无法完成的问题。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的像消防,供水供气,卫生清扫,治安管理等所有的问题都不算什么。

因为这些问题都有专门的部门来解决。

那么物业费怎么收?真的不好收。

任何一个小区也不可能把物业费100%的收满。交物业费的总是吃亏,欠物业费的总是占便宜。

由于物业费不能收齐,所以小区的管理也就不可能完全到位。这样,吃亏的就是交物业费的业主。

那么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

我这边还是有办法解决的,那就是将物业费转移到流通环节,

也就是转移到房屋买卖的环节。

我算了一笔账,一套房子就以一百平米,价值100万来计算。

每平米每个月一块钱的物业费,一年就是1200元,十年就是1.2万元,70年产权就是8.4万元。

能买得起100万房子的也就不差这8.4万。

这样物业费就全部收齐了,这样业主会得到更好的服务,同时负担也不至于太大,岂不是一举两得?

那现有的旧房怎么办?可以在买卖的时候,再补齐物业费。

如果他到房子,永远不买卖,那就在拆迁的时候,补齐这笔钱。

如果既不买卖,也不拆迁,那就在这套房子继承的时候,补齐这笔钱。

不信这套房子的主人,会永远活着。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随便的瞎想。

但我觉得物业公司现在的管理办法已经走进了死胡同,没法再进行下去了。

这里面核心的问题,还是物业费无法收多,业主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证,从而造成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长期的矛盾无法解决。

我想的办法肯定会有很多不周全和漏洞之处,但是还是那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只要大家都来想办法,这个问题就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江春水说


假如取消物业,比如让阿里天猫,京东到家建立平台,平台上有各种收费服务,居民可选择。水电没煤气本来都有公司收费,就让各自公司管理,消防物联网自动报警,小区警卫主要靠24小时无死角监控器!与公安局联网!垃圾卫生由街道组织清理同水电煤气费一同缴费。也能增加社区街道组织造血功能,紧密联系群众!节省国家财政支出!国家各个职能部门都有了,街道环卫,消防,公安!水电气公司!为什么物业要二次收费?


kingqtl


消防,有消防队的管。

卫生,有环卫所的管。

水,有水电局的管。

电,有电力公司的管。

坏了要维修出钱就有人修。

你见过几个物业的去扫过小区的地。

你见过几个物业的去帮你修过水电。

物业也是出钱请人来怎的。


用户7677300205794


取消物业公司,可以从小区内解决一批就业人员,还可以外聘专业工种。工资按市场价。大大降低了成本,业主自制发现问题解决也快,何乐而不为呢!


隨緣130


这个问题提问的比较理性,至少能从实际上去考虑如果没有物业,小区的管理问题。


实践来看,并非是所有的小区都必须由物业公司管理,尤其是那些规模小、户数少、缺乏配套设施的老旧多层住宅楼院,基本是由辖区的居委会代为管理。顶多委托环卫公司清运生活垃圾,由少量保洁人员打扫楼院楼道卫生。如果水电气暖都是一户一表直供到户的话,老百姓可以直接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缴纳费用,非常便利;某些经济发达地区,通过财政拨款,改善老旧楼院的居住环境,免费加设对讲门、硬化院区场地、补栽绿化苗木等等,老百姓非常实惠,每月仅需缴纳5-15元不等的卫生费(各地标准不同,也是通过公用事业卡每月划扣),住的非常舒心。


但是,凡新建住宅小区,多为数百户乃至上千户的大型居住社区,规模大,户数多,其配套设施齐全而复杂,必须实施综合性的专业一体化管理,方能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转。

由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新建小区自交付使用起,至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所谓“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


当然,业主大会成立并选出业委会后,物权法明确了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不用物业公司。

但是怎么个管法,通过什么方式管,等等,目前相关法规在这些问题上没有明确界定,可以说,所谓的“业主自治”,多数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不管采用什么方式,诸如本问题中的消防、卫生、水电等方面,必须由一个组织来调配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而新建大型小区的各类服务人员,少则几十,多则上百,诸如消防中控、电梯运转、秩序维护、高低压配电等等设施及服务,非专业人员不可为之。

怎么去统筹安排,如何协调各部门的横向联系等等,对小区的管理组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问答中关于由社区居委会来替代物业公司的呼声很高,总起来说,这是不现实的。

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分担了街道办的部分职能,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

一方面,由居委会管理小区,缺乏法理依据。也是与我国房改政策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业主才是小区的真正主人,居委会介入小区管理,是对业主基于区分所有而拥有的

公共管理权的干涉。


由业委会组织实施自治,目前主要问题在于其法律定位上的模糊,其法律地位比较尴尬。

这个问题讨论过多次了。只能说,要真正实现所谓的业主自治权利,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海风116067626


其实完全没必要担心,各项服务都有专职人员,社区治安的话可以学习广东这边,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安排,巡逻队24小时不间断巡查,也完全不存在说安全问题。如果大小区需要单独的相关服务,可以由业委会出面请保安公司,清洁公司,甚至业委会成员或者业主也可以进行有偿或者无偿服务。物业的存在真的有点匪夷所思。一个服务性质的公司,不管业主有没有享受服务,享受什么样的服务,物业费却是固定的,必须的,有点违背交易对等原则,而且现在很多物业简直是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垄断小区搬运,干涉业主装修,甚至对业主出入都严重干涉,这些都完全违背了服务这一初衷。物业可以存在,但物业的性质与管理必须要改变,物业相关费用的收取要合理合法公正公平,更重要是自愿原则。要还物业一个服务的身份而非清一个“地主”回来。


城市地平线


这个问题 水电气都是各有专业 物业人员不会比专业更专 房屋电梯都是终身负责制 整体出现问题 任何外人是帮不了的 卫生人员 环保卫生 社区党委书记负责制 消防法律法规 是消防部门终身负责制 外人只会帮倒忙 关键位置安装几个遥控监视安全 社区与公安挂钩负责上报 更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物业人员有专业由社区统一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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