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一個人去辦的,(特殊情況),可以一個人在去辦個離婚證麼?

黑色毛衣yjm


不行。結婚丶離婚都必須雙方到場。至於你結婚找關係單方辦了,按正常手續是不合法的。


微笑中的陽光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不應結婚的疾病!

結婚證辦理需要的程序,分為申請,審查,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你說的特殊情況?具體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民政部門給你辦理了結婚證,如果要離婚,那肯定是兩個人都到,否則怎麼辦理?不可能因為你一個人的意願,想離婚就離婚,就給你辦理!那這個社會不就亂套了,每天離婚的絡繹不絕,成了家常便飯!

如果真想離婚,可以雙方自願到民政局辦理!也可以法院起訴,走合法的程序!既然能夠在一起,為什麼不能好好處啊,兩個人好好談談,彼此內心的委屈說出來,希望好好考慮一下,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要盲目的下決定!


老張家的孩子


你一個人辦不了離婚,如果你想離婚先搞清楚這裡面的法律關係。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結婚登記必須本人到場,當時你找人冒用現配偶身份一同辦理結婚證,屬於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以前告知婚姻登記機構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收回結婚證。但是2003年施行的《婚姻登記條例》對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情形並未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可撤銷其婚姻登記,因此,不能直接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撤銷你與現在配偶的婚姻關係。你只能通過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確認婚姻登記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即違反了“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的規定,撤銷該婚姻登記行為。


鄭州閆律師


那你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很鬆啊,正常辦理結婚離婚證都需要雙人簽字並且按手印,如果自己去就能給你辦理工作人員是違規操作。若你自己去辦理真的辦下來了,你和你的配偶有了在離婚上的爭執,給你辦理證件的工作人員是要承擔責任的。




Ming先生lll


你那個結婚證的辦理嚴格來說就是無效的。再去辦理離婚證更不可能。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證的辦理,必須男女雙方當事人親自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表示。也就是說,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內心自願的,他人不得代替辦理,也不能一個人去辦理。這些都是婚姻法律的規定。

你能辦理結婚登記,是因為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管理不嚴的結果,當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存在管理漏洞。但因為是事先得到你老公同意(同意與你辦理結婚登記,只是辦理時他沒有同行,你利用了婚姻登記處管理的疏漏而巧合辦理了結婚登記)。

對於你的這份結婚證,實質要件具備,所以既然辦理了,法律上仍然認為是有效的。只是如果上級追查下來,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要受處分,你也要受批評教育。

你想用同樣手法辦理離婚登記,基本是不可能的。也是違法的。你要離婚,可以跟你老公協商溝通。如果他同意,你們兩個一起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他不同意,你想離婚,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如果你有法定的離婚理由,法院會依法判決你們離婚的。


木棉說事


還是能在一起過得就在一起過,如果是剛結婚沒有孩子還好,如果有孩子要是離婚就更加的傷感,對孩子的直接影響太大,所以還是相互理解包容吧,寧肯大人委屈也不能委屈孩子,不然誰讓你們結果的,誰讓你們生下孩子的,所以自己來承擔吧!還有就是如果夫妻雙方不是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就沒有必要上升到離婚,感情基礎差可以婚後慢慢培養,時間長了不就好了。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證的辦理,必須男女雙方當事人親自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表示。也就是說,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內心自願的,他人不得代替辦理,也不能一個人去辦理。這些都是婚姻法律的規定。

所以說我們成年人的悲哀不要帶給孩子,因為孩子是無辜的,同時祝福廣大夫妻們相互理解學習恩愛!


空中機房


我國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是必須夫妻雙方一起去辦理。

訴訟離婚中,要是出現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消失的情況,法院最終做出了離婚判決時,另一方可以缺席出庭。


開心茂WHM


肯定不可以一個人去辦離婚證,這要涉及到很多東西,所以離婚需要雙方簽字的,辦理的,如果還有一點點希望,我希望你們儘量不要走上離婚的路,考慮考慮對孩子,對老人的影響,三思而後行。


俺講實話


不管是接婚證還是離婚證都應該是男女雙方到場才給辦理的。除非一方失蹤登報聲明後在規定時間內沒出現的可到法院想請離婚。


京東一漂


什麼特殊情況也不可以結婚,離婚自己一個人去辦理啊!雙方到場的,才可以辦理的,希望對你有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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