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立學校任教,今年考上編制,學校不讓自己辭職該怎麼辦?

情授


我在私立學校任教,考上了編制,學校不肯放人怎麼辦?

第一,權衡利弊,適當取捨。

一般人都會覺得公辦學校比私立學校要好,公辦學校的福利待遇會比較完善,而且相對來說是一個鐵飯碗。

考了教師資格證之後可以從事教育行業,但是想要進公辦學校考編制,著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考一個編制所要花費的心血可想而知。

當你想辭職,但是學校不肯放人,然而你的教師編制已經考到了,那麼你就要做出一個取捨。

第二,按照合同辦事,該賠償就賠償。

私立學校不放人,其實是情理之中。畢竟當初人家招收你的時候,跟你簽訂的勞動合同。

因為你的個人原因想要放棄,想要違反合約自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按照當時簽訂合同的時候相關條款約定,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或者應該等待多少時間,就要做足。

如果自己不願意承擔,時間上面帶來的風險那麼只能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鐵了心要去公辦學校,喪失幾個月的工資,其實也沒什麼,與公辦學校的優良福利比起來,那簡直就是九牛一毛。

第三,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在職場之中,什麼事情都不要做絕,平常應該多與自己的領導溝通,處理好人際關係。

最好就是混成朋友的關係,這樣你想要找藉口離職,有人情關係好辦事。

有的時候合同上面簽署的條款並不是鐵定要做足的,如果有人幫忙說話或者領導不介意,完全可以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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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不是一個很難的事情吧,之所以是私立學校,那麼你們之間簽訂的就是一般的勞務合同,如果要解除這種勞務合同,就要根據合同的規定來辦事兒。

學校之所以不讓你辭職,可能是因為你的教學能力很好,或者是說有其他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我想是不是你學校的合同沒有到期,那麼如果是這樣的話呢,可以採取如下這個方式來進行協調。

第一,協商解決

每個人的發展都可以選擇自己的道路,你之所以要走是因為你那邊有編制,如果以這種方式跟學校進行協商,我覺得學校應該是可以理解的,當然前提條件是要根據你們之間簽訂了合同來進行協商,比如說合同中規定你應該簽了多少年,那麼如果需要有賠償的話,可能也需要進行賠償。

第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通過正常的程序不能夠解決問題的話,那麼只能通過仲裁的形式來給予解決,如果仲裁也不能解決,那可以通過其他的法律途徑,找律師來進行解決,我覺得這種方式應該是不到迫不得已,不採用的。

第三,自行離開

如果在私立學校,沒有其他的押金呢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條件的話,有一些老師在私立學校是沒有人事檔案的,或者說他們的人事檔案都是在,當地的勞務市場,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自行離職,當然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比如說被學校告或者是有一段時間的工資不能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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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立學校任教,今年考上編制,學校不放我走怎麼辦?”

在私立學校任教,考上了編制想成為公辦教師,學校不肯放人怎麼辦?這可以說是一種很讓人頭疼的事情了。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麼?其一,很可能考上編制的老師真的非常優秀,私立學校的負責人捨不得讓對方走;其二,想要轉公辦教師的當事人在學校的人際關係方面存在問題,所以無法與校方談妥;其三,勞動合同的期限未到,而私立學校又剛好缺人。這個時候的私立學校就好比一部“機器”,突然之間少了一個“零件”,而在沒有合適的“零件” 頂替的情況下,私立學校一般是不會放人的。

針對以上這三個原因,考上編制之後想要成為公辦教師,該怎麼辦呢?

(一)按合同要求行事。

⑴等合同期到了再離開。

如果裡合同的“有效期”只有不多的時間,那麼等上一段時間後再名正言順地離開私立學校,成為公辦教師也算是一個“性價比”比較高的方法。

⑵與校方協商後離開。

要想離開私立學校,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也可以私自找私立校方負責人協商一番。當私立學校的教師數量不缺編的情況下,校方有可能會放人。

⑶支付合同中的違約金後再離開。

在當事人很優秀而且私立學校教師又非常緊缺的情況下,而當事人又想要以最快的速度離開私立學校,投入公立學校的“懷抱”,那麼可以選擇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再離開私立學校。

(二)提前告知或者通過“人脈資源”設法離開。

【1】提前告知私立學校負責人,好讓人家有一個緩衝的時間。

提前一兩個月告知私立學校負責人,人家可以做好“善後”事宜,這給原本任教的私立學校和即將要去的公立學校之間的銜接提供了緩衝的時間。

【2】通過“人脈資源”離開私立學校。

通過動用“人脈資源”讓比較有話語權的人與私立學校的負責人進行交涉,打通私立學校負責人的“關節”之後,尋求其通融之後離開私立學校,應該算是速度比較快的一種方法。

【3】把你的想法和難處告訴私立學校負責人,說不定會有轉機。

在私立學校的待遇如果太過“精緻”,可以直接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告訴私立學校的當事人,把自己的想法和難處第一時間告訴私立學校的負責人,有可能會出現兩種結果:第一種就是私立學校的負責人給你加薪,讓你捨不得離開私立學校;第二種是放你離開,給不了你想要的幸福,就對你進行“放生”。

(三)不要把編制這個“鐵飯碗”看得太重。

公立學校就好比“圍城”,裡面的人想要衝出去到私立學校去;而私立學校的人卻也想衝到“圍城”中來。編制這個“鐵飯碗”很多人都看得比較重,但我認為,對於有才華的人來說,在私立學校說不定會有更好的“錢途”。
總而言之,私立學校的老師想要去公立學校,除了要遵守合同裡的相關規定之外,還要在人情世故、人際交往的技巧等方面尋找方法。只要行事考慮周全,將心比心,能力出眾,那麼無論是再公立學校還是在私立學校,都會成為“香餑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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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編制,不讓你走,這在很多學校都是現實存在的,我站在學校的立場上幫你分析如下。

你不能走,學校靠你生存

私立學校招一個優秀教師很不容易的,一個好老師就是這個學校的招牌,對學校的招生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可能你就是其中一位,你的留存與離開關乎到學校的生存和發展。


你不能走,你走會引起諾米骨牌效應

私立學校不像公立學校教師穩定,私立學校的教師流動性比較大,教師隊伍不穩定,甚至有的不提前打招呼就突然離開,讓學校的教學工作非常被動,臨時很難找到一個合適的人來頂替這個崗位,如果輕易放你走,其他老師也會步你後塵,這是學校不願意面對的。


你可以走,留你這是讓你做出些許讓步。

很多私立學校也知道,即使簽訂有勞動合同,你去意已決,他也是毫無辦法。但也要做出挽留你的樣子,以違背勞動合同或者起訴你為藉口,讓你在經濟上做出讓步,以彌補學校的損失。

你可以走,你要找個能勝任的人代替你的崗位

學生開學了,課已給你分好了,你臨時起意要走,讓學校措手不及。正值青黃不接,學校真的沒地方找人,你如果能找到一個勝任崗位的人代替你,學校也會考慮你的利益的。

你考上編制是好事,但也不能只考慮你自身利益,也要設身處地為學校利益考慮。希望你多與學校領導溝通,是能夠達到你的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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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你可以提前一個月寫辭職報告,且以書面的形式遞交給相關的負責人。辭職書提交滿30天后,依據國家相關法律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如果30後,你和用人單位就某些事項還是沒有達成一致,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我所在的工作單位也是私營單位,遇到員工辭職的情況,單位最多也就拖別人一個月。如果是一個月內你想走人,人事部門的就會說:“如果你現在離開,你手頭的工作沒有交接好,我們只能按曠工處理,一天扣五百,扣完當月工資為止。”

之前一個同事因為家裡有事,要立刻離職,單位不允許。經過多放協商,還是沒協商下來,最後單位就是要按一天五百扣工資,扣完當月工資為止。迫於無奈,那個同事放棄了當月的工資離開了。

學校不放你走,那要看學校以什麼作為不放你走的理由,你權衡一下其中的利弊得失,該舍的就舍。一般不建議和用人單位鬧得你死我活,因為你下一份工作是去事業單位,萬一人家需要你出具前一家單位的離職證明,到時候原單位的人又會出么蛾子,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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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立學校任教,今年考上編制,學校不放怎麼辦?

這個問題,要看你與學校有沒有簽訂具體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你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離職,那麼,學校就有權要求你根據合同的約定付相應的違約金。

1.私立學校為什麼不放人?

私立學校教師的流動性很強,學校已經培養了兩三年的大學畢業生,已經能夠順利上崗獨當一面了,卻往往會去考編制,考上就走人;而學校再去招聘、物色新的老師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培養一名成熟的教師更是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所以,大部分私立學校是不願意讓老師中途離開的。

2.私立學校不放人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就是勞動合同。

學校招聘新教師,往往會希望籤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至少要三年,少於三年的就不大可能簽約;簽約條款中也會設置一些門檻,比如:比如不同不到期就離職要付高額的違約金,或者緩發、暫扣兩個月的工資等;一些學校還要求將畢業證、教師資格證上交到學校等等。

畢業生簽約的時候,要仔細看一看簽約的條款,問一問,談一談,同時結合自己的職業規劃,慎重簽約。如果你有考編制的計劃,就不要籤太長的期限。

3.學校不放人,你該怎麼辦?

一是付違約金。最壞的結果就是你合同沒有到期,要按勞動合同的約定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是兩個月的工資,如果你認為編制非常重要,就是損失些錢財也不算什麼。

二是儘量提前告知。在職場,也要互相理解。俗話說“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在你準備考編制的時候,最好能提前告知學校相關負責人,讓學校方面有足夠的時間去招聘合適的老師接替你的工作,做好銜接和過渡,不影響學校正常的工作運轉。

三是平時要認真工作,處理好各種關係。平時工作努力一些,和領導同事等搞好關係,多和領導溝通,講一講自己的困難,如果你真的優秀,學校不捨得你走,很有可能會和你談判、提高你的待遇來挽留;如果你鐵了心要走,領導也可能因為你真的優秀而不會和你成為敵人。

對於畢業生來說,編制並不是唯一的追求。

其實現在很多私立學校做得很好,教師的待遇很不錯,五險一金也都能按時繳納,和公立學校比起來也不差什麼,公立現在也是走養老金的路子,編制什麼的也沒有多大作用,待遇往往比私立還要差一些,並且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東西比私立更多一些,一些考上了編制之後又棄編的也大有人在。

對於私立學校來說,不能光靠合同留人,而是要努力提升辦學品質,切實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教師權益,以待遇和環境、職業前景留住人才。

希望能幫到您。


初中語文戚老師


我認為絕大部分的學校是會放你走的,但是如果真有這樣的學校不放你走,我認為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措施。

第一。可以找領導。因為對於私立學校和公立學校來說,公立學校有編制而且比較穩定,那麼不管是去與留都應該是教師本身自主決定。而不應該是由學校和領導決定,

所以如果我是你,我會毫不猶豫的去找。老師或者是領導。我可以婉轉的說,我也可以直接的說,把自己的態度寫表明,我相信如果他是那個學校的領導也會考慮到你的前途問題,

也會放心的讓你走。因為他完全沒有理也沒有劇。沒有理由去呀下來你。正所謂好聚好散,再借不難。

第二。我可以直接辭職走人。如果自己完全不想在這個私立學校待自己已經找到下家,考到了編制,那麼完全可以辭職走人,並不在乎他人的感受。

因為對於你來說已經完成了你的使命,而且你有權利去選擇離開。如果領導惡意去阻攔你,你也可以下相關的教育部門進行反應。我相信他不會把事情做的那麼絕,也不會把事情鬧大會同意你離開。

當然如果他還是用另一種方式方法去阻攔你,那你可以向當地的教育機構部門進行反映,甚至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

第三。如果他領導仍然不放你走,那麼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剔除,彩卷向當地的教育部門提出反映。表明你的態度和立場,

那麼我相信沒有一個領導或者是學校願意或者能夠阻檔的助力,如果你鐵了心要離開,那麼沒有誰能擋的住,因為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有選擇就業和不就業的。權利也有選擇到其他學校就業的權利。

其他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幹涉你的。所以說我個人認為你這個想法太過於複雜,與其那樣說還不如下領導直接告辭,拍屁股走人來得快。


體制公文寫作大講堂


在私立學校只要簽定了勞動合同,而且未到期,你參加公招考試前又沒有辭職。也沒有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對方有權利拒絕你的離開。私立學校為了保證教學質量,也對教師進行了培訓培養等,也給你提供了平臺。

你這種情況是在私立學校上班,也不敢肯定自己就考得上,考上就走,考不上繼續呆在那裡。考上就走也給私立學校帶來損失,在教師安排、課程調配方面帶來困難。所以用人單位的權利也要受法律的保護。

一般公招考試中,也有規定,考前與其他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糸的自行處理,一旦其他單位提出異議,公招單位有權拒絕錄用你。所以你要和原單位友好協商解決,當初單位培養你的費用該出的主動出。不要撒尿捏鼻子,兩頭都想要,人生有舍才有得。


8366遨遊


難以理解,為什麼他們可以不讓你走呢?我們私立學校流動性很大的,有的老師工作了半個學期就跑了,有的是一個學期,老師們提前一個月寫申請就行啦!不過,如果你很優秀,你又要走,我想學校會很生氣,因為私立畢竟是盈利的地方。那你就要看看合同,看能不能協商著和平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不行,就賠一些錢咯!另外,把你的好運傳給我讓我也趕快上岸吧!!!


巨蟹座girl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國很多地方的中小學,很多私立中學的教師都曾面臨這樣的窘境,但是最後都會合理的、妥善的解決的。

理解學校的做法,這是我們應該做到的:

每個學校有每個學校的規定,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不僅僅是對學生,對老師同樣是一樣的,畢竟學校需要正常的的運行。

試想如果學校的老師都出現像你這樣的情況,那麼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該如何進行呢?學校段時間內又不可能好到合適的教師來彌補你的崗位?這樣便是對學生的不負責任,如果你強行走了,那麼學生的教學必然受到影響。

所以,作為教師其實也應該理解學校的難處,例如我一大學同學2017年大學畢業後在來家的一所中學任政治老師,但是和你一樣的是他考到了隔壁縣中學的教師編制,最後和學校表明自己要走時,學校也是不放,給他說了一大堆的理由,但是最後通過各種協商還是順利的到隔壁縣的中學任教了。

現在的你需要做的是以下幾件事情:

首先,將自己的辭職不高送到相關領導辦公桌。這是最重要的,只有將自己的辭職報告送到學校,然後和學校說明自己之所以辭職的原因是因為自己已經順利的考上了編制教師,所以需要及時的去哪裡任教。因為很多中學規定,提交辭職報告一個月後才能夠順利的安排你離職,這樣是因為學校需要解決你走之後的教師協調等工作。

其次,先和你所考上編制的單位表明現在的狀況。因為現在學校不放,所以具體的解決時間並不是很難確定,所以為了不耽誤新單位的工作安排,一定要先和目標單位介紹自己當前的詳細情況,然後再處理自己在私立中學的問題。

最後,查閱自己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信每一個私立中學教師,都會有這樣的一份勞動合同,那麼在其中一半都會有對教師突然離職時的相關要求和處理方法,那麼就按照勞動合同走就可以了。

結果,一定是可以順利離職的,只是需要時間:

學校之所以不放你走,一般是兩方面的原因:

一是,你是該校的優秀教師,所帶班級的成績都比較好。所以學校還是希望你能夠繼續在學校任教,然後可能會跟你詳細再談一下當前的待遇問題或者一些其他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好解決了,只要表明自己的態度,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就可以了。

二是學校需要時間協調你走之後,那位老師來負責你本負責的教學任務,以及是否可以再招聘到一位教相同學科的教師,這些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你也應該給學校一些時間去處理。

所以說,不要有太大的擔心,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問題時,那麼不管是教育局還是法院,最後都是可以幫助你解決的,但是儘量還是通過和學校的溝通和協商來解決,這樣最好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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