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秦論:掃六合而匡天下,秦軍“虎狼之師”強於六國的祕密

歷史學家在提起秦國的兵馬的時候會有一個專屬的形容詞,叫做“虎狼之師”,後來的人都用“虎狼之師”來形容別人的軍隊如同秦軍一樣強大,可見秦軍真的是強大無比,風靡一時!

然而秦軍這支曾經“虎狼之師”,卻包藏著太多令人費解的謎團,這究竟是一支什麼樣的軍隊?秦軍強大的根源在哪兒?他靠什麼建立了歷史奇蹟?

過秦論:掃六合而匡天下,秦軍“虎狼之師”強於六國的秘密

一、大後方充足的兵源,保證了秦軍兵員相接

秦孝公以後,秦國走上了統一六國之路。於是,軍隊建設亦被重視,而秦穆公之時“男女老少皆兵”的作法已不適應戰國戰爭形勢的變化,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種老化、弱質的態勢。但要改變這種狀況,需要以充足的兵源為前提。因而,秦國便採取了鞏固關中、雍州根據地,並擴大巴蜀、漢中的兵源,尤其是在巴蜀、漢中根據地建成後,其兵源更得到了加強和保障。在統一全國的最後戰爭中,李信先將兵20萬攻楚。結果損兵無數,“亡七都尉”,秦始皇又毫不猶豫地復發兵60萬以王翦率之而攻楚。當時加上別的軍事行動,秦尚能發兵60萬,實屬罕見,與六國軍隊無兵可覓,恰成鮮明對比。

史料記載:“故秦地天下三分之一,而人眾不過什三,然量其富居什六。”“秦地天下三分之一”即指秦跨雍、梁二州,西有隴西、安定、武威、張掖等地,南有巴蜀、漢中廣大南方地區,北有北地、上郡,又有關中八百里奉川,人口當超過400餘萬。在統一戰爭時期,以精壯男丁1/3計之,便可得100餘萬左右的兵力,可謂是“民以殷盛,國以富強”、足食足兵,人人趨戰、踴躍當兵,使得秦的兵源很少有枯竭的現象分生,在當時連年戰爭的環境下,保證了秦軍隊的兵員相接。

長平之戰作為經典戰例,秦軍充足的兵源令人歎為觀止。決戰之前,秦誘使趙國用趙括替換了持重老成的廉頗,趙軍的整體作戰思路為之一變。秦軍陣地固若金湯,卻調動趙軍離開了自己的陣地。秦軍用嚴密的防守頂住了趙軍一波波猛烈攻擊。趙軍主力傾巢而出,後方空虛,秦軍的兩支奇兵快速迂迴到趙軍後方,一斷趙軍糧道,二斷趙軍歸途。在此基礎上,秦昭襄王率領臨時動員的總預備隊秦新軍,及時穿插到長平與邯鄲之間,有效“補刀”,數十萬趙軍無力迴天,秦軍守時巋然不動,攻時雷霆萬鈞,終勝強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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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之戰

二、軍需供給充裕,致使秦軍常出不疲

“是故軍無輜重則一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孫子兵法》認為軍用物資對軍隊勝敗有其重要的作用,秦在武器、甲盾、車馬、糧草等這方面做得較好。

秦國是七國之中,首先實現軍糧由國家統一供給的。為了確保每個士兵都可以領到相應的軍糧,秦軍設有專門的軍糧管理機構——軍糧廩,負責軍糧發放的執行與監管士兵不許冒領軍糧。根據史料推斷,秦軍軍糧應該類似數值為3石3鬥左右,也就是差不多89市斤,北方以小米為主,一天大概也就是3斤小米,加之其他少量的果蔬、肉類,基本上可以保障一個士兵的基本能量需求,交戰時伙食要求應該更大。

為了保障糧食供應,秦國在全國建立了可睥睨群雄的多個大糧倉。《雲夢秦簡》記載:“入禾倉,萬石一積而比黎之為戶.……櫟陽二萬石一積,咸陽十萬一積,其出入禾、增積如律令。”在巴蜀、漢中等地也有類似的大糧倉。同時,為保證秦騎兵的糧草供應,秦還有許多類似的倉庫,從而保證了秦軍的糧草供應。由於秦的糧草積貯豐裕,至劉邦滅秦進軍霸上,秦的糧倉內仍有許多積糧,“漢元年冬十月,沛公至霸上,……秦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沛公讓不受。曰:‘倉粟多,不欲廢民。’”據考證,此倉即秦之霸上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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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豐厚的輜重、糧草,如何運上戰場,供應軍隊亦是一個大事。秦在統一時期,每每發兵數萬、數十萬之多,非有一個保證秦軍供應的運輸手段也是不行的,所謂的“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就揭示了糧草運輸對軍隊作戰的重要性。秦軍當時的運輸,一是陸路牛拉馬馱,二是水路運軍糧輜重。因為陸路運輸軍糧等需要,故秦在各縣、地方均有公用牛馬專給服役。史料記載:“其乘服公馬牛,亡馬者而死縣,一令其人備之而告官,官告馬牛縣出之”,又“及受服牛者卒歲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垂皆有罪。”足見,秦對公用服牛服馬的重視與保護。

水路漕運也是秦供應軍隊輜重、糧草的重要途徑與方式。《漢書》曾對此描述:“夫關中,左毅函,右隴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饒,北有胡苑之利。……諸侯安定,河、渭酒輪天下,西給京師;諸侯有變,順流而下,足以委輸。”漢初去秦不遠,故張良之語實是秦河渭漕運的總結。

事實上,戰國時期一段時期,渭河、黃河河道深廣,以船運糧極為方便。秦穆公時晉飢乞乘於秦,秦“以船嘈車轉,自雍相望至絳。”秦的運輸能力在春秋時便已相當強,至戰國中期後,隨著秦奪取被殽函天險、拔取宜陽等重鎮,黃河水路遂被打通,在河渭水軍的支援下,糧草順流而下,足以供給秦軍。《史記》便說:“秦正告魏日:‘……乘夏水,浮輕舟,⋯⋯陸攻則擊河內,水攻則滅大梁。’”說明河渭的漕運、作戰都不成問題。而在南方,秦更有一支龐大的擁有“大船萬艘”、一次可載粟六百萬石,運兵數十萬的巴蜀水軍,來保障南方作戰時的給養。因而,秦軍攻到哪裡,糧草給養就送到哪裡,使得秦軍兵精糧足,而無給養匱乏之憂,為秦軍的作戰勝利提供了良好的物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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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寓農於戰,習兵練武造就秦國“虎賁”

戰國初期,齊之“技擊“、魏之“武卒”、秦國“銳士”堪稱精兵,然猶以秦軍見長,這與秦軍提高軍隊素質的措施是分不開的。當時曾稱雄一時魏軍亦注重軍隊的戰鬥力訓練和培養,“魏氏之武卒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胃帶劍,贏三日之糧,而趨百里……”。商鞅推行耕戰政策,其許多培養訓練秦兵士的方法便是從魏軍那裡學來並給予改進。

《漢書》記載,“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併為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誇視,而秦更名‘角抵’。”可見,角抵就是對六國訓練兵士方法的改進,而後又用來強健秦軍士兵的身體,這與秦人強悍尚武的性格極吻合。在秦軍中還有多種訓練士兵的方法,如“投石超距”便是一種,“飛石重十二斤,為機發行三百步”“超距猶跳躍也”,“投石”乃是將機弩發射石頭改為用手扔石頭,以鍛鍊臂力,而“超距”即跳遠,以增強腿的韌勁。

秦人不僅服役時訓練嚴格,且役前要訓練,役後仍要習兵練武,“秦人五十人為農,五十人於戰”即是秦民寓農於戰、農戰結合的證明,秦人長到一定的年齡,就必須到指定的地方去接受作戰訓練,“凡民年二十三附之疇,給郡縣一月而更,謂‘更卒’,復屯邊一歲,為戌卒。”漢承秦制,其正卒訓練當與秦類。

關於役中訓練,史料記載:“秦二世元年,盡徵其材士五萬人為屯衛咸陽,令教射狗、馬禽獸。”足見秦人在為正卒後,其訓練是較嚴格的,亦有像漢一樣的正規的考核兵士的制度。更卒則是,民年少者為正卒前至地方而進行的普遍的役前訓練。經過一月訓練,使他們初步掌握打仗的一些基本常識。

當然,在訓練期間,更卒仍需幹一定的雜活。這也當是秦的耕戰政策一個基本內容。故在秦取巴蜀地後,秦遂將此政策在巴蜀推行開來,而有張儀等人在成都等地建造“下倉”,教民訓練之舉。更卒一月訓練亦可備不虞之事。如長平之戰,秦始皇發年十五歲以上者去長平參戰,王翦率卒六十萬攻楚,其中便有許多人曾接受過役前訓練,有一定的作戰技能。

從秦始皇兵馬俑的戰陣來看,其編制有序、隊列整齊、步騎相間、長短兵器配合莫契,軍隊規模和專業化程度已經遠遠超越那個時代同時期的歐洲。史料記載:“漢承秦制,三時不講(武),惟十月,會五營士,為八陣進退,名日乘之。”似這類如何列陣、車戰、騎戰、攻城、陷陣等的戰略戰術,對秦人來說是非常精通的,《尉繚子》是秦國軍事戰略戰術的集大成者。因此,秦人軍隊便有了“虎賁”“銳士”,“銳騎”等的稱呼,反映了秦軍有良好的戰鬥素質。另外,秦人尚武好戰、貪狠鬥勇的傳統是秦軍勇猛堅強的一個不容忽視的精神因素。如張儀所說,秦“虎賁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

四、鐵兵器裝備軍隊,修守戰之備橫掃六國

武器是決定戰爭勝負的重要因素。在統一六國時期,秦不斷吸收六國兵器的長處,改進了銅兵器,後來又製造了鐵兵器,並在大量的繳獲基礎上,更新了秦軍的武器裝備,可謂是“修守戰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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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中期,隨著經濟的發展、冶鐵業的進步,鐵兵器遂逐漸取代了銅兵器,成為秦軍的主要作戰武器。不僅如此,秦的銅兵器如戈、矛、劍、戟等都是極其鋒利的,秦皇兵馬俑出土的銅劍,雖然其成份以銅、錫等為主,但其加入了少量的稀有金屬後,便改變了銅韌性,使銅合金變得極其堅硬,經兩千多年滄桑洗禮,仍鋒利無比,這說明秦在兵器鑄造方面有著極高的水平。

與此同時,加之秦地有豐富的鐵礦,埋藏淺而極易開採,為秦鐵兵器的製造提供了原料。《雲夢秦簡》也有“左採鐵,右採鐵”的記載。岐山、龍首山一帶“其上多白金,其下多鐵。”《漢書》亦謂:“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昭示了秦國有條件、有能力製造大量的鐵兵器來供應裝備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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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戰國時鐵兵器的生產,江淹在《銅劍贊》中有一段絕妙的評述:“春秋迄於戰國,戰國至於秦時,攻爭紛亂,兵革互興,銅既不充給,故以鐵足之;鑄銅既難,求鐵甚易,故銅兵轉少,鐵兵轉多。年甚一年,歲甚一歲,漸染流遷,遂成風俗。所以鐵工比肩,銅工稍絕,二世之世,逾見其微。”

戰國之時,六國軍隊多以鐵兵器為主。而秦的武器更新,不僅僅是自己製造,還在於大量地奪取。如長平之戰等,動輒殺傷俘獲數萬數十萬,其繳獲的武器不少,秦軍將鐵兵器留下,銅兵上交,至秦統一後,遂有“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自此後,鐵兵器完全取代了銅兵器,但秦軍的鐵兵器至少也在秦滅六國之前就已全部更新完畢,而這時,六國軍隊中尚有大量的銅兵器使用,這在武器上就劣於秦軍。

考古發掘表明,秦軍當時使用的各種軍事裝備,是當時戰國七雄中最先進最精銳的。出土的大量秦弩,包括秦弩機和箭頭,經過科學家鑑定,工藝均達到及其精湛的程度。弩機的機械設計原理相當科學,使用極其簡單方便,射程能達到300米,有效殺傷距離在150米之內。而三稜箭頭的設計提高了弩箭的命中精度。這些裝備都是六國無法企及的。

五、賞罰分明,軍功爵制度刺激秦人鬥志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如果沒有嚴令賞罰的軍功爵制驅使,秦軍將士不會有“千賞蹈利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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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軍功爵制,是指根據軍功而賞賜爵位、田宅、食邑的爵祿制度,秦國的二十級軍功制度從小到大,最小的爵位叫“公士”,最大的爵位叫“徹侯”。這一制度施行於商鞅變法之後,“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桃稼,外勸戰死之賞罰。”為獎勵軍功,秦特設二十等軍功爵。具體規定是,“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其法,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皆以戰功相君長。”由於軍功爵以利祿為勵,實行之後,秦人送“勇於公戰”,以戰為榮。每每戰勝,便“復其身,利其田宅。”

隨著軍功的越高,獎勵也就會越加豐厚,自己在軍中的待遇也會提高。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僅僅能填飽肚子,有爵位的高級士兵不僅能吃到精米,還有當時稀有菜羹。如果父親戰死疆場,他的軍功可以傳到兒子身上,一個人獲得軍功,全家人都能受益。當時的秦國以年為單位發放俸祿,俸祿主要是粟米,當時的計量單位是“石”,公士的俸祿是50石,徹侯的俸祿是1000石,兩者之間相差20倍。而在當時一個三口之家一石米能吃一個月,50石米能吃五年左右。可以說,商鞅提出的二十級軍功制度,給當時的下層民眾畫了一個大餅,讓他們看到了自己升官加爵的希望,給了他們成為上層貴族的可能。《漢書》:“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譙周釋說:“秦用衛鞅計,制爵二十等,以戰獲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榮人每戰勝,...計功賞至萬數,天下謂之上首功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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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國,將士有功便有爵,得爵亦隨之有各種優厚的待遇:“五甲首隸役五家……爵至九級五大夫,遂可“稅邑三百家。”等。徜若有爵而獲罪,則可以爵抵罪。亦可以爵抵家人之罪:“欲歸爵二級以免親父母為隸臣竇者一人。”由幹這一制度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有很大的靈活性,便刺激著秦人身上的每一個細胞,煽動著秦國上下每個人都想爭取爵位的慾望。而爵位的唯一來源就是戰功,除了在戰場上殺敵立功外別無他法。於是,為了獲得更高的爵位,獲得更豐厚的利益,為了讓全家人過上更好的日子,在戰場上的秦軍士兵一個個都確實如商鞅所預想的那樣——奮不顧身,爭相殺敵。

與此同時,秦國實行重視人才、任人惟賢、不拘一格的人才政策。在統一前夕,秦國囊括了幾乎全中國所有的第一流的軍事家、政治家。這裡有王翦、王賁、尉繚、李斯、姚賈、頓弱等,他們大都並非秦國人,卻在盡心地為秦效力,一切克敵制勝的軍事進攻和政治策略計劃,都是由他們制定和實現的。公元前221年秦軍攻下齊國,至此,歷時10年的統一戰爭取得勝利!

與之相反,六國軍功獎賞制度雖設而執行不嚴、賞罰不明、軍官從中作弊等影響了軍隊戰鬥力,到戰國後期,其執行越不能始終如一,如“齊人降技擊,其技也,得一首者,則賜贖鎖金,無水賞矣”。這與秦國對將士的賞罰分明判若兩樣。兵士斬首,而為軍官所買以換榮,其賞罰弊端百出,該賞的不賞,不該賞的有獎,便導致了齊軍“是事小敖,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渙然離耳”,怎能與秦軍戰鬥呢?在魏國,戰國初年,曾虎視耽耽秦國,然至戰國中期以後,其“武卒制”也因無地無爵可授,“是數年而衰,而末可奪也”,而使魏軍失去了往昔的威武氣勢,成為了敗兵之卒。時楚國也因其軍事制度的陳腐,不思改進而一味保守,其軍隊一遇秦軍,便“兵敗垂沙”。在戰國末年,六國一意賂秦而不思積極進取,遂致代備廢弛,兵甲不修,更非秦軍堅甲利兵的對手,自食“伏屍百萬,流血漂櫓”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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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速敗,弊在賂秦。”六國為了各自利益,不明唇亡齒寒之理,在縱橫捭闔、紛繁複雜的外交中迷失了方向,往往以犧牲別國利益來求得暫時的安寧,甚至一味忍讓,不惜割讓城池土地以賂秦國。正如蘇洵《六國論》所言:“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各國以城池土地賂秦,其結果不但不能換來安寧,反而使本國日益削弱,“日削月割,以趨於亡”;而秦國則日益強大,秦國通過各國賂秦得到的城池土地及資源遠勝通過戰爭所得到的。比如張儀以“連橫”之策,說服魏國將上郡15 縣和河西重鎮少梁獻給了秦國,不費一兵一卒就使秦完全佔有了河西之地。各國“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最終燒盡了家當,喪失了抵抗力量,而致速亡。

總之,在統一戰爭時期,不論是秦國的軍事制度,還是秦兵的素質、兵源、供給、裝備、士氣等都較之六國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因而在戰場上,秦軍虎虎生氣、堅強威武、勇敢無比,“續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掃六合而一匡天下,結束了長達450年之久的諸侯割據混戰的分裂時代結束了,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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