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系统多措并举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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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随后,多个省市均提出了疫情期间保障经济发展的用地政策举措,从保障疫情防控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暂缓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多个维度加强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

●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 ●

为了应对疫情,各地近期新增安排了一批公共卫生项目。例如:江苏新增安排了南京市第二医院(省传染病医院)扩建等公共卫生项目,陕西省西安市建设了公共卫生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积极建设儿童医院配套工程等项目……还有一些地方急需新增建设用地修建病房和隔离房。项目要顺利落地,离不开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等一系列有效举措的保障。

自然资源系统多措并举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自然资源部出台文件规定,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有业内人士表示,疫情当前,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周期很短,有些甚至都不超过10天,不能在审批环节拖延时间。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先行用地这一举措可以理解为可走“绿色通道”跨过审批直接使用,特殊时期能确保疫情防控所需土地的优先使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提防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

在疫情期间,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支持疫情防控项目顺利建设。

浙江省最大限度地精简疫情防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特事特办可“先建再补”。疫情防控期间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办理审批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浙江将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服务、限时办结,并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补办有关审批事项。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在省政府公告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对各地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医疗器械和乡镇卫生院(所、室)、农村医疗卫生、卫生防疫等所需用地,可以先行使用。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则特事特办,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的土地政策,并要求各地创新运用“紧急用地”“先行用地”“临时用地”等各项特殊政策,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等在建和新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按照抢险救灾工程先行使用土地;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辖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备案,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管理单位,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无需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抢险救灾临时占用林地的,疫情结束后应当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林审批手续;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需开展土地整备工作但尚未纳入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的,可先行实施土地整备工作,并给予整备资金保障。在疫情结束后再完善相应土地整备计划申报手续。

对于列入疫情防控应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实施“一对一”服务。建设单位持项目申请文件和疫情结束后履行审批手续的承诺函进行申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部门24小时内出具同意先期开工建设函。取得同意先期开工建设函的建设单位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符合上位规划管控要求的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建设单位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不符合上位规划管控要求的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论证。经过论证认为可以调整规划的,建设单位配合履行相关规划修改程序,同步完善审批手续;确实无法调整的,一事一议妥善处置。

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医疗卫生用地及工业、仓储等产业用地,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1月23日(含)至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延期到疫情消除日(不含)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

广州市番禺区

也出台了若干措施支持先行用地。番禺区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容缺受理、推动先行审批。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所需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积极组织向省市申请保障,办理用地报批等手续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快组卷上报,提高审查效率。对非核心要件不齐的,可采取容缺受理方式或信任审批方式先行审批。涉及疫情防控、医药卫生等应急项目及新建重大产业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同步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优先办理方案技术审查和规划放线服务。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然资源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在认真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同时,也充分发挥资源保障作用推进项目建设。

山东省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在充分了解到德斯腾、潍莱高铁站等项目用地需求后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1月底便确定了预借1200亩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方案,并组织上报4个土地农转用批次,涉及1277亩土地的16个项目,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企业扩大产能、用地需求方面与当地工业园内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在详细了解企业现有生产规模,以及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所需用地后,在合法用地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实行特事特办、专人负责、共同会签等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能够及时向企业供地,用于企业扩大生产,提高防疫物资生产效率,满足防疫工作需要。

为了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除了将服务落到实处外,各地还相继出台了一些以土地要素保障为核心的举措。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复工建设。省厅要求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下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千方百计保障疫情过后全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同时,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的总体要求,努力通过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调控、低效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等多项措施,千方百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了四条土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其一,免除疫情期间的用地费用。企业以租赁方式(含先租后让)从政府或国有企业取得的产业用地,免除疫情期间的土地租赁费用,各区可以根据疫情具体确定免租期。

其二,降低产业用地成本。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研发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

其三,鼓励企业盘活存量资源投资兴业。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各类线上运营的新业态、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暂不变更。

其四,加强服务推进政策落地。疫情期间,市、区支持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工作推进组将组织各园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线上途径,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需求,推进政策落地。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文件,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落地项目开工建设。

一方面,全力保障落地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要件,提高效率,全力推进重点片区项目、实体经济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另一方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提供网上申报、证照快递办理服务,实行网上报建流程、办事指南、公开咨询电话扫码查阅办理,提升服务便捷性。对于必须审验的原件、办理完毕的证照,提供“快递寄送”服务,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办成业务。今年济南还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齐鲁科创大走廊、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国际医学中心等重点区域的规划编制,保障项目落地,形成集聚效应。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将主动对接各土地运作平台,提前谋划供地方案,及时与环境保护、名泉保护和公共设施主管部门做好衔接,科学配置民生设施,保障项目尽早落地。

自然资源系统多措并举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帮助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因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开发商被要求暂停开放售楼处、工地暂时停工。随着各地楼市成交急速“冰冻”,房企资金链面临严峻考验。为此,上海市、无锡市、西安市、南昌市等多个城市出台政策,从暂缓土地出让金、暂缓贷款偿付等方面,给予了房地产企业极大的关怀和支持。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土地利好政策对房地产业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目前中介不带客、售楼处关闭等,导致楼盘一二手的成交量几乎接近零,不要说盈利,甚至连保本都很难,出台利好房地产的补充政策,恢复大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对市场未来的复苏是有利的。

上海市、南昌市、西安市等地出台的涉房政策主要集中在土地出让方面,通过调整土地价款缴纳方式和期限等方式帮助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

上海市允许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滞纳金和违约金,受让人可以向出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疫情解除后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时间相应顺延。

南昌市规定可延期缴纳出让金。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按约定在2020年1月24日(含)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延期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含)至疫情消除日(含)的天数再加15天。同时,南昌市还调整了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自2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全部调整为20%。

西安市提出工业、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均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现场挂牌或拍卖。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现场挂牌、拍卖出让的,可发布公告转为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同时,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业内人士表示,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时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这个时间看似不长,但其实已经算不短了。有些房企采取“高周转”模式,摘牌即可开工,5个月就能回笼资金,1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并不算短,可见这次政策支持力度比较大。

无锡市出台了针对房地产企业的救助政策,明确指出是为了“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精神,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政策规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长租公寓可申请服务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补助;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申请预售;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不计违约责任;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办网上房交会,帮助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促成交易。业内人士表示,延期缴纳出让金,延期缴税等举措都将有效地帮助房地产企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帮助房地产市场尽快恢复平稳状态。

自然资源系统多措并举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如何保障

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

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

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

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

要做好被占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严禁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

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

地方计划指标不足的,疫情结束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形成项目用地批准清单,由国家统一核销计划指标。

创新工作方式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正常用地审批中,要根据防控疫情需要,通过开展网上联审等,创新工作方式。

可采取影像比对等方式,暂时取消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实地踏勘论证等户外要求。

要围绕落实好“六稳”工作部署,抓紧做好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持续做好用地保障。

摘自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记者:刘静文

通讯员:张艳琳 李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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