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现场服务...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民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遵循“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同步,

自2020年2月24日起恢复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现场服务。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请尽量通过线上办理业务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作为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建议广大群众合理安排需要办理的事项,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APP、“福建交通罚没”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122.gov.cn/)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不是特别紧急的事项,建议尽量延后到疫情平稳后再办理。

2、请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为确保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将对所有出入办事大厅和派出所窗口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2°C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准入内。

同时,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将沿用网上和电话预约优先的方式,对进入大厅和窗口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流防控。对部分业务办理量出现过量情形的,将视情采取必要的限号服务。对因人流分控和限号服务导致您当日无法即办相关业务的,敬请谅解。

如确有必要到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请自觉佩戴好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主动配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依次有序进入办事大厅和窗口。业务办理完成后请即离开,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请积极做好自身各项防护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和派出所窗口将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大对办事大厅和派出所窗口环境、进出口的消毒、通风力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确保服务环境安全。

请将您用过的纸巾、一次性手套、口罩等物品随手带出办事大厅和派出所窗口,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

4、按要求部分业务暂停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通知要求,现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签注(含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及赴香港商务签注,自助机、网上服务平台等受理渠道同步关停,恢复时间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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