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桐鄉一人未如實報告從湖北返回被處罰

通報

楊某(化名),洲泉鎮義馬村人,因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在不聽從村委工作人員勸告情況下私自去往湖北,並於2020年2月20日返回桐鄉市洲泉鎮義馬村,在明知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政策的情況下,仍未按相關要求如實報告近期有前往湖北的情況。2020年2月22日下午,被公安機關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楊某作出治安處罰決定。

特此通報!

洲泉派出所

2020年2月23日

溫馨提醒: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從外地返回洲泉的,需在一小時內向所在村(社區)報告(可採取電話或微信);如拒不履行登記報告義務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司法機關將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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