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縣公安局紮實開展公務用槍管理、執法執勤活動及單位內部安全大檢查


白水縣公安局紮實開展公務用槍管理、執法執勤活動及單位內部安全大檢查

(通訊員:高水源)為認真貫徹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關於疫情期間規範文明執法,防止過度執法、粗暴執法會議精神,嚴格落實2月23日省廳視頻調度會精神,按照市局的統一要求和王文超局長指示,2月24日,白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紅軍帶領治安大隊、法制大隊、督察大隊負責人對各執法單位疫情防控、公務用槍管理、執法執勤活動及單位內部安全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全局公務用槍管理、執法執勤活動、單位內部的絕對安全,有力地築牢了安全防線。

白水縣公安局紮實開展公務用槍管理、執法執勤活動及單位內部安全大檢查

此次檢查主要圍繞四個方面內容開展:一是檢查是否嚴格執行公安部“兩個規定”,按照規定佩帶槍支,持槍民警是否具備持槍資格,槍支、子彈數量是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二是槍支申領、交接等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槍彈櫃是否落實雙人雙鎖,配槍部門四類臺賬是否填寫規範;三是是否嚴格落實執法執勤紀律,各單位值班備勤情況,民警是否在崗在位;四是各單位內部安全管理情況,疫情防控期間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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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看守所、城關派出所、雷牙派出所、杜康派出所、辦案中心檢查發現,各單位能夠認真核查登記民警健康狀況,自覺遵守戰時紀律要求,值班領導、值班民警均在崗在位,嚴格執行槍支審批、交接手續,對本單位的槍支型號數量、子彈數量等情況登記詳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及時反饋各單位,劉紅軍副局長要求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工作措施,嚴明戰時紀律,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禁過度執法、粗暴執法引起媒體炒作,同時,加強單位內部安全防範,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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