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
(2)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定金VS 訂金】訂金無擔保作用,合同未履行時,接受預付款的一方必須如數返還款項。定金
具有擔保作用,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選一: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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